酒駕和醉駕的判斷標準
許多人對不清楚,其實無論是酒駕和醉駕,總之喝酒開車就是不好的。下面是小編帶來關於的內容,希望能讓大家有所收穫!
酒駕,即酒後駕車,無論從交通法規,從安全形度,與人與己與社會都無利,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大於等於20毫克/100毫升、小於80毫克/毫升的是屬於酒後駕車:扣6分、暫扣駕駛證3個月、罰500元。
酒駕規定:大於等於80毫克/100毫升的就是醉酒駕車:扣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2000元、再加上15日的行政拘留。一年內有2次醉酒記錄的酒吊銷駕駛證***這裡的一年是指第一次查到醉酒駕車日到第二次醉酒駕車日,而不是指一個自然年度***。 我國對飲酒、醉酒駕駛機動車輛的認定標準較其他國家放得過寬。目前我國認定酒後駕車標準的起點是0.2%***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瑞典為0.02%,德國0.03%,日本0.05%,美國0.08%。酒駕和醉駕的判定標準是什麼?華律網小編為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1、飲酒駕車
飲酒駕車判斷標準: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根據計算,一般情況下飲用350ml***約相當於1小瓶***啤酒或半兩白酒***20ml***後,血液酒精濃度就可達到0.02***20mg/100ml***,即達到飲酒駕駛的處罰條件。
按照新交法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記6分。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法律處罰更加嚴厲:飲酒後駕車,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記12分。
2、醉酒駕車
醉酒駕車判斷標準: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根據國家《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80毫克的駕駛員即為酒後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
吹氣檢測不納入醉駕鑑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證的標準,對於有醉駕嫌疑的司機必須進行抽血取證。查酒駕中的酒精監測儀器資料,僅是交警前期判斷醉駕的方法,通過對嫌疑人體內酒精含量的比對,作出具鑑定結論。
酒駕和醉駕處罰新規定
1、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吊銷駕駛證。
2、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3、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5、酒後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