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合同書

  為了切實提高維修合同的實效性,推動軍民融合式維修的健康發展,必須充分認識裝備維修實行合同商保障的制度要求,是怎樣寫的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範文一

  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進一步加強甲、乙雙方在機動車車輛維修方面的合作,雙方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汽車維修行業管理協會的有關規定之前提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本著依法合規、互惠互利、相互支援、自願、平等的原則建立維修合作合同書。

  二、合同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訂期一年。

  三、甲方對乙方的承諾:

  1、免工時費更換髮動機油、變速箱油等油品。

  2、乙方年檢車輛及營運證檢審車輛甲方免費代辦理手續行政單位正常收費以收據為乙方支付,甲方可先墊付。免費代購車船使用稅及提供保險業務辦理。

  3、乙方車輛在昆明市區內或區外50km內甲方免費救急維修需施救回廠維修的車輛拖車費由乙方負責

  4、甲方上門接送乙方維修車輛,上門快速處理急需車輛的維修。

  5、甲方本著“急客戶之所急,想客戶之所想”的服務原則,乙方急需車輛,甲方必須加班限時按質量的完成維修內容。

  6、甲方向乙方提供保險諮詢服務,若乙方車輛出險,甲方免費代辦保險車輛定損、理賠手續,不需要乙方墊付任何維修費用,不承擔任何保險責任免賠賠款。

  7、乙方所有車輛在合同期內全年免費洗車。在甲方維修公司內或甲方協作洗車場

  8、在乙方車輛維修期間,若乙方急需車輛辦理內勤事物,我公司提供車輛供乙方使用不收取任何費用,燃料由乙方自理以上承諾甲方必須履行,乙方監督。若甲方違約,乙方可在結算時扣除相應的費用。

  四、乙方積極支援甲方,乙方有義務把單位所屬的全部車輛交由甲方維修。

  五、乙方車輛進廠維修,甲方按乙方管理人員或駕駛員的保修專案填寫報修單,在車輛維修完工後甲方將所更換的零件及工時結算後交乙方接車人員簽字複核後依此單據收費。

  六、甲方在維修車輛時,若需更換汽車零部件,單價超過300元的須告知乙方更換原因和具體價格,經乙方人員同意後方可更換,否則乙方有權拒簽結算單據。

  七、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約定:每月的二十日起為結算單據複查稽核,二十五日為單月維修費用結算支付,甲乙雙方不得違約。

  八、甲方維修完工的車輛按質保期來承擔質保。即:

  1、大修發動機質保三個月或一萬公里駕駛員操作失誤或缺油缺水除外

  2、底盤及發動機二保質期一個月或2000km。

  3、乙方更換的零部件單件保用三個月或按產品相應的質保期保修如蓄電池保用壹年等。 以上合同條款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範文二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為規範機動車輛維修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1 “合同”係指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註明的甲方和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檔案。

  1.2 “合同價” 係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後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格。

  1.3 “維修” 係指招標檔案中規定的車輛大修、一、二級維護和小修、中修、車輛年檢以及其它有關汽車的維修服務。

  1.4 “配件材料” 係指乙方根據合同規定在提供維修服務時必須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1.5 “乙方”係指提供汽車定點維修服務的汽車維修廠家。

  1.6 “甲方”係指接受維修服務的甲方。

  2.服務範圍

  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中修、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專案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3.送修手續

  3.1 送修車輛時,甲方經辦人必須按照要求填寫乙方的“車輛維修派工單”以下簡稱“派工單”。派工單上應填寫清楚送修車輛的品牌型號、車輛牌照號、累計行駛里程、維修專案,經甲方經辦人簽字後交乙方,乙方憑此單確認專案的接修。

  3.2 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繼續修理。

  3.3 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儘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

  4.維修費用

  乙方應按照不超過《廣東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優惠幅度及標準見附件報價表。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稅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專案收取工時費的標準。小修、大修的含義在“維修工時費報價一覽表”中的備註已作說明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乙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5.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5.1 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後,須填寫“車輛維修結算單”以下簡稱“結算清單”,認真填寫車輛維修的具體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計價情況、工時費及質量保證期,註明優惠事宜後交甲方經辦人稽核簽字。此單多聯複寫備查。

  5.2 甲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甲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乙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覆,甲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5.3 修車更換下來的舊件應退還甲方。

  5.4 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車輛時,應將 “結算清單”聯和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明一同交甲方。

  5.5 如甲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6.結算方式

  6.1 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6.2 乙方憑下列單據與甲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甲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6.3 付款。

  每月30日為當月截止日期,乙方應於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並列印總報表和汽車維修專用發票交由甲方經辦人核對後簽名,後由甲方財務部門稽核後十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

  7.質量保證

  7.1 乙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於《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廣東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7.2 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7.3 乙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