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對學生安全保證書
孩子的健康成長,是家長的幸福,是學校的欣慰。讓我們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孩子的安全多一點教育,多一份關注。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對你有用!
篇1
為促使學生健康快樂地全面發展,切實保護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特制定xx鎮小學學生家長承諾書,希望家長能通力合作,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擔負起教育與監護職責及相關法律責任。
一、安全教育
1、家長應按照學校有關規定按時接送孩子,
上午:開校門時間7點30分,不要太早到校;放學時間10點55分。
夏時制下午:開校門時間14點00分,放學時間週一到週四一、二年級4點05分;三到六年級4點50分;週五全校統一4點50分放學。
冬時制下午:開校門時間13點30分,放學時間週一到週四一、二年級3點35分;三到六年級4點20分;週五全校統一4點20分放學。
如不需要接送,家長應向班主任老師說明,學生自行上下學,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家長自己負責。學生不能騎自行車到校,同時也不能搭乘黑車到校。在學生未進校或離校時間,學生的安全責任學校不予以承擔。
2、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飲食、用電、用氣、防火、防騙、防盜、防搶、防暴、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嚴禁玩火玩電,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危害等危險物品,嚴禁攜帶刀具、手機等非學習用具入校。不做任何妨害他人人身及財產安全的事情。增強子女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3、教育孩子不從事各種冒險行動,不離家出走,不擅自外出郊遊、野餐、私自到游泳池或下河玩水、游泳等。
4、不在校園、樓道、教室等場所進行危險性遊戲、操作或攀爬建築物或其它設施。不在公路、鐵路上及其周邊玩耍。
5、學生有特殊體質或疾病的包括已經突發、偶發過的或常發的疾病應告知班主任和老師。以求特別照顧,否則後果由本人及家長負責。
6、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絡,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同學之間發生糾紛時,家長應通過班主任有秩序地協調解決,禁止家長採取過激行為。
7、家長應教育子女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尊重和服從學校的管理,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中途離校的,家長或學生應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經簽名批准後,學生方可離校。子女不聽教育,未經請假離校或私自曠課、逃課出校而在校外引起的一切安全問題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8、為了孩子下雨天的安全,請家長為孩子在書包裡準備一頂雨衣,一律不帶雨傘到校。家長不要以送雨傘為由進入校園。
二、思想教育
1、教育孩子心懷感恩,尊敬師長,主動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聽從父母和長輩的教導:學會珍惜,不比吃穿,不亂花錢;語言文明,行為規範;誠實守信,不說謊話,知錯就改;不隨意拿別人的東西,借東西及時歸還,考試不作弊等。
2、堅決做到:拒絕毒品,反對邪教,崇尚科學,建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不進入不安全場所,如:營業性歌舞廳、錄影廳、電子遊戲室、網咖等。
三、學習教育
1、努力配合學校督促孩子有質量地完成老師每天佈置的作業和任務,不拖拉,共同促進孩子良好學習習慣的養成。
2、指導孩子閱讀、觀看健康有益的圖書、報刊、音像和網上資訊,收聽、收看內容健康的廣播電視節目,讓孩子形成良好的閱讀習慣。低年級最好能實現親子閱讀。
3、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老師經常保持聯絡,共同做好對子女的教育工作。按時參加家長會,積極參加家長學校的有關培訓,不斷更新育子觀念;正確對待班主任和科任老師反映孩子的問題。子女對老師及學校工作有意見的,家長要調查核實,不偏聽偏信,不採取過激的做法。
注:1、本承諾書一式兩份,家長或監護人簽字後保留一份,學校留存一份。
2、本承諾書自家長簽字當日起至學生畢業離校止期間有效。
保證人:xuexila
日期:XX年XX月XX日
篇2
為積極推進和諧校園的建設,全面落實安全、健康、文明、和諧的要求,加強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和保護,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充分發揮學校、家庭共同教育、管理的功能和作用,根據《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特提出以下規定,請學生及家長嚴格執行,家、校齊心協力共建平安校園。
1、學校嚴禁打架鬥毆、酗酒鬧事、敲詐勒索、小偷小摸、賭博,違者將從嚴從重處理。課間做有意義的活動,嚴禁奔跑、打鬧;與他人發生爭執、摩擦時,應及時報告班幹部或老師,嚴禁罵人、打架。
2、嚴禁學生擅自離校,離開校園必須向班主任請假,並出示出門卡班主任親筆寫的出門條,不得進入舞廳、錄影室、網咖、遊戲室等營業性娛樂場所。
3、上微機課、音樂課、實驗課、體育課,應提前兩分鐘在課代表的組織下,整隊靜靜前往各專業教室或操場。
4、嚴禁在校園、樓道、教室等場所進行危險性遊戲、操作或攀爬;嚴禁攀爬建築物或其他設施等。嚴禁在江河湖泊等水域游泳,嚴禁在公路、鐵路上及其周邊玩耍。
5、嚴禁玩火玩電,嚴禁接觸、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嚴禁攜帶刀具、手機等非學習用品入校。
6、學生有事有病不能堅持到校上課,家長應及時和班主任聯絡,嚴禁無故曠課,對曠課、逃學者將從嚴處理。
7、學生應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服從班主任、科任老師及值日老師的管理,因非學校責任造成事故的,由責任人承擔一切責任,學校不承擔事故責任。
8、本著誰的班級誰負責、誰的課堂誰負責、誰的值班誰負責的原則,學生髮生意外傷害時應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天值班老師,由班主任、科任老師、值班老師護送學生到醫院救治,同時聯絡家長並負責管理其他學生。
9、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殊疾病的包括已經突發、偶發過的或常發的疾病應告知班主任和老師。如癲癇病、精神病、癔病、憂鬱症、心臟病、性格異常等,應告知班主任和老師,以求特別照顧,否則後果由本人及家長負責。
10、學生應到正規醫院的醫務室看病、購藥,到正規商場購買食物,不到路邊店、地攤消費,不購買“三無”產品。
11、家長應對子女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避險方法教育,告知待人處事過程中的一些潛在危險。如制止、糾正孩子可能會引發人身傷害的或有悖於社會公德的想法和做法;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和公共秩序;教育孩子不得夜不歸宿;結合日常生活教給孩子避免危險和逃生的方法,如遇到火災時如何逃生,遇雷雨天如何避雷擊等。
以上條款學校在日常教學活動中會反覆進行教育,要求學生及家長做出保證遵守承諾,學生如果有違反上述規定的,一切後果將自負。
本人及家長向學校承諾:遵守以上規定,若有違反,一切後果自負。
保證人:xuexila
日期:XX年XX月XX日
篇3
教育孩子是學校和家長的共同責任,確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長是我們的共同心願。孩子的安全,關係到您家庭的幸福和安寧,關係到社會的穩定和國家的前途。我們必須警鐘長鳴,牢固樹立“生命重於天,安全重於山”的思想意識,認真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和防範工作,為學生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家校雙方必須重視對青少年的保護,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1、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教育。
2、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規校紀,不打架、不罵人,進出教室不要擁擠,上下樓梯要靠右行。教育孩子嚴禁翻越圍牆、校門、追跑打鬧,攀高爬低,觸控帶電設施。如學生違紀造成人身傷害的,學校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一切經濟損失。
3、教育孩子獨自在家時,不要給陌生人開門在上學、放學回家途中,不與陌生人交往,不聽信陌生人的話,不隨陌生人而去,,未經家長允許不到別人家裡。
4、學生有事要請假,事畢要銷假,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未到校上課,私自逃課,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5、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家長要教育孩子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橫穿馬路,不騎車帶人,不在路邊玩耍,否則後果自負。
6、教育並督促您的孩子注意飲食安全,不要到校門外購買食品,以防車輛撞傷,更不要到小商販處購買不衛生食品,以防引起食物中毒。
7、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絡,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學校,密切同學校配合,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他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8、注意飲食衛生,飯前便後要洗手,謹防食物中毒。
9、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支援學生參加人身保險。
保證人:xuexila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