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不想分手的傷感散文

  不要去恨一個你愛過的人,不要追問分手的理由,不要懇求複合的可能。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以供大家參考。

  篇一:分手了又如何

  指縫間溜走的年華,緊咬的紅脣,腳下被踩碎的梧桐葉,空氣中還未消散氣息,轉角處的身影,原地落寞無助的你呀,請放肆大哭吧,堅強的倔強你逃離吧,讓這裡只剩下那個讓人心疼的人兒吧。

  曾經牽在一起的手,放開了;曾經寵溺的笑容,消釋了;曾經的愛你愛他,死亡了;曾經的曾經,再也不會存在了。

  你們分手了。

  原來也會很快適應,沒有你沒有他的日子竟也不會好孤單。無聊混雜著糾結,像一直在水裡吐著泡泡的魚時不時擺尾在水裡轉著圈,一圈、兩圈、三圈……

  是正確的選擇嗎?管它呢,反正也不知道,沒有他的你沒有你的他,不都還活著嗎。心裡的不好受不也是最終要越獄的嗎,誰叫你不走心的不挽留呢。

  你還傷心嗎?為什麼還要傷心,***?***不都已經哭過,不都已經失去,不都已經來不及,不都已經轉過身都往兩個方向走去,分手,又有什麼不好。

  傻瓜一般,或許是那樣。放鬆一點,讓不好一點一點沉澱,我們都在一個告別的時代,奮力掙扎,無力逃脫。離開的,放手的,都是被我們踩在腳下的,都是我們不需要的,垃圾。

  放任愛發脾氣,再把愛丟棄,愛那麼無理,在心裡留下痕跡。分手而已,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要死要活,你還要製造一個多大的笑話,你是要讓別人看你這一場所謂的戲碼嗎。

  每一天每一天有好多好多的人,不管是被強迫的,自願的,和各種各樣緣由分手的,不管有多捨不得,有多恨,放下吧,不是你想的那樣,沒了那個他你一樣能活。只是換你一個人去面對。只是以後還要堅強些。你沒嘗試,你怎麼知道你不可以。不要和以前對比,向前看,你還是你,不一樣的自己。所以,分手而已。

  沒了誰的誰,剩下誰的誰。不是你,昨天的你已經死去,那麼今天,不好意思,剛重生,不一樣了。

  篇二:分手,我不要

  對於每個經過分手的朋友,大概都應該知道。分手很痛苦,就連忘記她的勇氣也是積累的,但是說真的忘記,沒那麼簡單,你如果真能做到幾年後遇到她,你會不去看她,那就真的忘記了。

  人生是一個曲折的路程,不管怎麼樣,都會遇到很多挫折,不管你是平民百姓還是世紀偉人。都需要經過這些挫折。

  你和最愛的人散了,就多了一個陌生的人,不管什麼原因分手,但是,你們確實分了,很徹底,你們也許會尋死覓活,哭的跟個淚人似的,不是你對不起那段請,而是你根本不甘心。

  看過失戀33天的朋友或許會知道,開始的三個小段,說明了愛情如果散了,就會出現3個詞,暴力分手,和平分手和搶站先機,但通常我們做不到第二個,所以出現了第一個和第三個。

  有的人分手是沒有徵兆的,今天好好的,明天沒訊息了,你想找她問清楚原因,手機都是被拉黑的。所以你不會找,如果你找了,別人會說你花心,如果沒找,你會問,我們到底分了沒有?這種情況說明你們根本愛的不是很深,或者說你們一直都在欺騙對方。

  一個真正愛著的兩個人,說什麼都是甜言蜜語,做什麼都是你情我願,不會出現一點分歧。因為他們珍惜這段來之不易的愛情,因為他們知道不管誰先離開誰,都是一個打擊。所以很自然的在一起了。

  到現在應該還是相信那句話,“魚找魚,蝦找蝦。烏龜單找大王八。好看的我也喜歡,但是一個人活在這世上,總要知道自己吃幾碗乾飯”話說的是有點難聽,可是,這難道不是赤裸裸的現實嗎?你喜歡我,她喜歡另一個她,而另一個她卻喜歡我,這就形成了三角戀。到最後傷的是三個人,傷的最厲害的,就是那個自作多情的一個。

  我們每個人都屬於別人的回憶,好的,壞的,在我們眼裡或許不重要,但在別人眼裡很值得關注,因為她或者他和你分手以後有一段的適應期,你應該給他時間讓她適應,如果你做不到,那說明,從一開始你就是在騙她。

  其實,我們有時候只是想找一個知己,說白了,我們不一定為了和她在一起,你想遇見她,認識她,到最後義無反顧的愛上了她,這只是結局,而你自己卻要的是你們在一起的那些美好的事,後來慢慢斷了,就變成了回憶。就這麼簡單。從相識,相知到相愛,其實很短,你卻把她當成了一輩子。

  十幾年後,如果你在看到她,你會告訴自己的愛人,那個人我好像見過,因為那時屬於我和她。

  現在過去了幾年,但是我再也沒有見到過她,或許她已經有了新的男朋友,不在需要我。但我終究是再也沒有見過她!

  對於我自己來說,或許這是一個很不錯的結局,這個故事的主人公是我和她,到最後只剩下我自己,本來還可以往下寫,但是因為缺少一個,所以也沒有但是了!

  我發現我自己喜歡文字,我寫著寫著寫進了別人的心,別人的故事我來寫,讓你們懷念,或者你還忘不了,或許你還愛著她,或者你還會去找她,或許你想要的只是重新開始。

  每段感情過後,會留下很深的烙印。要想抹去,那都是幾年後的事情。因為我們不會輕易的忘掉任何一個人。能讓你忘不了的那個人,記住,千萬不要忘,因為忘了,可能就是一輩子了!

  但是,話說回來,人的記憶七年為一個週期。七年之後你什麼也記不得。或者說,你本能的忘記了

  篇三:分手後,我們還會聯絡嗎

  你會愛一個人到什麼程度?能忘記自己嗎?

  能忘記自己存在的感覺,一舉一動只是為了他。就算分手,很難再見,你卻仍然牽腸掛肚。

  有時也會有幻聽,一直有人在耳邊上說話。

  你沒遇鬼,你卻還在愛著他。

  就算分手也繼續愛他,卻不敢拿起電話打給他。

  一直幻想自己能拿起電話、撥打那個號碼。

  聊聊最近大家的狀況,想問一句最近你好嗎?

  可是你害怕說出來,你害怕說自己表露一絲一毫對他的想念。

  害怕聽到他平淡輕鬆的語氣,可能他無所謂。

  或者是害怕他的強顏歡笑。當然也會很害怕他還是像以前戀愛時的那種熱情,可是大家都分手了。

  這種熱情不合適,只會讓彼此覺得都在偽裝,無奈又尷尬的場景。

  愛情潛規則就是:分手後,再相見,誰先流淚,誰先服軟,誰就先輸了。

  分手後一定要高傲張揚地活著,證明沒有他也活得同樣精彩。

  這會累嗎?真的很累!

  為什麼要這麼累?愛情談輸贏多累啊!

  確認了這段感情的最後走向後。傷心難過再大哭一場,再重新站起來出發。

  先服軟,先哭一場也是一種解脫啊!

  所有的一切都交給時間吧。時間能治癒一切,那點小情小愛小輸小贏,在短短的人生面前根本不值得一提。

  喜歡就相擁,失去就放手,放不下就再聯絡。

  有一次在麥當勞吃雞腿,和我一個老鄉朋友。

  斜對桌坐著一對男女,東西沒上來,聽他們在聊天。

  我沒有偷聽,離得太近,再小聲也能聽到。

  而我老鄉是手機癌症晚期患者,徹底離不開手機,離不開wifi。

  否則會死,他說的。

  那位男生先開口了:最近忙什麼?

  女:沒什麼,我換公司了。

  男:約我出來見面做什麼,等下我請客吧!上次的事不好意思***我不清楚什麼事,當然不能上去問了。***

  女:哦。

  男:你新工作做得怎麼樣?

  女:一般了。我有時挺想你的!

  開始一片沉默,看得出女生心不在焉,想盡快開始什麼或結束什麼。

  男生非常意外,沒說話。

  最後一副做錯事的樣子迴應一個字:哦

  女生開始哽咽,氣氛越來越尷尬。

  慢慢地,女生不再哽咽,感覺女生突然開始釋懷了,感覺解決了件很難決擇的事,慢慢就變得很自在。

  男生這時候更尷尬侷促。我猜他應該不想接話,也不敢接話。

  過了幾分鐘。

  男生說了句:上次的事真不好意思。

  重說了一遍!

  女生:這也沒什麼了,這都過去啦!

  最後他們都放鬆下來。氣氛也變得正常起來。

  女生雖然在分手後說了句我想你,但到最後我都很堅信他們不會再在一起。

  女生越發放鬆,再看著她時,已是一臉自信說著話。我相信女生一直以前的痛苦與壓抑都解決了,接下來再加點時間去沖淡就好。

  如果痛苦來自想念,那就對症下藥去處理不就完了。

  我覺得女生做得很好。

  誰的人生不會遇到點來自各方面的壓力,灑脫地說出來,想聯絡就聯絡吧,想放手就放手吧,勇敢面對自己的選擇。

  愛情沒對錯,就算被你發現誰對誰錯了。也不用太大壓力,把你想說的說出來後,再繼續往前走吧,往那條路走都沒有問題。

  畢竟人生苦短,能明明白白地活著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作者:暖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