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安全責任書模板

  安全教育是學校健康教育的重要課題,學校需要保證學生在校的人身安全。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歡迎大家閱讀參考,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

  為了保證您的孩子安全,形成學校與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確保學生正常地學習,健康地成長,請您加強孩子安全教育,認真履行監護職責,有下列行為導致學生自身或他人傷害的,家長或監護人應依法承擔全部責任:

  1、交通安全監護:要教育孩子在上、放學途中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自覺按路隊行進,注意交通安全,不要在馬路上追趕打鬧,禁止未滿12週歲兒童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等車輛,禁止未滿16週歲少年兒童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嚴禁中小學生使用機動車、電動自行車上下學,嚴禁乘坐超載車、酒後駕駛的車、無牌無證車,以確保孩子的人身安全。要教育孩子按照學校作息時間到校,不過早到校。小學低段學生和新集鎮來校就讀學生上、放學家長必須親自接送。

  2、學生具有危險行為,學校教師已經教育、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家長要督促教育、幫其改正。

  3、學生行為或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的,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

  5、地震、雷擊、暴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以及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6、學生自殺、自傷、服毒等意外情況。

  7、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8、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家長不接送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

  9、夜間不按時睡覺,私自溜出學校引發的事故。

  10、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學生與校外有劣跡人員不正當交往發生的不安全事故。

  11、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特定情況下學校放假後發生的,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外發生的。

  12、私自下水洗澡、強行渡河、爬山、遠走離校、自發組成團伙出外遊玩、招惹狗、蜂、牛、蛇等易給人帶來傷害的動物、蟲子造成傷害的。

  13、曠課、擅自外出、拉幫結派、打架鬥毆、在校內外吸菸玩火,在教室或宿舍、操場、走廊、樓梯內上蹦下跳、在校院內騎車、出入校門不下車、攀爬電杆、樹木、圍牆、大門、樓梯、欄杆等造成的傷害。

  14、因開玩笑引發衝突造成的,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勞動和外出參加其他活動中不遵守有關規定造成的傷害。

  15、觸控、亂接或私自使用電器而造成的各種傷害,使用彈弓、刀具、飛鏢等易燃易爆危險玩具造成自身或他人傷害的。

  16、食用、飲用不衛生食物造成的。

  17、因家長或監護人教育方法不當,不按時接送、管護,導致學生髮生的不安全事故。

  18、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學生家長、監護人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至學生畢業離校前有效。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予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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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X年XX月XX日

  二

  為了增強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平安,維護和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我決心做到以下幾點:

  一、 珍愛生命,不斷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

  二、 在校外行走時不追車、爬車、抓車;不在馬路上橫衝直撞;做到自行車鈴、閘、鎖齊全,穿越關中環線時一定要注意安全,路途中堅決做到“一躲避、二靠邊、三觀望、四通過”的原則。堅決拒坐“三輪車、三無車、超載車”等不符合安全規範的車輛

  三、注意飲食安全,不吃變質瓜果和食物,不亂吃零食,不亂喝飲料,不在無衛生保證的攤點就餐。

  四、不私拉電線、電器;不帶手機到學校,不在教室充電。

  五、 不攀爬校牆、宿舍、教室及樹木等;不進入建築施工現場。

  六、 不逃學、曠課;有事必須當面向班主任,由班主任寫請假條經過門衛同意方可離校;不進入網咖、歌舞廳等娛樂場所。

  七、 放學後按時回家,不在外逗留或夜不歸宿。

  八、 不在校園內追逐打鬧,嚴守上下樓梯“不擁擠、不奔跑、不推搡”的原則。

  九、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吸菸,不喝酒,不染髮,不穿奇裝異服,著裝整齊,在教室不穿拖鞋、背心。

  十、 正確處理同學關係包括男女同學之間的關係,不打架鬥毆,不攜帶火柴、打火機、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十一、不私自動別人的物品;不勒索、盜竊、損毀他人財物。

  十二、 不到水庫游泳釣魚,發現學生私自到水庫游泳釣魚者,學校將嚴肅處理。

  以上內容已交家長審閱並同意簽名,若自己發生不安全事故與學校無關。後果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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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X年XX月XX日

  三

  為了切實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實安全責任措施,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構建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檔案精神,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網路,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權利與義務:

  1、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並及時通知家長;發生重大事故的,要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2、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

  3、學生要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二事故與責任: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責,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班主任對班級的安全負責。學校與各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書。

  2、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法制教育,檢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師每週一班會應加入“安全法制教育”內容。用《守則》、《規範》來規範學生的言行,提高認識,防患於未然。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4、教師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造成學生傷害的,由教師或工作人員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由於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但一切責任。

  6、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指已參加保險的學生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7、學生在校期間規定上學時間,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

  8、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9、學校不知道或難於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而造成的傷害,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10、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之外發生的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爛水果以及變質食品等,不買零食尤其是地攤上的小食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中毒現象發生。

  1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菸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住宿生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夜不歸宿或翻越圍牆外出造成的事故由自己負責。

  13、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4、嚴禁學生在教室焚燒廢紙、點燃蠟燭、私安電器、亂拉電線,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自己負責。

  15、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持假條方可出門,並在門房做好登記,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16、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7、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意外傷害,由學生本人負責。

  18、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19、嚴禁學生到網咖上網,由此而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學生自己負責。

  20、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21、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xx門依法處理。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學校和家長各儲存一份。

  商州區大趙峪初級中學蓋章 班主任簽字

  年級 班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XXXX年XX月XX日

  四

  安全責任書

  [學校與學生家長監護人簽訂] 學校____年級____班 學生姓名:___________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路,根據《中小學幼兒園管理辦法》、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和學校的消防設施、裝置、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有重大安全隱患而未採取措施的。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採取必要措施的。

  6.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適宜未成年人蔘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7.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8.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並未根據實際情況採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後果加重的。

  9.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10.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11.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資訊,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12.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三、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1.獨自或夥同他人到河、湖及游泳池或者其它地方游泳的。

  2.隨意攀高、翻越圍牆、欄杆,搖晃體育器械,拆毀公共設施的。

  3.購買不符合衛生安全標準的食品,吃不清潔的食物的。

  4.來校與回家的途中,未經家長和學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違反校紀校規,不聽從安排,在走廊、梯子、過道間擁擠,在校內追逐打鬧,在校內 外打架鬥毆的。

  6.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超載和未投保的客車、無牌無證車輛,乘坐報廢車、農用車、摩托車等非客運車輛的。

  7.違反交通法規私自騎車上學的。

  8.攜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的。

  9.進入遊戲廳等娛樂場所的。

  10.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和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

  11.在校園內玩火住宿生不準在寢室內生火、點蠟燭、點蚊香、玩電住宿生不準在寢室亂搭電源線、玩甩炮、火炮等。

  12.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13.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14.在上學、放學時,如遇到惡劣天氣,家長或監護人必須親自護送孩子上下學。來校與回家的途中發生的事故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15.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四、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1.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3.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4.學生自殺、自傷的。

  5.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下列情形發生造成的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3.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此責任書經簽字之日起生效,至XXX年9月1日止。

  班主任簽字: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__ 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學生的特異體質、特定疾病、心理障礙由學生父母親自填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X年 月 日

  五

  學生安全責任書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害,維護學校良好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關於《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家長、學校共同承擔起教育孩子的責任,確保學生安全、健康的成長。

  1、學校及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游泳、防火、用電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騎摩托車,不乘坐摩的以及“三無”車輛。杜絕意外傷亡事故的發生。

  2、 注意飲食衛生,不吃腐爛變質、過期、“三無”食品,堅決杜絕飲食中毒事件發生。保持教室及集體場所的衛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

  3、 參加體育活動時注意安全,活動時要檢查體育場地和器材是否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衛生標準,劇烈活動前要作好充分的準備,聽從教師指揮,以確保安全。

  4、正確處理同學關係,相互尊重,相互幫助,團結友愛。不喝酒、不打架、不盜竊他人財物,不與校外不法青年勾結。敢於同擾亂學校秩序、侵害學生人身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5、 增強消防意識,不違章用電、用火,不抽菸、不點蠟燭、不放鞭炮,杜絕火災發生。

  6、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時通知班主任。中途離開校園要先向班主任申請,班主任批條、學生處老師登記後方可離開特事特辦。

  7、 按時作息,準時到校,未經家長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準留宿其他人。在家外出要同家長打招呼。

  8、 不準帶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傷人器械入校。

  9、 不準勒索他人錢物,如被勒索,要及時向班主任,家長或有關部門報告。

  10、不看不健康書籍,不進遊戲廳、網咖、錄影廳等不適合未成年人的場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圍牆、攀登樓梯扶手及其它欄杆、視窗等,上、下樓梯時按規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樓道打鬧、玩耍。

  12、 不穿奇裝異服,不戴首飾及裝飾物,不燙髮、不染髮、不留長髮、女生不化妝。不帶手機、隨身聽、高檔微型等裝置入校。

  13、 學生之間發生衝突後,家長要按正規渠道向學校反映,冷靜、理智、妥善的解決。禁止教師、家長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良好的教學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保證,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杜絕違紀現象發生,每個同學都要認真遵守《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如有違犯,學校將依據《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以及我校校規執行。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家長儲存,一份由家長簽字後班主任儲存。

  班主任: 家長: 學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