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交通責任書

  是為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明確各方責任,學校與學生及家長所簽訂的責任書。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一些關於的模板,歡迎參閱。

  篇一

  為加強全縣中小學校學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護意識,預防和減少中小學生交通傷亡事故,切實保障少年兒童的合法權益,為全鎮中小學校學生上學創造一個良好的交通環境,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人:

  各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為學校幼兒園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第一責任人,對在校園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負全面負責。

  二、責任目標:

  1、各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將中小學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內容,經常性地開展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斷提高中小學生和學生家長監護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2、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建立健全學校交通安全教育責任制,明確責任,層層落實,確保中小學生平安出行。

  3、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經常性地開展中小學喜聞樂見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通過舉辦交通安全主題班會、隊會、作文比賽、演講比賽、相聲、小品大賽等形式,教育中小學生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斷提高中小學生的自我防護意識。

  4、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積極與派出所、交警配合,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職能作用。經常性的邀請公安幹警、交警和法制副校長來校進行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學年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於兩次。

  5、有校車接送學生上下學的中小學校,要切實抓好校車的安全管理,要嚴格審查駕駛員的資格,並簽訂安全責任狀,加強對照管員和駕駛員的安全教育,確保接送安全。

  6、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每天必須如實填寫《浠水縣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日常臺賬》,並交學校幼兒園存檔。

  7、對中小學學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學生傷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學校實行一票否決,並追究學校責任人的責任。

  鎮教育總支蓋章:

  學校蓋章:

  總支書記簽字:

  校長簽字:

  二〇一四年月日

  篇二

  xx的家長: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學生健康成長的同時,學校和家長都有責任和義務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交通安全無小事”的意識,給孩子講解交通安全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孩子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交通安全。

  學校責任

  1.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2.配合交警部門對運載學生的車輛情況進行查驗,及時發現並制止超員、超速等重大違法行為的發生。

  3.放學後,學校安排值日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外,學生自行回家。

  4.教師教育、督促學生放學後按時回家。

  家長責任

  1.保證不讓孩子乘坐無牌、無證、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上、下學。

  2.對自發組織合夥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的社會車輛交通安全自行負責。

  3.平時學生上下學要有人按時接送,雨、雪天家長要親自接送學生上、下學。

  4.嚴禁學生騎自行車上、下學。

  5.教育孩子放學後按時回家,離學校較遠的,家長或監護人必須按時接送,凡在上、下學途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家長自行負責。

  雙方共有的教育責任

  1.行人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2.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並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3.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4.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撥出租車。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家長接送注意事項

  “生命是寶貴的,因為它屬於我們每個人只有一次。”為了保證您的子女在上下學途中的交通安全,請你們認真履行以下事項:

  1.嚴格執行我校接送學生登記制度,按時接送子女。

  2.在接送時,不要乘坐“三無”車輛。

  3.不要乘坐三輪車等非載人交通工具及車況很差的客車。

  4.乘車時不要超員。

  5.用摩托車接送時,要採取戴安全頭盔等防護措施。

  6.家長合租車輛接送車輛時,家長要和司機簽訂協議。如果因家長未能履行以上協議,導致您的子女上、下學發生意外情況,責任自負。

  學校公章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20XX年3月30日

  篇三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明確各方責任,學校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方:

  1、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法規學習和教育,提高學生的守法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預防違章和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2、在上學和放學時,派值班老師在校門口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

  3、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乘坐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專用機械車五小車、無牌、無證車、黑車、報廢車三無車。

  4、經常與學生家長聯絡,瞭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情況,與家長攜手教育學生。

  二、學生與家長方:

  1、加強對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監管力度。

  2、教育並保證子女上學途中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3、認真學習和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文明騎車,在校園內推行,在校園外做到靠路右邊行駛,不走路中間,不單手騎車或大撒把,拐彎要伸手示意,不闖紅燈。

  4、學生家長經常與學校取得聯絡,瞭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情況,經常教育學生負責放學回家及節假日期間對學生的教育管理。

  以上責任書一式二份,由學校和學生及家長各執一份,共同負責學生的交通安全,學生經教育不聽,不遵守交通法規,上學乘坐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違章搭乘車輛,私自外出等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由學生監護人和肇事者負責。放學時車輛違規裝載學生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單位蓋章:

  學生家長簽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