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交通安全為主題的手抄報

  世界正面臨一個全球性的道路交通安全危機,道路交通安全問題已經成為關係人類生活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問題。你會做交通安全手抄報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的圖片欣賞

  圖一

  圖二

  圖三

  圖四

圖五

  的資料一:交通安全事例

  1、2003年2月11日14時5分,大興區黃村鎮狼各莊村村民薛新開女,7歲在由南向北步行橫穿公路,適有河北省固安縣解家務村司機楊建中男,19歲駕駛農用四輪車由東向西駛來,農用車將薛新開撞出,薛受傷經送醫院搶救無效當日死亡。

  2、2003年1 0月8日11時10分,房山區玻璃河中心小學學生劉雁飛男,9歲步行在房山區京保路劉李店村由東向西橫過馬路,適有房山區玻璃河水泥廠職工張海男,34歲駕駛兩輪摩托車由南向北駛來,張車前部將劉撞出,劉受傷經搶救無效於10月1 3日死亡。

  3、2003年1 0月2 3日1 3時許,通州區郎府鄉馬場村村民郎雪君女,1 0歲,在通州區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東由北向南橫穿道路時,被由西向東駛來的河北省香河縣淑陽鎮胡莊子村村民張鐵全男,44歲駕駛的旅行車撞傷,郎經醫院掄救無效死亡。

  的資料二:交通安全基本常識

  1、為什麼要開通“122”免費交通事故報警電話?

  答:近年來,我市城市道路和一些鄉鎮主要道路時常出現擁堵,交通事故也不斷髮生,尤其是發生交通事故以後,廣大群眾不知找誰報案,造成事故處理不及時,耽誤了事故受害人的搶救時間,以及引起交通長時間的堵塞,為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給交通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122”免費特種報警電話應運而生。

  2、為什麼發生交通事故以後不能“私了”?

  答:交通事故發生以後,未造成太大的損失或傷情不重,而私下了結事故糾紛。這種行為不僅侵犯了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公務的權力,還可能讓事故責任者逃避法律的制裁,更可能使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遭受侵害。如果雙方當事人自願,對車、物損失或人員輕微傷害的一般交通事故,責任明確,爭議不大,可以自行撤除現場,但應迅速到交通管理部門完善法律手續,這樣才有利於依法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3、什麼叫“快速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現場”?

  答:“快速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是指交通事故發生後,要求當事人在最短時間內,快速駛離事故現場,或快速標明事故車輛位置後迅速將事故車輛移至不影響交通的地點,事後再報警等候民警處理的一種快速處置交通事故現場的辦法。

  的資料三:交通安全宣傳口號

  1 各級領導對交通安全負有第一位責任

  2 人病不開車,車病不上路

  3 享有交通權利時莫忘履行交通義務

  4 一慢、二看、三通過,麻痺、搶行闖大禍

  5 維護交通秩序,遵守社會公德

  6 認真維修保養車輛,堅持一日“三檢”制度

  7 經濟以市場為本,交通以安全為先

  8 車行萬里路,走好第一步

  9 騎車守秩序,行路講公德

  10 高高興興上班來,平平安安回家去

  11 道路要暢通,秩序是保障

  12 開車莫喝酒,酒後莫開車

  13 但願人長久,一路共平安

  14 每一天,您的家人都祈盼您平安歸來

  15 一生無事故,閤家都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