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級關於寫我眼中的魯迅優秀作文
魯迅先生是一個對中國歷史影響甚大的人,堪稱“中國文學之父”,是中國文壇的“總司令”。小編整理了一些,有興趣的親可以來閱讀一下!
篇1
時間永遠是這樣的匆匆流失,我已是七年級的中學生了。可以說我閱讀的作品也已有幾十打。在這尋多的作品中,尋的作品總是極富感染力與誘惑力。
魯迅是一位傑出的作家。他的作品《風箏》,《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社戲》……,總是讓人感到他是一個對自己嚴格要求的人,但又富有童真的性格特點。
魯迅,他同樣是個勤奮好學的人,他從原來以一直人們的疾病為己任,到後來他棄醫從文,終成為了一代文學巨匠,思想泰斗,難道不是靠他的勤奮與努力嗎?他從不認為自己是個文學天才,只不過將“別人喝咖啡聊天的時間都用在多與寫”罷了
魯迅還是一個熱愛祖國,堅韌的人。他面對外國列強“沒有絲毫奴顏媚骨”。他從來愛憎分明,用自己手中的筆桿,揭露了導師過名的劣根性,一針見血,入木三分;用他自己手中的筆,寫出“如匕首,如投槍”的優秀文章,直刺如敵人的心臟。
當然,他不僅僅是一個接觸的作家,還是一個偉大的思想家,在痛斥敵人的同時,也深刻反省自己,他是一個“解剖自己嚴於解剖別人”之人人。也正是應合了魯迅“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的座右銘,這也正式他醫生所可手的原則。
隨著我不斷的成長,魯迅那一頭短硬的板刷頭,一張嚴肅的果國字臉,一綹又濃又密的黑鬍子,也深深地刻印在我的腦海之中,我嚴重的魯迅,漸漸想顯示接近。
篇2
“吃人的人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即使我被吃了,可依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今天,我又品味著這令人深思的話語。
此文通篇讀來,總覺些許怪,是除語言外說不出的怪。若非語文老師言:“狂人,即瘋子”,現今我仍予狂人以諸多奇怪可笑之解釋。全文從一個瘋子的角度下筆,自是不同尋常,其實文中之我並非狂人,乃他人灌此名予我以便“吃”我。通篇“吃人”,似原始,如童話,更具虛幻之感。所述之世,若到處充滿假、惡、醜,無絲毫真、善、美。“我”兄欲“吃我”,見當世親人間之殘忍無情。然“我”勸兄之言語,竟非出於狂人之口,確是一有先見、良知、正義感之人言之。“我”之遭遇、思想,正是先生之遭遇、思想,故先生定欲藉此文以告世人。
看終句,“沒吃過人的孩子們,或有,救救孩子。”孩子之心靈純潔美好,沒被世俗所汙,故先生寄一切希望於孩子,此乃對未來之美好向往。
若先生在,觀今之社會,千年陋習雖未根除,少不同那時之失望痛心。今非非人間,先生定竭力善之。先生之精神,乃國之精神,若不被後世繼承發揚,奈何?先生雖已去,但諸多事吾輩亦可做,雖不及先生,實可做。先生為國獻之甚多,吾輩竭力還先生一“風清氣正國貌新”又如何?此舉更為國矣!
魯迅之前,無一魯迅,希望魯迅之後,無數魯迅!
篇3
在我國的現代,出現了一位這樣的大文豪:他時常穿一件樸素的中式長衫,短短的頭髮刷子似的直豎著,濃密的鬍鬚成一個隸體的“一”字……他,就是魯迅。
毛澤東主席曾評價他是偉大的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魯迅先生受人愛戴,有多方面的原因。而我最看重的,還是以下兩點:
其一,魯迅很關心勞動人民。魯迅先生出生於一個富有的家庭,是一個富少爺,但他從不仗勢欺人,瞧不起那些窮苦人民,而是把自己當成普通人民,從不去爭當那非凡的一員……還記得在語文書上的18課的第三個事例:魯迅救助了一個被玻璃碎片扎傷的車伕。你想想,那個車伕在一天裡跑了多少路啊?他的腳一定很臭,我們這些常人肯定不會去理會那個車伕的。可魯迅先生卻俯下身子,半跪在地上為車伕紮好繃帶,還毫不猶豫地給了他一些錢、藥和繃帶。魯迅先生的一舉一動使我很感動。
其二,魯迅先生很關心青少年。在書上的18課,魯迅先生用開玩笑的方式批評了自己的侄女周曄讀書不認真。一般的家庭裡,孩子馬馬虎虎地讀了一本書,家長也許不管。但魯迅先生可不同,他很關心青少年,把所有的青少年都當作自己的兒女一樣看待。魯迅先生為了讓青少年更努力地學習,自己給他們樹立了個榜樣:一生中藏書上千冊,寫了六千多萬字的作品,給青少年回信幾千封……也許魯迅先生的精神打動了青少年,青少年也加入了抨擊黑暗社會的行列,使國家解放,發展得這麼強盛。
是啊,惟有民魂是值得寶貴的,唯有他發揚起來,中國才有真進步。魯迅先生不朽的精神,令我們難忘。
魯迅先生不愧為“民族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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