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知識法律小常識手抄報
為了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學生的法律意識和自我防範意識,營造文明守紀和諧校園,校園應該多普及法律知識。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1:未成年人法律知識
1、《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何時生效的?
1992年1月1日。
2、哪些機構和人員具有保護未成年人的責任?
1國家機關。2家庭。3學校。4社會。5全體成年公民。
3、未成年人的主要合法權利有哪些?
生命健康權、人身自由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財產所有權、財產繼承權、著作權、專利權、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權、取得國家賠償權、宗教信仰自由權、民族風俗習慣自由權、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權、受教育權。
4、《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未成年人的勞動保護作了哪些規定?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任何組織和個人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招收已 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在工種、勞動時間、勞動強度和保護措施等方面執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安排其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的勞動或者危險 作業。
圖一
圖二
圖三
2:青少年法律常識
1、哪些出版物是未成年人不能觀看、收聽?
為了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不良出版物的消極影響,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下列出版物不能觀看、收聽:含有誘發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內容的;含有渲染暴力、色情、賭博、恐怖活動等內容的;淫穢的。
2、學生上當受騙的原因是什麼?
1思想單純,防範意識較差。2貪小便宜,急功近利。3有求於人,輕率行事。每個人免不了有求他人相助之事,能否如願要看是何事,物件是誰。
3、未成年人不良行為包括哪些方面?
1曠課、夜不歸宿;2攜帶管制刀具;3打架鬥毆、辱罵他人;4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5偷竊、故意毀壞財物;6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7觀 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8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9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4、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的不良因素有哪些?
1不良家庭教育的影響:父母衝突、破碎家庭、家庭教育方法不當;2不良學校教育的影響:重智育輕德育;3不良交往的影響:不良交往促使未成年人形成犯罪動機。4黃色傳媒和迷戀網路、遊戲的影響:由於未成年人辨別能力差,好奇心、模仿力強,易受黃色傳媒的影響。
5、網路對青少年的正面影響有哪些?
青少年通過網路的使用逐步掌握資訊科技,提高其整體素質。此外,網際網路為青少年提供了查詢學習、生活、工作資訊的新的便捷的渠道,大大擴充套件了知識面;提供遊戲、電影、音樂等娛樂專案,豐富生活;提供教友、聊天渠道,擴大交往範圍;提供更多自主活動空間,有助於增強青少年的自尊心、自信心和獨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