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方針

  是指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總的要求,它是安全生產工作的方向。根據歷史資料,我們發現我國對安全生產工作總的要求大體可以歸納為三次變化,即:“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方針編輯

  方針是一個國家或政黨確定的引導事業前進的方向和目標,是為達到事業前進的方向和一定目標而確定的一個時期的指導原則。從1949-2009年的60年間,我國在逐漸演變,這種演變隨著我國政治和經濟的發展在漸進。[1]

  從我國的演變,可以看到我國安全生產工作不同時期的不同目標和工作原則。

  1949-1983年

  一、“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方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標誌著民族獨立和人民解放基本歷史任務的勝利完成,中國開始從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經由新民主主義社會逐步向社會主義社會過渡。建國初期,百廢待興。全國人民的主要任務就是克服長期戰爭遺留下來的困難,加速經濟建設。

  據1950年3月8日原勞動部部長李立三在第一次全國勞動局長會議上的報告中指出:“人民政府勞動政策的基本原則就是***所提出的:‘發展生產,繁榮經濟,公私兼顧,勞資兩利’。這是新民主主義經濟政策的基本原則,也是新民主主義勞動政策的基本原則。這個基本原則有兩方面的意義:一方面,是由‘發展生產、繁榮經濟’來達到‘公私兼顧、勞資兩利’的目的;另一方面,是用‘公私兼顧、勞資兩利’來達到‘發展生產、繁榮經濟’的目的。”

         科學實踐編輯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我國安全生產的方針,認真落實這一方針,既是黨和國家的要求,也是搞好安全生產,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健康,保障企業的生產經營順利進行的根本要求。因此,把這一安全生產的方針轉變為所有員工的思想意識和具體行動,對於搞好安全生產至關重要。特別是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工廠生產的產品越來越多,生產工藝越來越複雜,工藝條件要求越來越高,同時潛伏的危險性也就越來越大,對安全生產的要求也越來越高。這就更要對生產中工藝操作、裝置執行、人員操作等過程中的危險進行超前預測,科學預防,從而有效地避免事故的發生。近幾年來,為了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更好地做安全管理工作,山西天脊化工集團供水廠在實際工作中做了以下科學實踐。

  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到具體行動上***2***

  據《化工安全與環境》報道:

  古人云: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深刻體現了這一內涵。凡是從事工業生產的人員,都能將這一方針熟記在心,但如何把這一方針落實到具體的生產實踐活動中,卻並不容易。對此,該供水廠是這樣做的:

  1. 嚴格按照安全職責進行事故超前預想,制定落實防範措施

  從事生產管理和實際工作的人員,要依據自己的職責做到在開展任何工作之前,首先要做到從思想上預防,即預想工作的危險性、事故發生的可能性,然後,再根據危險的種類和大小確定事故防範措施。各級領導安排工作都必須有安全要求;編制檢修***文章來源:安全急救網***方案、開停車方案必須有安全措施;進入現場工作的人員必須對工作中存在的危險性和防範措施進行預想,並有相應的防範措施;開始工作前必須辦好所有安全使用票證;重大的安全措施必須以書面的形式公佈於工作現場。這些具體的操作步驟使“預防為主”的方針從無形變得有形,從抽象變得具體,從口號變為具體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