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場飼料管理制度範文

  為了對養殖場飼料進行嚴格把關,確保飼料安全,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為你整理了,希望你喜歡。

  一

  為保證本場畜禽產品質量,根據有關標準規章和要求,現制定我場畜禽飼養管理制度如下:

  1、嚴格執行“畜禽飼養獸藥使用準則”,“畜禽飼養獸醫防疫準則”等有關標準。

  2、引種來源、飲水質量、飼料質量、獸藥使用、防疫、環境衛生條件等方面應符合有關標準要求。

  3、嚴格執行生產區和生活區相隔離的原則。場內人員、動物和物品運轉採取單一流向、場西淨道和場東汙道不交叉、防止汙染和疫病傳播。

  4、堅持“全進全出”原則。即、同一畜禽舍單元只飼養同一批次的畜禽,同批進,同批出。

  5、免疫接種和疫病控制和撲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規的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選擇適宜的疫苗、免疫程式和免疫方法,發生疫病或懷疑發生疫病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免疫法》及時採取以下有效措施。

  6、衛生消毒按照有關標準應制定合理的畜禽舍消毒程式和制度,並認真執行;畜禽舍清洗、消毒完畢後到進畜禽前空舍時間至少2周、關閉並有“謝絕參觀”標誌。進出車輛和所有進場人員必須進過消毒後才可進入,外來人員不能隨意進出生產區;工作人員須經健康檢查,進畜禽舍前必須更換乾淨的工作服和工作鞋。

  7、日常飼養管理,嚴格按照有關要求飲水、喂料、提供適宜的溫度、光照,保證空氣質量,根據日齡、體重及時調整密度並分群,以便飼養管理。

  8、按照有關標準做好病,死畜禽的處理和畜禽場廢棄物處理,建立完善的生產記錄檔案,適時出欄、檢疫。

  二

  1、養殖場的飼料須來自正規生產企業,養殖場建立完善的領、用料制度。

  2、飼用飼料配方應通過當地檢驗檢疫機構的稽核認可。飼料品質一定要求衛生,細菌總數、大腸桿菌、沙門氏菌、重金屬、特定病原菌等安全衛生指標合格。

  3、飼料中不能加入激素,違禁藥,不能飼餵促生長劑。

  4、養殖場對所用飼料進行監測與管理,對飼料原料進行農殘***六六六、DDT***和重金屬***鎘、鉛、汞、砷***汙染情況進行監測。

  5、飼養場的配合飼料或預混料必須來源自於國家主管部門批准的飼料廠。批准的飼料廠必須能證明其生產符合國家的相關標準。

  6、使用配合飼料時必須向供應商索取每一種原料的說明書,同時儲存好飼料新增劑的記錄,這些宣告和記錄至少要儲存兩年。

  7、飼料新增劑及微量元素應符合農業部《飼料和飼料新增劑管理條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出口食用動物飼用飼料檢驗檢疫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8、飼料中新增的動植物源性成分應符合輸入國或地區的有關規定。

  9、養殖場對養殖過程中使用的飼料、飼料新增劑、消毒劑和獸藥等,必須具有生產單位的檢驗和企業抽檢的檢驗合格報告單。

  10、飼料的生產、加工及運輸過程中應避免交叉汙染。

  11、飼料的貯存應防黴、防潮,通風良好,並設有防火、防盜、防鼠及防鳥設施。

  12、飼料的發放應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並做好出庫記錄,嚴禁將過期、變質的飼料發放使用。

  三

  1、把好飼料原料關,杜絕劣質飼料原料入庫:

  2、嚴格按照驗收程式進行驗收入庫的飼料、原料等;驗收人員對飼料的入庫質量負責。

  3、感官要求:色澤新鮮一致,禁止發酵、黴變、結塊及異味、異臭的飼料原料入庫;禁止被汙染的飼料原料入庫。

  4、有害物質及微生物允許量應符合GB13078的規定;

  5、製藥工業副產品不應作生豬飼料原料;禁止用畜禽產品及其副產品作為飼料原料。

  6、藥物飼料新增劑的使用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發布的《藥物飼料新增劑使用規範》執行。

  7、庫管員對飼料、原料在庫存期的數量,未按相關管理要求而引起的質量變異負責。

  8、飼料、原料按品種、規格有序整齊地堆放,易於領用、識別、統計。

  9、做好防水、防潮、防盜、防火、防鼠等工作,防止其他動物汙染或破壞飼料原料。

  10、隨時掌握各豬群的用料進度,以保證飼料的供應:

  11、採供主管和庫管員應加強與生產主管的溝通,隨時掌握飼料的使用情況,制定合理的庫存數量和飼料原料的月採購計劃。

  12、庫管員應認真記錄飼料原料的領用情況和庫存情況,飼料的庫存低於警戒線***5天用量***,庫管員應及時向物資供應部門反映情況,以保證飼料的供應。

  13、生產豬舍領用飼料由各舍飼養員每天上班時到庫房領取。

  14、庫管員必須到場登記各舍領取數量、品種、規格、領取人等。

  15、做到先進先出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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