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安全我知道的文章
安全為生命保駕護航,電力安全知識應該是每一個電力人都必須知道的。下面就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一
在我從事農電工作18年以來,我認為要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杜絕事故再次發生,必須從以下幾點著手:
一、要進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要從具體上抓,杜絕務虛和表面文章,要認真做好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責任落實到每項工作的管理者、組織者、實施者、落實到每一個人,誰組織誰負責、誰實施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落實各環節每個崗位,每個員工,級級落實層層分解。
二、安全活動內容要豐富,活動內容要有合理化建議,和轄區事故隱患點分析,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分析等,通報學習要有分析有比較,使通報成為我們的前車之鑑.。
三、班組長和工作負責人要認認真真去履行自己的職責,對每一項工作都要做好現場勘察和隱患預陷,認真開好班前班後會,做好工作開始前的,三交三查,確保任務清楚、危險點清楚、作業程式清楚、安全措施清楚、要嚴格落實農配網,三防十要反事故具體措施,特別是防觸電、防倒杆、防高墜、事故防範措施的落實。
四、加強對臨時工,民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臨時工民工安全教育卡不能出現代簽臨時工,民工要做指定的工作,不能從事技術性的工作。
五、我覺得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就是我們生產在第一線的工作人員的生命線,如果你對其中一項的忽視就是對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生命的藐視那後果是難以想象的。特別是在我們生產第一線的工作人員,工作前一定要進行三措一點分析:千萬不要有違章作業和習慣性違章,不要存有僥倖的心理,在生產中要有隨時都會有發生危險的可能性,只有防範與未然,才能確保人生的安全。
近年來,電力安全生產雖然慢慢步入良性迴圈軌道,但安全生產的現實提醒我們,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還有許多的不足和漏洞。我們每一個電力職工都不能高枕無憂,一定要不斷加以改進,讓我們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堅決做到三個不發生百日安全活動的各項措施:為我們景寧電力公司更美好的明天唱響安全的主旋律!
二
日前,我班組織學習了《**省電力公司兩起人身觸電死亡事故》和《**、**兩起事故》的安全事故通報,事故主要原因是作業人員未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按章作業,工作負責人現場查勘不到位。此次事故的發生,暴露了安全管理的一系列問題,凸現了工作負責人安全責任不清,現場不進行查勘,作業電工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不能正確的停電、驗電、掛接地線。事實再次證明,如果對危險點不預測、不防範和控制,那麼,在一定條件下,它就可能演變為事故,後果不堪設想。通過學習,再次強化了大家的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生產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並切實落到日常行動中。
通過學習,現體會如下:
《**省電力公司兩起人身觸電死亡事故》和《**、**兩起事故》的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來的問題
1、業人員嚴重違章,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在不驗電,不掛接地線的情況下進行上杆作業,嚴重違反《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2、對線路裝置不熟悉***該10kv線路隔離開關錯接線***。日常對裝置管理不到位,消缺管理不及時,判斷缺陷不準確。日常的裝置巡視過程沒有認真,致使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沒有及時解決,為此次的事故埋下了嚴重的導火索。
3、危險點分析與預控措施流於形式,現場查勘不到位,漏列了重大危險點***現場該線路上有8家雙電源使用者***作業人員現場操作不按要求執行,危險點控制措施形同虛設。
4、安全工具,防護用品的配置工作未落實到位,對絕緣棒,驗電器等絕緣工具的日常管理不完善。
5、在該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實,工作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差,安全學習流於形式。
通過此次事故的發生,我們應該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對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結合我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應該加強安全技術培訓和裝置全過程管理以及事故通報的學習,提高我們的安全思想素質,做到安全無小事。
三
電力事業是個充滿危險的工作,但只要掌握電力執行規律、時刻保持安全生產的警惕性,防微杜漸,認真對待每一次工作任務,是完全可以馴服“電老虎”的。我們手裡的《安規》和種種安全生產的保障措施,就是給這隻凶惡的“電老虎”設計的層層牢籠和枷鎖。這次事故,正是因為參與工作的人員對於已經“馴服”的“電老虎”存在麻痺大意的思想,以為多年不發威的“電老虎”就真的成為“病貓”了。根本沒有把電力系統執行維護工作的危險性看在眼裡,這無異於擅自開啟關押“電老虎”的牢籠和枷鎖,這隻凶惡的“電老虎”當然不肯放過任何發威的機會。
通過學習,我主要有以下幾點心得:
1、安全生產,不是口號
安全生產,這是我們電力工作者每時每刻都能聽到或者看到的警句。但是這不僅僅是個口號,更是我們工作的第一準則,是我們人身安全保障的唯一措施,不能因為以前的安全就忽略了以後的危險。忘記了這個準則,就是把自己加上作料送到“電老虎”的籠子裡。
2、服從指揮、聽從排程
如果沒有各項安全保障措施,電力工作的危險程度要遠遠大於戰爭。因為戰爭並不是每個人都會犧牲,而電力生產如果沒有安全生產措施的保障,任何人都躲不過“電老虎”的魔爪。打仗如果沒有運籌帷幄、如果沒有靈活指揮、沒有各兵種、各單位協調配合,就要輸掉戰爭。電力工作也一樣,如果沒有安全生產措施為武器、如果沒有嚴格的指揮,鬆鬆散散、各自為戰、不服從指揮,就很有可能造成自傷、誤傷事故,甚至發生群死群傷的惡性事故,同時造成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絕不亞於輸掉一場戰爭造成的後果。因此電力工作就要象軍隊那樣,紀律嚴明,指揮到位。
3、有法不依、執法不嚴
隨著安全生產法的頒佈,安全生產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啊,你個人不遵守安全生產準則,後果可能是對別人造成傷害,這就是“謀殺”罪!也可能是造成國家經濟損失,這就是“危害國家安全”罪!即使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你也是“玩忽職守”罪。我們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如“兩票三制”,工作人員如果不能嚴格遵守,而是走走過場形式主義,就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就是威脅人身安全、國家財產,就是犯罪。“蚌埠5.12”事故中就存在工作票“代簽名”、“未簽名”現象、也沒有嚴格執行工作間斷、轉移簽名制度,就是沒有把遵守工作安全保障制度上升到遵守“法律”的高度。
我以後要嚴格要求自己,認真遵守各項安全保障制度,履行安全生產職責,認真遵守“兩票三制”等安全保障措施,決不麻痺大意,為了家庭的幸福、為了事業的繁榮,而珍惜自己和他人寶貴的生命。
以上就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