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令營家長協議書
指的是夏令營與學生家長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學生參加夏令營的相關事宜上經友好協商所簽訂的協議書。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一些關於的模板,希望對大家有用。
篇一
甲方:_________,為營員_________的父母/監護人,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
常用聯絡住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夏令營組委會××××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營員_______參與乙方組織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夏令營”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入營時間:20XX年_____月______日入營,20XX年_____月_____日閉營。
二、關於課程和活動
1、乙方提供夏令營期間全部師資,根據××夏令營官網公佈的招生宣傳行程,組織實施各類訓練課程及講座,安排營員完成各類參觀和訓練活動,同時負責營員在夏令營期間的生活管理;
2、在不減少活動和教學內容的前提下,乙方有權根據天氣等具體情況對夏令營期間的課程和活動進行適當調整;
3、所有營員在參加本夏令營期間由乙方所拍攝的照片、錄影等作品,其全部智慧財產權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在經營活動中使用而無需另行通知。
三、關於伙食和住宿
1、交通:正規協議旅遊車輛公司提供專業旅遊大巴和駕齡10年以上經驗豐富的老司機駕車全程護送;
2、用餐:學生營養套餐,保證每位小營員飲食的營養與衛生;
3、培訓:由夏令營訓導人員24小時全程監護孩子,訓練中每10個營員配備1名老師;
4、住宿及接待標準:
四、關於紀律
1、甲方簽署本協議前應仔細閱讀本合同及××夏令營官網上公佈的全部訓練營規章制度及安全守則,甲方接受本合同及××夏令營官網上所公示的全部訓練營規章制度及安全守則。
2、甲方應對甲方子女進行教育,保證甲方子女在營期間遵守訓練營的日程安排、紀律規定和其他要求。
五、關於安全
1、乙方負有保持營地安全的職責,乙方將制定嚴謹的安全預案,確保營地24小時保安值班,並按時巡邏、查崗;甲方子女在營期間,乙方依法對其履行看管、保護的義務。
2、乙方已為本夏令營投保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額為拾萬元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每位未成年人意外傷害保險金額不得超過10萬元,醫療保險壹萬元整。
3、乙方享有對營員健康狀況的知情權,如甲方子女在參加本夏令營之前患有精神類、傳染類、心臟病等需要特殊照顧或不適宜參加集體活動、劇烈運動的疾病,甲方應在報名表上特別註明,以便於乙方決定是否接受入營或提供所需的特殊照顧。
4、如營員在營期間患病,由乙方駐營醫護人員負責處理。營員病況較為嚴重時,經醫護人員確認,乙方負責將營員送往附近醫院就診,並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5、乙方禁止營員攜帶零食入營。如因營員自帶零食發生食物中毒或群體性衛生安全事件,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六、關於探訪和聯絡
1、為確保甲方子女全身心投入夏令營活動,鍛鍊甲方子女的獨立能力,我們不建議甲方在營員入營訓練期間探望子女,若甲方需探訪,須事先和乙方聯絡並徵得同意。
2、夏令營期間,乙方將提供夏令營營長和甲方子女所在營隊的輔導教師的電話,甲方可在教學、活動之外的課餘時間電話溝通了解甲方子女的情況。
七、關於接送營員
1、甲方應在報名的時候,詳細登記準確的身份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號、護照號碼姓名及資訊與戶口本一致。訓練營結束,甲方須憑本人身份證接營員。
2、乙方不接受除甲方夫妻雙方外的其他人員前來接營員回家。如甲方確需委託他人接營員時,需提前書面授權資料提交乙方稽核,授權資料包括被委託人的身份證、照片、聯絡電話等資訊。
八、關於退費退營
1、甲方保留因自身原因或對活動內容和形式不滿而退營的權利,原則如下:
注意:臨時退營須扣30%的預留座位及保險等費用。
a,5天和7天體驗營開營後一天內書面提出退營申請,須扣除參加天數×總額的30%後退還剩餘費用;開營第二天起提出退營申請,不退還任何費用;
b,15天集訓營開營後三天內書面提出退營申請,須扣除參加天數×總額的15%後退還剩餘費用;開營第四天起提出退營申請,不退還任何費用;
d,21天強化營開營後五天內書面提出退營申請,須扣除參加天數×總額的10%後退還剩餘費用;開營第六天起提出退營申請,不退還任何費用。
2、因營員不服從訓練營管理、打架鬥毆或其他違反本協議及××夏令營官網上公佈的全部訓練營規章制度及安全守則等,被要求強制退出的,乙方不退任何費用;
3、如果因乙方原因取消當期訓練營,應提前一週通知甲方。如甲方已經交費,乙方應全額退還甲方費用。
九、不可抗力:
如遇地震、風暴、水災、大暴雨、遊行、罷工、政治事件、政府指令等原因,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時,甲乙雙方可終止本協議並不要求對方承擔因前述原因造成的損失。
十、相關事宜
1、協議雙方簽署後即刻生效,至訓練營結束時終止。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因履行本協議出現爭議且無法通過協商解決時,任一方有權向石家莊市人民法院起訴。
甲 方: 乙 方:××夏令營組委會
××××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20XX年X月XX日
篇二
甲方孩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家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重慶小記者活動培訓中心
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甲方孩子參加由乙方組織的20XX童軍拓展夏令營/少兒魔術表演夏令營的事項,自願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夏令營行程
本期為20XX年____________________夏令營,營期_______天,出發時間為20XX年X月XX日,結束時間為20XX年X月XX日。
第二條 夏令營開始與結束標誌
1.甲方於規定時間和地點向乙方報到視為夏令營開始。
2.甲方家長與夏令營結束日持身份證親自接甲方,並簽字離開視為夏令營結束;如甲方家長未能按時到場,甲方將由乙方暫時看護,所發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 夏令營和專案費用
本期特訓營費用總額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包含以下專案:
1. 往返交通費用、住宿費用、營養包桌餐費、夏令營服裝費用、保險費用、基地娛樂專案以及培訓專案費用等。
2. DVD光碟一套。
簽訂本協議當日,甲方須將費用通過現金、匯款等方式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 食宿及接待標準
1. 交通:專業培訓師接送,協議公司提供專業旅遊大巴和駕齡10年以上經驗豐富的老司機駕車全程護送。
2. 住宿:拓展基地賓館,雙人、三人標準間24小時熱水、空調、彩電、獨立衛生間,半封閉式管理;或者拓展基地野營雙人帳篷。
3. 用餐:十人營養包桌,保證每位小營員飲食的營養與衛生。早餐有稀飯、包子、饅頭、雞蛋、鹹菜,正餐八菜一湯,根據天氣配送消暑水果。
4. 培訓:30人一班,每班配兩名培訓師、兩名生活老師,培訓師及生活老師24小時全程跟蹤,全面管理孩子的學習、訓練、安全和起居飲食等。魔術表演夏令營由魔術大師一對一指導、電視臺主持人親臨授課、兒童拓展培訓師全程管理,給每個孩子表演的機會。
第五條 出發時間和地點
甲方應於20XX年X月XX日X時到重慶小記者培訓活動中心指定集合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按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視為甲方解除協議,乙方不退還費用。
第六條 甲方義務
1. 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 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夏令營活動,並有義務在簽訂本協議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如甲方有傳染性或突發性疾病比如:肝病、心臟病、癲癇病、腦性疾病、呼吸道疾病、肺病、癌症、血液病、敏感性面板病、傳染病等特殊疾病,甲方家長隱瞞不報者,所產生後果一律由甲方家長負責。
3. 甲方不得攜帶貴重物品,如手機、相機、膝上型電腦、首飾等,如有攜帶而又丟失的,由甲方自己負責;如果確實要帶,就必須交給生活老師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物品,如出現損壞或丟失,責任自負。乙方協助甲方尋找丟失的物品。
4. 甲方必須服從帶隊老師的安排,不得擅自脫離團隊單獨行動,如違反營規乙方有權取消違紀甲方參加夏令營活動資格。
5. 甲方要講文明,不得大聲喧譁,堅決杜絕罵人、打架、鬥毆等不良現象。夜晚就寢後,不得隨意離開宿舍,按時熄燈入睡。
6. 甲方必須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夏令營,如未及時參加,視為自動放棄。
7. 甲方在夏令營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乙方完成本次夏令營訓練。
8. 甲方在活動期間若受傷,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或相關部門負責。
9. 甲方家長可在夏令營期間看望小營員或隨團參觀活動。但是,看望孩子或隨營參觀時,須遵守工作人員安排,不得干涉活動的正常組織和實施。
10. 甲方須帶的自備用品:
a、個人衛生用品牙膏、牙刷、毛巾、沐浴液、洗髮液等;
b、小水壺、小揹包、服裝外衣、內衣、襪子、運動鞋等;
c、本子、筆。
11. 甲方簽署本協議後,須在三日內支付乙方夏令營全部費用。如甲方未能在三日內支付乙方費用,則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第七條 乙方義務
1. 乙方在夏令營期間有責任對甲方的人身安全承擔監護責任。在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相關責任。
2. 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夏令營期間搭乘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向提供服務的經營者索賠,確保甲方利益不受損傷。
3. 乙方應實行明碼標價,並事前告知甲方及家長活動內容、收費標準等事項。
4. 乙方應在活動開始前兩天左右,以電話或簡訊的方式通知甲方家長具體集合時間、地點。
5. 乙方須嚴格按照公佈的活動流程組織和實施活動,如因不可抗拒原因如天氣等,乙方可對活動流程或內容進行調整、變更。
6. 乙方應為甲方投保人身傷害意外保險。
第八條 安全責任
甲、乙雙方針對甲方在夏令營期間的安全問題約定如下:
1. 乙方有義務在設計行程、組織活動、乘坐交通工具等方面做具體安排,保護甲方安全。
2. 由於乙方工作失誤,致使甲方發生安全傷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3. 乙方為甲方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價值人民幣55,000元整保監會規定的最高限額。
4. 甲方在夏令營期間如發生重大疾病,保險範疇之外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 乙方負責甲方的安全責任期限在本活動期限內,且從甲方家長送甲方到乙方指定地點報到簽字開始,直到活動結束時,甲方家長領甲方離開乙方活動中心時為止。如逾期發生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擔安全責任。
第九條 協議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協議內容。
第十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 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協議生效
1. 經甲方、甲方家長、乙方簽字蓋章後,本協議方可生效。
2. 乙方成功收到甲方夏令營費用後,本協議方可生效。
乙方蓋章:重慶小記者活動培訓中心
甲方家長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三
家長協議書
甲方:藍巨星青少年成長訓練營組委會 電話:
乙方:__________學生_______的父母/監護人 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管理規定,甲乙雙方在互相信任的基礎之上,本著平等、自願、公平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學生 以下簡稱乙方子女參與“藍巨星青少年成長訓練營”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和職責:
1、關於課程和活動:
1甲方負責提供訓練營的所有師資力量,根據上公佈的訓練營行程,組織實施各類訓練課程及講座,安排營員完成各類參觀和訓練活動,同時負責營員在訓練營期間的生活管理工作。
2訓練營中的課程由專門的任課教師和訓練師擔任外,每10-15名營員配備一名輔導員,輔導員為著名高校的優秀本科生或者研究生,經嚴格選拔和培訓後上崗。
3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夏令營活動景點和縮短夏令營活動時間。
4甲方為乙方每名營員投保意外傷害及醫療保險保額不低於10萬。在保險有效期內發生保險事故時,甲方應及時取得與事故相關的有效憑證,並協助被保險人向承保的保險公司索賠。
5甲方應保證執行計劃的實施,但擁有根據天氣等具體情況調整活動行程時間順序的權利。當遇有可能危及夏令營活動參與者人身安全的緊急情形時,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改變執行計劃。
6甲方擁有營員在參加訓練營行程期間由甲方組委會所拍攝的照片、錄影等作品的使用權。
2、關於伙食和住宿:
1負責營員在活動期間享有健康、適量和平衡的飲食。飲食標準:專業廚師,營養師配餐景點及拓展訓練基地標準另定。
2負責營員在活動期間享有安全舒適的住宿條件:住宿為 2—4人間,保證熱水、空調和獨立的盥洗室拓展訓練基地標準另定。
3、關於安全
1甲方確保營地的環境安全,甲方管理人員和輔導員將執行嚴謹的安全預案,確保營地24小時保安巡邏值班,並隔時查崗。
2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發生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相關責任,但不可抗力的情況除外。
3甲方享有對營員健康狀況的知情權,乙方須確保乙方子女在參加本訓練營之前未患有精神類疾病、傳染類疾病、心臟病等不適宜參加集體活動的疾病,特殊情況需照顧須在報名表上特別註明營員的健康情況,協助甲方提供有效的照顧。
4甲方隨隊隊醫將負責處理營員的一般性醫療保健問題,經隊醫確認需送醫院治療的,甲方負責將營員送往附近醫院並墊付醫藥費,乙方須在訓練營結束乙方接走乙方子女之前如期歸還甲方所墊付的醫藥費。
二、 乙方權利和義務乙方對整個活動享有知情權。
1、報到:乙方子女入營前須辦理註冊報到手續,並在開營前交納訓練營的全額費用:營款+100元備用金。
2、自帶物品及禁止攜帶物品:
1照片:兩張1寸或2寸個人免冠近照背面寫上營員名字。
2個人洗漱用品:牙膏、牙刷、毛巾、浴巾、沐浴液、洗髮液,花露水等。
3衣、鞋:短袖上衣兩件,短褲三件7天營兩件即可,內衣、內褲三件,襪子三雙,涼鞋一雙、運動鞋兩雙,長袖上衣備一件,長褲備一件,游泳裝備備一套每位營員配發營服兩件,營帽一頂
4必帶品:書包,大號水壺,陽雨傘,筆,本子,暑假作業、自己喜歡的書籍、樂器等。
5禁止攜帶手機,零食,零用錢,若私自攜帶,一經發現,在營期間由老師代為保管,閉營當天歸還;禁止攜帶DV、相機、遊戲機、電腦等貴重物品和娛樂裝置,若私自攜帶,損壞、丟失自負;禁止攜帶刀具、打火機等危險物品。
3、關於探訪和聯絡:
1為確保乙方子女全身心投入訓練營活動,鍛鍊乙方子女的獨立能力,乙方不得在在訓練營期間探望子女,若有特殊原因乙方的確需探訪,須事先和甲方聯絡並徵得同意。
2訓練營期間,甲方將提供乙方子女所在營隊輔導員的電話,乙方可在教學活動之外的課餘時間通過該電話瞭解乙方子女的情況,;同時甲方將在官方部落格上傳活動照片,報道孩子的活動和生活情況。
4、關於紀律及營員接送:
1 乙方及乙方子女應遵守訓練營的日程安排、紀律規定和其他合理要求,乙方應承擔由於違反訓練營規定導致的後果。
2在給子女報名的時候,乙方須填寫身份證或出生年月日、護照號碼姓名及資訊與戶口本一致。以便訓練營結束,乙方憑本人身份證接孩子。如乙方委託他人接孩子,需提前以文字方式說明。
5、關於活動費用和退費:
1乙方報名參加 ,營期為 晚 天,費用 元/人,費用包括行程中規定的吃、住、行、學習、參觀、活動、資料、紀念品等有關費用。
2乙方保留因自身原因或對活動內容和形式不滿而退營的權利,原則如下:開營前3天內提出退學申請的,扣除手續費後退回餘款。7天營扣除200元,14天營扣除400元,,21天營扣除600元;開營後3天內書面提出退學申請的,每天扣除營款總額的20%後退還餘款;開營第4天起提出退學申請的,不退還任何費用。
3如甲方因活動人數不足等原因取消此次活動,應提前通知乙方,如乙方已經交費,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費用。
三、關於不可抗力:
定義:“不可抗力”是指協議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政府行為、自然災害、戰爭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發生,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時,甲乙雙方將終止本協議並不要求對方承擔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損失。
四、其他
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藍巨星青少年成長訓練營組委會
乙 方:
日 期: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