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作風建設管理制度範文

  為保證機關正常工作秩序,嚴格工作紀律,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為你整理了,希望你喜歡。

  一

  加強機關工作作風和紀律建設,是提高辦事效率,樹立良好的國家公務員形象的有效途徑。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鼓樓區委辦實際,制定有關制度如下。

  一、區委辦工作人員要“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努力提高思想覺悟,加強職業道德修養;要圍繞增強首善意識,發展區域經濟,建設“海峽西岸首善之區”的目標,爭創一流工作業績;要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根本宗旨,做人民滿意的公務員。

  二、要建立健全“三牌”,即:工作牌、職責牌、去向牌。要做到工作人員要有工作牌,科室要有職責牌,工作人員要有去向牌。

  三、工作人員上班時間應認真辦理公務,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串室聊天,不辦理私事。工作人員要文明辦公,保持辦公場所的安靜。

  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遵守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

  五、科室負責人對本科室的工作作風、辦事效率及工作人員的行為負有領導、監督、糾正的責任。

  六、要建立健全平時幹部考核制度。

  1、工作人員要結合考勤情況、工作效率、辦事質量、工作態度等,經常自查自糾,做到半年有總結,年終有總評。

  2、辦公室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考評會,對個人思想作風和工作情況,進行自評,並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統一思想認識,改進工作方法、提高辦事效率,努力形成良好的工作風氣。

  七、年終考核被確定為“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等級人員,下一年度不得作為各級各類表彰的推薦人選;年度考核定為不稱職的人員,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並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連續2年被定為不稱職的,予以辭退。

  八、由區委辦分管領導負責對機關工作作風、工作紀律進行檢查,受理群眾投訴,調查具體情況,協調處理意見,督促整改。

  二

  一、建設高效服務流程

  1、明確工作職責,理順科室分工,整合科室職能。堅持一項工作由一個職能科室負責。

  2、優化辦事流程,明確服務標準,科學劃分不同環節的工作任務、標準、職責,量化到人頭,作為工作人員進行規範化服務的執行標準和群眾進行監督、評議的依據。

  二、建立民主科學的決策機制

  1、建立重大決策調研製度,領導作出重大決策前,必須深入實際開展調查研究,加強科學性、可行性研究論證。

  2、實行決策民主化、公開化,對事關我鄉發展和群眾利益相關的決策,應通過請教專家、法律顧問諮詢,群眾座談會,廣泛徵求各方意見。

  3、建立決策責任制,對因違反決策程式造成重大損失的必須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三、建設便民服務機制

  1、強化“以農為本、群眾至上、以客為尊”的機關服務理念,樹立鄉機關及鄉機關員工的責任心、愛民情、扶農意、效能感、親和力。

  2、熱情服務、廉潔奉公。對來辦事或要求解決問題的群眾,要公開、明確辦事程式、時限、制度,要熱情服務、禮貌接待,隨到隨辦,速接、速決,要杜絕吃拿卡要,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

  四、加強機關監督機制

  1、加強鄉機關內部的監察、審計,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將責任追究落實到每個崗位和個人,對不依照法定許可權、程式,損害國家、群眾利益的決策、辦事行為,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2、建立和完善投訴舉報制度,向群眾公佈辦事投訴舉報電話,使服務物件投訴有門。

  五、建立健全績效考核體系

  1、建立有服務物件參與的績效考核機制。擴大民主評議,開展民意測評,讓黨員、領導幹部全程參與機關科室及人員的績效考核。

  2、制定職位職責說明實施意見,明確各科室、各崗位的職位關係、職責範圍、承擔責任、服務標準。

  3、建立約束激勵機制,將各科室各崗位職能業績、群眾的滿意度,投訴處理情況納入年度目標績效管理和考核,獎優罰劣。

  六、建設高素質鄉機關隊伍

  加強對機關員工培訓,切實提高領導幹部的思想及業務素質,經常對鄉機關員工開展理想、信念、宗旨、廉政教育,進行業務技能培訓,提高機關員工的政治鑑別能力、統籌協調能力、創新能力、領導決策能力,更好地擔負起服務企業、服務人民的任務,為實現我鄉奮鬥目標,促進新農村建設做貢獻。

  三

  為保證正常工作秩序,嚴格工作紀律,規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示報告制度

  第一條各股市及下屬單位負責人到市內縣外出差或者聯絡工作,應報分管局領導批准;因公到市外出差或聯絡工作應報局長批准;因公到省外出差或聯絡工作應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同意。

  第二條分管局領導到縣外出差或聯絡工作,應事先請示局長同意,並告知辦公室;局長應公外出,應委託其他局領導臨時主持全面工作,並告知辦公室。

  第三條一般工作人員因公到縣外出差或聯絡工作,三天以內由股室及下屬單位負責人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分管局領導批准。

  二、工作考勤制度。

  第四條按照縣委、縣政府制定的作息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按時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第五條上班時間,堅決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堅決杜絕串崗聊天、看小說、上網打遊戲、聽音樂、瀏覽無關網頁等情況的發生。

  第六條工作勤政高效,服務熱情周到,對上級下達及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須及時完成,不能因工作拖拉影響全域性工作。

  第七條離開所在股室外出辦事的,要將去向告知單位負責人,以便查核。

  第八條工作日中午禁止喝酒***受組織指派安排除外***;嚴禁在值班時飲酒;嚴禁酒後駕駛機動車。

  三、請銷假制度。

  第九條一般職工凡請假三天以內由各股室負責人或下屬單位負責人審批,報辦公室審查;三天以上***含三天***由分管局領導批准。局系統的中層幹部請假,一律報分管局領導同意後由局長審批。

  第十條事假、病假。局系統職工因病、因事需請假者,需由書面報告***病假需醫院證明***並經批准,報辦公室備查,事假應提前一天,病假在檢查後及時請假。未經批准不得離職,經批准,假滿後應及時銷假,照常上班。

  第十一條工休假。局系統職工工休假,由各股室和下屬單位根據各自工作情況,在保證工作正常進行的前提下,經股室、下屬單位負責人安排,報分管局領導批准,同意後到辦公室辦理休假手續。局系統的中層幹部工休假,報分管局領導同意,由局長審批。

  第十二條探親假、產假、婚假、喪假。局系統職工需請探親假、產假、婚假、喪假的由局裡按有關規定執行,經局長批准後,由局辦公室辦理休假手續。四、處罰辦法。

  第十三條成立機關作風建設督察組,督察組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對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機關工作作風進行督查。

  第十四條未經局領導批准擅自到縣外出差或聯絡工作的,未按規定程式報批病假、事假、探親假、產假、婚假、喪假的,未按時回單位上報,又不請假的,一經發現,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十五條曠工一天扣發本人年度各項績效獎金500元,累計曠工2天扣發本人年度績效獎金1000元,累計曠工3天的扣發本年年度績效獎金3000元,累計曠工3天以上或連續曠工2天以上***包括2天***取消全年績效獎金,同時正式人員給予紀律處分,臨聘人員予以辭退。曠工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按《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對遲到、早退或中途離職的,每次扣發績效獎50元。月累計達3次以上或年累計達10次以上的,按曠工一天處理。對屢教不改的,正式人員將給予紀律處分,臨聘人員將予以辭退。

  第十七條上班期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發現一次,扣除本月績效工資50%,累計發現兩次扣除年度績效工資1000元,累計發現三次或以上的扣除年度全部績效工作,同時正式人員給予紀律處分,臨聘人員予以辭退。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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