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資產資源管理制度範文

  為了切實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監管工作,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為你整理了,希望你喜歡。

  一

  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屬於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集體所有,是發展農村經濟和實現農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質基礎。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有利於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有利於盤活農村集體存量資產,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有利於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實力,增強集體組織為農戶服務的功能;有利於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密切黨群幹群關係。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工作,要以***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健全制度、規範管理、強化監督、加強服務,逐步形成產權明晰、權責明確、經營高效、管理民主、監督到位的管理體制和執行機制,促進集體經濟發展壯大,促進農民收入增加,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1、規範村集體資金管理制度。

  ***1***財務收入管理制度。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發包、租賃、投資、資產處置等集體收入,上級轉移支付資金以及補助、補償資金,社會捐贈資金,“一事一議”資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等,應當及時入賬核算,做到應收盡收。嚴禁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要加強票據管理,杜絕“白條”抵庫。要定期與開戶銀行核對賬目,定期盤點庫存現金,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賬實相符。

  ***2***財務開支審批制度。日常開支按規定程式審批,重大事項開支應當履行民主程式。財務開支事項發生時,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註明用途並簽字***蓋章***,交民主理財小組集體稽核。稽核同意後,由民主理財小組組長簽字***蓋章***,報經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審批同意並簽字***蓋章***,由會計人員稽核記賬。財務流程完成後,要按照財務公開程式進行公開,接受全體成員監督。

  ***3***財務預決算制度。年初應當編制全年資金預算方案,按民主程式形成決議並張榜公佈;預算調整時,要嚴格履行相關程式。年終應當及時進行決算,並將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結果向全體成員公佈。

  ***4***資金管理崗位責任制度。明確各財務管理崗位的職責、許可權,實行賬、款分管,支票、財務印鑑分別保管。應當尊重各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所有權和財產管理自主權,不得改變集體資金的性質。

  ***5***財務公開制度。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財務活動情況及有關賬目,定期逐筆逐項向全體成員公佈,接受群眾監督。年初公佈財務收支計劃,每月或每季度公佈各項收入、支出情況,年末公佈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等情況。

  2、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1***資產清查制度。定期進行資產清查,重點清查核實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各種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做到賬實、賬款相符。

  ***2***資產臺賬制度。集體所有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裝置、工具、器具和農業基本建設設施等固定資產,要按資產的類別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及時記錄資產增減變動情況。資產臺賬的內容主要包括:資產的名稱、類別、數量、單位、購建時間、預計使用年限、原始價值、折舊額、淨值等。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還應當登記承包、租賃單位***人員***名稱,承包費或租賃金以及承包、租賃期限等。已出讓或報廢的,應當及時核銷。

  ***3***資產評估制度。集體經濟組織以招標投標方式承包、租賃、出讓集體資產,以參股、聯營、合作方式經營集體資產,集體經濟組織實行產權制度改革、合併或者分設等,應當進行資產評估。評估由農村經營管理部門或具有資質的單位實施。評估結果要按權屬關係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全體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確認。

  ***4***資產承包、租賃、出讓制度。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出讓應當制定相關方案,明確資產的名稱、數量、用途,承包、租賃、出讓的條件及其價格,是否招標投標等事項;同時履行民主程式。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經營時,應當簽訂經濟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並向全體成員公開。經濟合同及有關資料應當及時歸檔並報鎮人民政府備案。

  ***5***資產經營制度。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出讓經營的,要加強合同履行的監督檢查,公開合同履行情況;收取的承包費和租賃金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賬核心算。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的資產,要明確經營管理責任人的責任和經營目標,確定決策機制、管理機制和收益分配機制,並向全體成員公開。集體經濟組織實行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經營的,其股份收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賬核心算。要定期對集體資產的使用、維護和收益進行檢查,確保集體資產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3、建立農村集體資源管理制度。

  ***1***資源登記簿制度。法律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等集體資源,應當建立集體資源登記簿,逐項記錄。資源登記簿的主要內容包括:資源的名稱、類別、坐落、面積等。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集體資源,還應當登記資源承包、租賃單位***個人***的名稱、地址,承包、租賃資源的用途,承包費或租賃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以及發生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事項等要重點記錄。

  ***2***公開協商和招標投標制度。集體所有且沒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以及果園、養殖水面等集體資源的承包、租賃,應當採取公開協商或者招標投標的方式進行。以公開協商方式承包、租賃集體資源的,承包費、租賃金由雙方議定。以招標投標方式承包、租賃集體資源的,承包費、租賃金應當通過公開競標、競價確定。招標應當確定方案,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明確專案的名稱、數量、用途、期限、標底等內容;招標方案必須履行民主程式。在招標中,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中標權。招標投標方案、招標公告、招標合同和相關資料應當報鎮人民政府備案。

  ***3***資源承包、租賃合同管理制度。集體資源的承包、租賃應當簽訂書面協議,統一編號,實行合同管理。合同應當使用統一文字,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上交的收入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賬核心算並定期公開。經濟合同及有關資料應及時歸檔並報鎮人民政府備案。

  ***4***集體建設用地收益專項管理制度。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是集體資產和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收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主要用於發展生產、增加集體積累、集體福利和公益事業等方面,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不得用於發放幹部報酬、支付招待費用等非生產性開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要納入賬核心算,嚴格實行專戶儲存、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專項審計監督。

  4、強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是加強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管理的基礎,是完善集體經濟組織管理體制和機制的重要方面。集體經濟組織的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年度收益分配方案,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經營方式的確定及變更,購置或者處分重要固定資產,重大投資專案或舉債,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以及其他有關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的重大事項,都要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全體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履行民主程式。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定期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公佈資金、資產、資源運營情況,聽取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接受全體成員的監督。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或者民主理財小組應當對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的事項進行監督,對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使用、維護和收益分配不當的提出整改意見。

  二

  為了切實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簡稱“三資”***監管工作,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制度化、規範化建設,理順農村集體“三資” 監管體系,建立起農村“三資”規範運作的長效機制,進一步密切農村黨群幹群關係,促進農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社會和諧穩定。根據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村實際,制訂本制度。

  一、農村集體資金的管理制度

  村集體資金主要包括:上級補助收入; 村級“一事一議”籌集的資金;屬於村集體所有的土地、水面、林果、灘塗、四荒地以及村集體企業進行發包及上交的收入;屬於村集體所有的資產統一經營的收入;村集體土地、水面、林果、灘塗、四荒地及資產因國家或其他組織個人需要,徵用租賃、拍賣使用權等而獲得的補償費等收入;因災害由國家下撥及社會團體組織救助捐贈村級組織集體的救濟扶貧款;因建設等需要國家及省、市、縣、鄉鎮***辦事處***和其它部門對村級組織集體的撥款;其他屬於村級集體所有的收入***含各種返還款、利息、獎金等***。

  ***一***銀行帳戶管理制度

  各村在銀行原則上只准開設兩個賬戶,一個是基本戶,用於村級財務管理,屬於村集體的收入全部存入此賬戶;一個是共管帳戶,由辦事處和村共同管理,凡是不屬於村集體經濟收入的、涉及到暫存款或村民的款項等,必須全部存入共管帳戶中。各村如因工作需要需開設其他賬戶的,必須報辦事處批准後方可開設。

  ***二***現金及備用金管理制度

  村集體的所有現金收入,必須由村出納統一收取並在3-5日內及時上繳專戶管理,不得坐收坐支現金。對不按規定使用備用金,收入不入賬、公款私存、設立小金庫、坐收坐支的支出單據不予核銷;各村收款必須使用辦事處統一加蓋票據監管章的收據。

  ***三***財務開支審批制度

  1、村集體的財務支出堅持村主任“一支筆”審批制度,凡未經村民主理財小組稽核的均不得入賬。所有開支的原始憑證內容必須真實、完整、合法,不得以白條和不規範憑證入賬。原始憑證六大要素:日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經濟業務內容,並有經辦人、證明人、稽核人、批准人、理財小組簽字。

  2、支出在500元以內的由村委會主任審批;支出在500—5000元的由村委會主任審批後,報村支部書記簽字同意;支出在5000—10000元由村兩委會集體研究決定;支出在10000—30000元由村兩委擴大會議研究決定;30000元以上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村兩委成員、村民組長等人員工資及其它經常性、長期性的剛性支出,按原有規定執行。

  3、原則上村集體不得借款給私人,確有特殊情況的,1000元以下的由村委會主任審批:1000—5000元由村兩委集體研究決定,5000元以上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

  ***四***財務公開制度

  1、財務公開的主要內容如下:***1***財務計劃。包括財務收支計劃,固定資產購建計劃、農業基本建設計劃、興辦企業及資源開發投資計劃和收益分配計劃。***2***各項收入。包括“一事一議”籌資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集體統一經營收入、財政對村級轉移支付收入、集資入股款、徵地補償費、救濟扶貧款、上級部門撥款和其他收入。***3***各項支出。包括生產性建設支出***包括購建生產性固定資產支出***公益福利鹹業支出、村組幹部工資報酬、村級管理費用、集體統一經營支出、救濟扶貧專項支出和其他支出。***4***各項財產。包括現金及銀行存款、產品物資、固定資產、對外投資和其他財產。***5***債權債務。內部來往、應收款、應付款、生長行***信用社***及個人投資和其他財產。***6***收益分配。包括提取公積公益實數額、提取應付福利費數額、外來投資分紅數額、農戶分配和其他分配。***7***農民承擔的各項費用等。***8***各項支農惠農資金髮放。

  2、村委會在村民便於觀看的地方設立固定的公開欄,財務公開的內容要清楚明白、通俗易懂。

  3、財務公開的事項公佈後,村委會、村民主理財小組和報帳員,要安排專門的時間接受群眾查詢,解答群眾提出的問題,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對群眾在財務公開中反映的問題要及時解決,一時難以解決的要認真做好解釋工作。

  4、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在年初公佈計劃,每月或每季公佈一次各項收支情況,年末公佈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農戶承擔各項的費用等。對於“一事一議”籌資籌勞使用情況、重大基建專案以及涉及農民利益和重大財務收支等事項應及時單獨逐項逐筆公開。

  ***五***集體財產管理制度

  集體財產由報賬員和保管員保管,要逐一建賬登記,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人為造成丟失損失的要照價賠償。屬於正常損耗的集體資產,經村民主理財小組稽核,按規定處理。大額固定資產報損和拍賣,要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報辦事處財政所稽核,經分管領導同意,方可實施。

  ***六***零招待及差旅費報銷制度

  原則上村組實行零招待及差旅費報銷制度。村級除確因招商引資、集體經營等特殊需要接待的工作外,村組幹部在參加村級議事和工作時,不得從村集體招待費列支。對違反規定開支招待費,不得在村集體報支,否則誰招待,誰付款。嚴格執行差旅費報銷制度,實行差旅費包乾,憑發票,有經手人、審批人簽字後方能報銷,誤工費按規定補貼。

  ***七***財務手續交接及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財務人員變動離崗時,必須結清賬目,盤點現金、實物、檔案,核對往來及債權債務,編制移交清冊一式三份,並經民主理財小組稽核後由辦事處紀工委、財政所監交。各村要建立財務檔案櫃,將資料分類整理、裝訂成冊,編制目錄清單,以便查閱。

  ***八***票據管理制度

  各村使用票據時,必須到財政所進行備案登記,並加蓋票據監管章,不得私自使用未登記備案、加蓋票據監管章的收據。如發現違規使用收據收費,所有資金沒收,並嚴格追究責任。

  二、農村集體資產的管理制度

  農村集體資產主要包括:村集體所有的建築物、道路、農業機械、機電裝置交通工具、通訊工具、經濟林木、農田水利設施和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設施等;村集體興辦的企業或者兼併的企業資產;村集體向企業投資入股,按照投資份額擁有的資產股權和增值的資產權益;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對村集體資助、捐贈的財物等;企事業單位、其它組織和個人對村集體資助、捐贈的財物等。村集體所有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無形資產;法律、法規規定屬於村集體所有的其它資產。

  1、村集體資產的取得,變更或終止,資產經營方式的確定或變更,資產的購置、變賣、報廢等事項,必須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報辦事處財政所稽核備案。

  2、村集體的固定資產、產品物資要有專人管理,嚴格履行固定資產、產品物資的增加、減少、使用、出租、外借、報廢等出入庫手續。要及時登記實物保管賬,對無故出現的實物虧損,由保管人員負責賠償。村集體的固定資產、產品物資嚴禁私自外借和私自佔有。未經村民會議決定,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村集體的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為個人或外單位抵押、擔保。

  3、村集體在建工程專案,必須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外單位或個人施工的,必須實行公開招投標,辦事處紀工委負責監督。招投標方案在招投標前7天進行公告,招投標結果要及時向村民公佈,並簽訂施工合同,嚴禁暗箱操作.在建工程專案要有專人監管,工程完工後

  要及時組織驗收,驗收工作要有工程主管、監管人、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參加,依照合同嚴格進行施工質量驗收。驗收通過後將有關資料交村財會人員進行結轉固定資產賬務處理。

  4、村集體固定資產實行租賃、非統一承包經營或者出售的,必須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後採取招投標、拍賣的方式,有償轉讓其經營使用權並簽訂合同,確定村集體與資產承包經營者或使用者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嚴禁利用職權壓價發包和低價出租、出售集體資產。

  5、對村集體資產進行承包、租賃、拍賣、出售轉讓、兼併、股份經營時,必須通知辦事處紀工委、財政所、農業服務中心派人到場監督指導。

  三、 農村集體資源的管理制度

  農村集體資源主要包括:村集體所有的土地、林木***不包括經濟林木***、荒山、荒灘、水面和礦產等。

  1、村集體所有的林木、荒山、荒灘、水面和礦產資源等經營方式的確定,必須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採取招投標、拍賣等形式有償轉讓其經營使用權的,要提前7天公佈方案。嚴禁任何人利用職權壓價發包村集體資源,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壟斷承包或者依仗權勢壓低承包標的。

  2、村集體發包資源時,必須通知辦事處紀工委、包村領導、包村幹部、財政所、農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到場進行監督指導,對承包期限較長,一次性收取承包費的,要按計劃逐年度列支,不得寅吃卯糧。

  3、村集體資源經營方式確定後,要及時與經營者簽訂資源承包合同,報辦事處備案。

  三

  一、農村集體資金管理制度

  1、財務收入管理制度。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發包、 租賃、投資、資產處置等集體收入,上級轉移支付資金以及補助、補償資金,社會捐贈資金,“一事一議”資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等,應當及時入帳核算,做到應收盡收。嚴禁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要加強票據管理,杜絕“白條”抵庫。要定期與開戶銀行核對賬目,定期盤點庫存現金,做到賬款相符,賬實相符。

  2、財務開支審批制度。日常開支按規定程式審批,重大事項開支應當履行民主程式。財務開支事項發生時,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註明用途並簽字***蓋章***,交民主理財小組集體稽核。稽核同意後,由民主理財小組組長簽字***蓋章***,報經主管財務的負責人審批同意並簽字***蓋章***,由會計人員稽核記帳。財務流程完成後,要按照財務公開程式進行公開,接受全體成員監督。

  3、財務預決算制度。年初應當編制全年資金預算方案,按民主程式形成決議並張榜公示;預算調整時,要嚴格履行相關程式。年終應當及時進行決算,並將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結果向全體成員公佈。

  4、資金管理崗位責任制度。明確各財務管理崗位的職責、許可權,實行賬、款分管,支票、財務印鑑分別保管。實行會計委託代理的地方,要按照會計核算主體分設賬戶***簿***。應當尊重各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所有權和財產管理自主權,不得改變集體資金的性質。

  5、財務公開制度。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財務活動情況及有關賬目,定期逐筆逐項向全體成員公佈,接受群眾監督。年初公佈財務收支計劃, 半年公佈各項收入、支出情況,年末公佈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等情況。

  二、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1、資產清查。定期進行資產清查,重點清查核實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各種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做到賬實、賬款相符。

  2、資產臺賬。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四荒地”、房屋、辦公裝置、農業基礎設施等固定資產,要按資產的類別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及時記錄資產增減變動情況。資產臺賬的內容主要包括:資產的名稱、類別、數量、單位、購建時間、預計使用年限、原始價值、折舊額、淨值等。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還應當登記承包、租賃單位***人員***名稱,承包費或租賃金以及承包、租賃期限等。已出讓或報廢的,應當及時核銷。

  3、資產評估。集體經濟組織以招標投標方式承包、租賃、出讓集體資產,以參股、聯營、合作方式經營集體資產,集體經濟組織實行產權制度改革、合併或者分設等,應當進行資產評估。評估由農村經營管理部門或具有資質的單位實施。評估結果要按權屬關係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全體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確認。

  4、資產承包、租賃、出讓。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出讓應當制定相關方案,明確資產的名稱、數量、用途、承包、租賃、出讓的條件及其價格,是否招標投標等事項;同時履行民主程式。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經營時,應當簽訂經濟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並向全體成員公開。經濟合同及有關資料應當及時歸檔並報鄉鎮農業服務中心備案。

  5、資產經營。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出讓經營的,要加強合同履行的監督檢查,公開合同履行情況;收取的承包費和租賃金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賬核心算。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的資產,要明確經營管理責任人的責任和經營目標,確定決策機制、管理機制和收益分配機制,並向全體成員公開。集體經濟組織實行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經營的,其股份收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賬核心算。要定期對集體資產的使用、維護和收益進行檢查,確保集體資產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三、農村集體資源管理制度

  1、資源登記簿制度。法律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灘塗等集體資源,應當建立集體資源登記簿,逐項記錄。資源登記簿的主要內容包括:資源的名稱、類別、坐落、面積等。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集體資源,還應當登記資源承包、租賃單位***個人***的名稱、地址、承包、租賃資源的用途,承包費或租賃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以及發生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事項等要重點記錄。

  2、公開協商和招標投標制度。集體所有且沒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以及果園、養殖水面等集體資源的承包、租賃,應當採取公開協商或者招標投標的方式進行。以公開協商方式承包、租賃集體資源的,承包費、租賃金由雙方議定。以招標投標方式承包、租賃集體資源的,承包費、租賃金應當通過公開競標、競標確定。招標應當確定方案,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明確專案的名稱、數量、用途、期限、標底等內容;招標方案必須履行民主程式。在招標中,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中標權。招標投標方案、招標公告、招標合同和相關資源應當報鄉鎮農村經營管理站備案。

  3、資源承包、租賃合同管理制度。集體資源的承包、租賃應當簽訂書面協議,統一編號,實行合同管理。合同應當使用統一文字,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上交的收入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賬核心算並定期公開。

  經濟合同及有關資源應及時歸檔並報鄉鎮農村經營管理站備案。

  4、集體建設用地收益專項管理制度。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是集體資產和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收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主要用於發展生產、增加集體積累、集體福利和公益事業等方面,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不得用於發放幹部報酬、支付招待費用等非生產性開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要納入賬核心算,嚴格實行專戶儲存、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專項稽核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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