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家長的交通安全一封信

  為加強學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請各位家長在做好孩子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時,抓好孩子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下面小編整理了,歡迎大家閱讀。

  篇一

  家長:

  非常感謝您一直以來對我園工作的理解與支援,盡心將您的子女培養成才是我們始終如一的追求。學校十分重視學生的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講座、學校宣傳欄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可有些家長安全意識淡薄,對學校的安全要求置若罔聞,認為安全教育是小題大做,存在嚴重的僥倖心理。為使安全工作進一步落實到位,做到交通安全警鐘長鳴。希望家長積極配合,敬請協助及引導您的孩子做好以下幾點:

  1.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積極維護交通秩序,注意安全,做孩子的榜樣。謹記“您的遵章守紀,將得到所有的人尊重和讚美;您的疏忽和大意,將影響您在孩子心目當中的美好形象”。

  2.請教育孩子回家必須做到不乘超速、超載、無牌無證車輛、摩托車和三輪車。孩子路上要靠路右邊走,穿越公路要走斑馬線,不匆忙、不猛跑,一讓二看三通過,寧可等一分鐘,也不搶一秒。在通過十字路口時,一定要服從訊號燈指揮,不闖紅燈,不亂穿馬路,不翻越街道中間或兩側的護欄。

  3.上學、放學要聽從值班行政、老師、門衛的指揮,走斑馬線。放學路上不停留、不玩耍,沒經父母同意不得到同學親戚家,走路精神要集中,注意來往車輛動向。

  5.我校的教學時間段為早上7:40-8:50。下午的放學時間段4:30。

  6.接送幼兒上學、放學的家長要聽從值班行政、護導師、保安員等人員的指揮,自覺維護學校門口的交通秩序。

  7.家長要主動配合學校做好學生交通安全教育,自覺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掌握交通安全知識,增強交通安全觀念,培養文明交通意識,做好監護工作,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教育孩子見到交通肇事逃逸車要設法記住車牌號碼和車輛特徵,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電話:110、122***。

  各位家長,學校一定會努力改善學校周邊道路狀況,方便各位家長和學生,目前幼兒園門口的道路還在維修中,敬請各位家長按規定行駛,聽從相關人員的指揮,相互謙讓,為孩子樹立良好榜樣,為學校保持良好辦學秩序共同努力,相信您的孩子也會為您對學校的理解與支援而感到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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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二

  各位家長、各位同學:

  你們好!

  少年兒童是祖國的未來,明天的希望。確保孩子們的人身安全,營造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保護少年兒童健康成長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為加強學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請各位家長在做好孩子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時,抓好孩子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具體要求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五點:

  1、學生乘車要做到:認清客運車輛,非客運車不乘;即使是客運車輛,也要看車內座位是否已滿,如果超員,絕不乘坐。

  2、學生候車要做到:在指定地點候車,禁止擁擠。要等車輛完全停穩後,按先下後上的秩序上車,不急躁不爭先恐後。上車後不要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下車也要等車完全停穩後再下,下車後不突然橫穿公路。

  3、學生走路要做到:堅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也要注意靠路右邊排成縱隊行走。上學要有家長接送。禁止學生邊走路邊看書或在路上、橋上和有危險處追逐打鬧。橫過公路要走人行橫道,沒有人行橫道的需注意來往車輛,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乘坐地鐵要站在黃線後面排隊候車,上下地鐵注意安全。遠離鐵道,不要在鐵道周圍玩耍,不要向過往的城鐵和火車扔擲雜物。

  5、請家長配合做到:主動配合學校做好學生交通安全教育,自覺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掌握交通安全知識,增強交通安全觀念,培養文明交通意識,做好監護工作,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未滿12週歲的孩子不騎自行車上路。

  北京市海淀區第二實驗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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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三

  尊敬的家長朋友:

  您好!

  我們的教育需要您的理解和支援,只有我們家校密切配合,才能為您的孩子打造一個健康安全快樂的學習環境。安全是一切的前提,只有您的孩子、我們的學生平安了,才能去談理想談未來。所以請您和我們一起關注校園安全,特別是交通安全。

  隨著城市程序的加快,我們能看到街上的車輛越來越多,市區的交通狀況也越來越複雜。我校的南大門正對水陽江大道,西大門正對九通路,來往車輛繁多,且速度快,特別是馬路殺手工程車更是對學生造成極大的威脅。我校積極和交警聯絡,近年來相關部門已經在學校周邊設定了警示標誌。學校老師也會不斷和學生強調注意交通安全,但是為了您孩子的安全,還是希望家長要教育您的孩子,上學放學途中要特別注意交通安全。

  我校住校生每週往返與學校和家庭之間都要乘坐汽車,但是現在全國上下超載、無牌駕駛的車輛完全不顧學生的安危一心盈利。希望各位住校班的家長教育您的孩子不要乘坐超載車輛、無牌無證的車輛。

  另外,國家交通法規定,不滿16週歲的學生是不允許騎電動車上路,不滿12週歲的學生也不是允許騎自行車上路。但是我們學校有些學生可能因為家住的較遠,於是在學校三令五申下仍舊選擇騎電動車上學,為此我們深表擔憂。希望交通安全,家長和學校要一起重視起來。

  再次感謝您的配合,希望我們家校一起努力,為您的孩子創造安全和諧校園。

  宣城市第十二中學

  二0一六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