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交通安全無小事黑板報

  交通法規不同情眼淚,生命不可能重來,交通安全無小事,我們必須時刻遵守交通規則,警鐘長鳴,時刻把交通安全放第一位。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對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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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交通安全法學習心得體會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範道路交通參與人權利義務關係的基本法律。在單位的統一組織下,我們集中學習了全文,自己認真學習每一項條款,與過去的有關法規反覆對照,有了新的認識,體會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於城市交通進一步規範,更重要的是保護他人、保護自己。1999年瀋陽市出臺政府令,在全國首次明確規定五種交通事故行人負全責,行人違章被撞司機不負責任。在全國引起了“撞了白撞?”問題很的大爭論。這違背了人文主義精神,違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則——維護人民的人生財產安全及合法權益。人的生命高於一切,如果說行人錯在違規,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話,那代價實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機剝奪了別人健康,生存的權力豈不是錯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說明了肇事司機的安全警惕性不高,應對突發能力不強,理應承擔責任。現在新交通法規明確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徹底否認“撞了白撞”的說法,這一點為司機的安全警惕性敲響了警鐘。新交通法裡,對行人的違規行為也作了相關處罰規定,在提醒駕駛者的同時,也對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約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國人民普及,讓群眾提高交通規範意識,目的除了規範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為保護他人更為保護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國民交通規範意識,發揚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在一場交通意外發生之後,受傷者獻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圍的村民卻守著出事地點,不讓人破環現場,非要等交警來處理,傷者就這樣不能得到及時醫治,導致失血過多死亡。當時這件事情對我的震動很大,不僅為傷者無辜喪命感到惋惜和遺憾,更為村民的愚昧偏執痛心。這樣的事情何止這一件呢,交通意外發生之後,得不到及時醫治,原因除了上述這種情況還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機棄傷者逃離現場;傷者被送到醫院以後因為資金問題的不到醫治等等。本來可以挽救的生命,就這樣被耽誤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彌補的後果。而在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裡,人道主義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體現。

  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及第七十五條規定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除了這些規定以外,還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這些條例充分體現了對生命的尊重,並且及時地保障了傷者的救援工作,不僅對駕駛人及目擊者提出要求,還對醫療機構做出了相關規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遺憾和悲劇的發生。所以,在提高國民交通規範意識的同時,應注意人文主義精神的培養,提高人文素質,發揚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證交警作為一個執法者,能公正嚴明地履行職責,不會對行人和機動車造成無端的利益損害。在新法裡面特意制定了相應的約束性條款,保證機動車司機不會再交“冤枉***”,還規定了交警有違法行為,如私自收取***,違法扣留車輛,***不交國庫等15種行為之一,就必受行政處分。以前一直存在一種說法,就是交警是有執罰指標的,每天要上路罰多少輛車,收多少***。而在以前,這種說法也得到過一些交警人員的確認,在收費或***時,他們非常願意多收或多罰,因為這些錢與本機關和個人都有直接的好處,因此這些***,被稱為“冤枉***”。而新法裡面明確規定各地不得給交警下達***指標,依法收取的***全部上繳國庫。徹底杜絕了這種亂收***的現象,維護了廣大駕駛人的合法權益。除此之外,這部法律對違章駕駛員的處理,也體現出了“以人為本”,駕駛人在現場的,按規定處罰,不得拖車。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如果拖車不當造成損壞,還要依法賠償。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僅彌補了舊法的不足與漏洞,而且還充分的體現了“以人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不管是作為行人也好,駕駛人也罷,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認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徹底保護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權益,同時也使我們的城市交通建設安全規範,井井有條。所以它的貫徹執行,必將對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減少交通事故起到積極的作用。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好好學習領會這部法律,不僅僅是讓它走上街頭,更重要地是讓它深入人心。

  關於交通安全知識演講稿

  尊敬的各位領導、同志們:

  大家好!我是***,我演講的題目是《平安交通 關愛生命》。

  “平安交通、關愛生命”是我們交通運輸企業講的最多的一個話題、抓的最緊的一項工作,是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是人民群眾安全出行的有力保障,是我們最最企盼實現的奮鬥目標。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安全出效益”、“高高興興出車去、平平安安回家來”等安全口號天天掛在我們嘴邊,安全生產常抓不懈、天天講、處處防是我們每天的必修課。有人說這是老生常談,囉嗦無味。我卻說安全常講常新,警鐘長鳴。因為安全是企業發展的永恆主題,是家庭幸福、社會穩定的前提保障。沒有安全就沒有一切。黨和國家領導人歷來都把安全作為一切工作之首,特別是強調指出,“人命關天,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必須作為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

  安全是我們保證、呵護生命的屏障。人生最寶貴的是生命,但在災難面前他是那麼的脆弱,在事故面前是那麼不堪一擊。人們常說“車禍猛於虎”。統計顯示中國交通事故死亡率全球第一,而在道路運輸過程中,導致經常發生事故的危險源主要集中在駕駛員的違法行為上。我們交通運輸企業的主要生產工具就是車,而且多是重型車。因此我們駕駛員手中掌握的不僅僅是方向盤,也是行人和自己的生命線。只有加強對安全知識法規的宣傳、加強安全制度建設、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技能,警鐘長鳴,才能從源頭遏制事故,才能尊重生命,平安幸福。

  一是讓安全理念深入人心。採取豐富多彩的活動形式宣傳安全生產,寓安全教育於娛樂,易於從業人員接受,讓他們在潛移默化中強化安全意識,樹立安全理念,將安全融入到每個人的頭腦中,增強從業人員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營造人人講安全、個個懂安全的良好氛圍。

  二是讓安全形成制度。我們在日常工作中積累了許多好的經驗和做法,應該從中提煉和總結,找出科學的、規律的東西,形成規範化的制度、機制固定下來,並長期堅持下去,形成長效機制,使月月都是“安全生產月” 、日日都是“安全日”, 使安全生產機制始終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三是讓安全成為一種習慣。 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處處注意安全;從他律到自律,從被動到主動,自覺養成良好安全習慣和工作習慣,真正做到從“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 “我會安全”的轉變。安全習慣形成後,工作時就會潛意識地規範行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四是讓安全成為人們的自覺行動。 促進從業人員把安全生產工作轉化為自覺行動,讓遵章守紀成為自覺行動,讓“從我做起”成為自覺行動,讓自我防範成為自覺行動,把良好的習慣變成安全生產的自覺地行動,徹底杜絕事故發生。

  哪一個人不願平安長壽,哪一個家庭不願幸福美滿,哪一個企業不願持續發展?作為交通運輸從業人員,如果我們每個人都能時刻繃緊安全弦,從細微處做起,形成習慣,形成風氣,安全的屏障就會不斷加強,我們的生命就會綻放光彩,企業會健康發展,社會更加和諧穩定,我們的交通運輸事業就會更加蓬勃發展。

  安全是我們幹好工作的基礎和保證,讓我們行動起來,從我做起,關愛生命,狠抓安全,共創平安交通,使我們的交通運輸事業走向更加輝煌燦爛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