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禁毒日的手抄報

  做禁毒手抄報來提高學生的防毒拒毒意識,是一個學習禁毒知識的好方法。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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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一

  圖二

  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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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毒日宣傳標語

  1、一但染毒,終身戒毒;一人染毒,全家受苦。

  2、禁毒工作要持之以恆,毫不手軟。

  3、禁絕毒品,功在當代,利在千秋。

  4、吸毒是犯罪的禍根。

  5、吸毒一口,掉入虎口。

  6、禁絕毒品,功在當代,利在千秋

  7、吸毒導致艾滋病,有害身心健康。

  8、毒品禍國殃民,禁毒國泰民順。

  9、依法禁毒,構建和諧。

  10、生活不一定是天堂,毒品一定是地獄!

  禁毒日宣傳資料

  一、我國《刑法》規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1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4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

  5走私製毒物品罪;

  6非法買賣製毒物品罪;

  7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

  8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

  9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

  10強迫他人吸毒罪;

  11容留他人吸毒罪;

  12非法提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罪

  二、我國《刑法》對毒品犯罪的刑事責任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1已滿16週歲的人實施毒品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2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販賣毒品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3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實施毒品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禁毒宣傳小故事

  曉梅,女,28歲,未婚。曾因吸毒2次受到公安機關處罰。

  曉梅自初中畢業後混入社會,接觸到了一些不良人員,並和其談起了戀愛。一次因月經痛,別人授意吸“海洛因”可以治療疼痛,結果吸食後不能自拔。出所後也曾在娛樂場所接觸到了毒品,同時也有毒友在其身邊,出所後在半年時間裡吸食了多次的“冰毒”,後來家屬知道後及時採取了有效措施,同時社工對其簽訂了尿檢協議。曉梅也存在一段不穩定時期,但在社工和家屬的密切關注下,逐漸的在遠離毒品,其中曉梅母親的幫助對其戒除毒癮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母親也想放棄過,但社工、社會給了其心理支援,使家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社工在2006年9月與其簽訂了尿檢協議,近三年來尿檢呈陰性,將於今天10月份進行最後一次尿檢。

  曉梅在康復期間生理、心理狀態不穩定,其母親並沒有採取責備、打罵的心態來對待她,認為她也是個受害者。所以始終用積極的心態來幫助曉梅,阻止了曉梅與不良群體的接觸,利用家庭的親情、溫情來感化她,終於曉梅的心態也在朝著良性的方向發展。現在曉梅談了戀愛,並有了結婚的打算,但天有不測風雲,其男友因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而被判無期徒刑。但在家人和社工的關心、鼓勵下,曉梅沒有用毒品來麻醉自己,目前在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