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誠信的林肯故事

  下面小編給大家分享1分鐘經典故事,希望大家從中明白一些道理,歡迎閱讀:

  1809年2月12日,亞伯拉罕·林肯出生在一個農民的家庭。小時候,家裡很窮,他沒機會上學,每天跟著父親在西部荒原上開墾、勞動。他自己說:“我一生中進學校的時候,加在一起總共不到一年。”但林肯勤奮好學,一有機會就向別人請教。沒錢買紙、筆,他放牛、砍柴、挖地時懷裡也總揣著一本書,休息的時候,一邊啃著粗硬冰涼的麵包,一邊津津有味地看書。晚上,他在小油類下常讀書讀到深夜。

  長大後,林肯離開家鄉獨自一人外出謀生。他什麼活兒都幹,打過短工,當過水手、店員、鄉村郵遞員、土地測量員,還幹過伐木、劈木頭的重力氣活兒。不管幹什麼,他都非常認真負責,誠實而且守信用。

  他十幾歲時當過村了裡雜貨店的店員。有一次,一個顧客多付了幾分錢,他為了退這幾分錢跑了十幾里路。還有一次,他發現少給了顧客二兩茶葉,就跑了幾里路把茶葉送到那人家中。他誠實、好學、謙虛,每到一處,都受到周圍人的喜愛。

  1834年,25歲的林肯當選為伊利諾斯州議員,開始了他的政治生涯。1836年,他又通過考試當上了律師。

  當律師以後,由於他精通法律,口才很好,在當地很有聲望。很多人都來找他幫著打官司。但是他為了當事人辯護有一個條件,就是當事人必須是正義的一方。許多窮人沒有錢付給他勞務費,但是隻要告訴林肯:“我是正義的,請你幫我討回公道。”林肯就會免費為他辯護。


  一次,一個很有錢的人請林肯為他辯護。林肯聽了那個客戶的陳述,發現那個人是在誣陷好人,於是就說:“很抱歉,我不能替您辯護,因為您的行為是非正義的。”

  那個人說:“林肯先生,我就是想請您幫我打這場不正義的官司,只要我勝訴,您要多少酬勞都可以。”

  林肯嚴肅地說:“只要使用一點點法庭辯護的技巧,您的案子很容易勝訴,但是案子本身是不公平的。假如我接了您的案子,當我站在法官面前講話的時候,我會對自己說:‘林肯,你在撒謊。’謊話只有在丟掉良心的時候,才能大聲地說出口。我不能丟掉良心,也不可能講出謊話。所以,請您另請高明,我沒有能力為您效勞。”

  那個人聽了,什麼也沒說,默默地離開了林肯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