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伴我行手抄報圖片
法制教育尤其是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落實依法治國方略的基礎性工作。法制手抄報要怎麼做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法伴我行手抄報的圖片
法伴我行手抄報圖一
法伴我行手抄報圖二
法伴我行手抄報圖三
法伴我行手抄報圖四
法伴我行手抄報圖五
法伴我行手抄報的資料
法律格言
1 習慣是法律的最好解釋者。
2 沒有法律就沒有犯罪,沒有法律就沒有刑罰。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
3 實施違法行為或者是基於預謀、或者是基於衝動、或者是基於偶然。
4 審判不應依照先例,而應依照法律。
5 沒有事先公佈的法律就沒有刑罰。
6 簡短是法律之友,極度的精確在法律上受到非難。
7 警察是法庭的僕人。
8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9 遲來的正義即非正義。
10 救濟走在權力之前,無救濟即無權力。
法律基礎知識
1.公民的基本權利:
1平等權: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權利和自由:指公民管理國家事務、參與政治生活的權利和自由。
3人身自由權: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受法律保護。
4宗教信仰自由: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5社會經濟權利:勞動權、休息權、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利、獲得物質幫助權。
6文化教育權利:受教育的權利和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7特定人的權利: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婚姻、家庭、老人、兒童受國家保護;保護華僑和僑眷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
2.公民的基本義務:
1維護國家統一和各民族團結的義務。
2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機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的義務。
3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
4保衛祖國、依法服兵役的義務。
5依法納稅的義務。
法制故事
故事一
據某,男,16週歲,漢族,初中文化,無業。2008年6月的一天晚上,據某與他人經事先商量,到太倉新雅鹿公司職工宿舍叫了18個河南老鄉到據某等人暫住處,對18個人說:“你們過來都是給我面子,把我當朋友,我也會把你們當朋友,以後有什麼事可以找我,現在我有一批褲子,你們給我面子,一人買一條,每條100元。”據某並說::“以後你們有什麼事情可以找我們,有我們出面擺平”,“你們過來是給我面子,你們在這裡經常被安徽人欺負,以後你們的事情就找我們幫忙。”後給每人發了一條褲子,並說待你們發了工資再付錢,7月初18個人付給三個犯罪嫌疑人1500元,因三人離開新雅鹿公司未收到款。
故事二
2006年3樂,家住貴州的女孩小紅未成年,在網上認識了某市的那守信,幾次網上來往,小紅深深愛上那守信。同年4月9日,小紅隻身一人從家鄉來到某市和那相會。那便與朋友關某通過雷某將小紅一700元的價格,賣給外地的董某,並先收了200元現金。那守信騙小紅先去雷某家暫住,雷某家人發現真相後,馬上領雷某到公安機關自首。後來,那守信、關謀被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