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暑假三農問題社會調查報告範文
大學生在暑假的時候出去做三農問題社會調查,那麼回來之後的調查報告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大學生暑假三農問題社會調查報告範文,歡迎閱讀。
篇1
為全面瞭解我縣金融與“三農”資金供需矛盾,剖析當前面臨的困難及原因,探索金融支援“三農”發展的有效途徑,近期,縣金融辦牽頭,組織人民銀行、各農業主管部門和縣轄涉農金融機構,深入鄉鎮、新型農業經濟組織和農戶進行了專題調查。調查發現,金融支援“三農”發展的潛力巨大,但仍面臨著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和困難,金融支援的方式方法、額度力度、效能效果還有待進一步拓展。
一、我縣“三農”融資需求分析
我縣是農業生產大縣,常年農業產值佔地區總產值的30%以上。近年來,縣委、縣政府堅持以農業規模化、專業化、標準化為發展方向,按照“縣級抓龍頭、鄉鎮抓專合、村級抓大戶”的思路,在穩定傳統糧棉油的基礎上,積極發展高效特色產業,著力培育市場主體,各類農業經濟組織異軍突起,農產品購銷和深加工發展迅速,有效鞏固了農業基礎地位,促進了農民增收。
在農村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三農”資金瓶頸也日益突出,據各農業主管部門統計,我縣“三農”發展的融資需求量較大,在支農專案上,主要集中在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業機械化發展、農業科技應用、農業生態環境建設、新農村建設等五個方面。在支援主體上,主要集中在以下四類:即一是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特別是糧棉油購銷深加工企業,短期需資較大,按每個龍頭企業平均融資500 萬元左右計算,共需融資近2億元;二是農村專合組織,目前大批專業合作社還處於起步階段,在基礎設施、農田改造、裝置農機購置、流動資金等方面急需投入,按每個合作社每年融資30萬元計算,共需資金近2億元;三是水產養殖業,全縣10畝以上水面的養殖戶約2800戶,按戶平最低需資4萬元計算,共需資金1.12億元,另還有近1200戶主養黃顙魚、黃鱔等名特品種的農戶需要貸款1.2億元,兩項合計需2.32億元;四是家庭農場、種植大戶土地租賃、改造、農機購置等需資金3.3億元。以上四項合計就需資金9.62億元,而實際上,除涉農企業和水產養殖戶貸款滿足率較高達70%外,種養大戶滿足率僅為30%,合作社及家庭農場的貸款幾近空白。
二、金融支援“三農”現狀
近年來,我縣縣轄金融機構特別是涉農機構,如農行、農合行、郵儲行、農發行、村鎮銀行及小額貸款公司等,都把支援“三農”發展作為主攻方向和經營重點,積極克服體制機制和客觀環境的負面影響,穩步加大金融支農力度,對縣域經濟發展起到了較好的支撐作用。總體呈現五個特點:
一支農體系逐步健全,但扎堆縣城。近年來,在上級相關政策的指引下,我縣從三個方面加強了金融支農體系建設:一是改革強化已有銀行機構的支農功能,如:農行開展“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農信社改制成農合行,郵政儲蓄銀行調整信貸支援方向;二是引入或組建以服務“三農”為主導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如引入湖北銀行原荊州市城市商業銀行,組建中銀富登村鎮銀行;三是設立小額貸款公司,先後設立了巨集泰、眾和、萬祥3家小額貸款公司,註冊資金都在1億元以上。截止去年底,全縣已有工、農、中、建、農發行、農合行、郵儲行、湖北銀行、中銀富登村鎮銀行等9家銀行機構、82個銀行網點,另有1家外資貸款公司花旗信貸、3家小額貸款公司、18家保險公司、1家民營擔保公司,初步建立起了針對“三農”的專業化、多樣化並存的金融服務體系。不過,功能齊全的金融機構大都聚集在縣城,如3家小額貸款公司都在縣城內辦公,只有縣農行、農合行、郵儲行鄉鎮網點較多,但網點服務功能和審貸權有限。
二金融服務方式多樣,但應用偏低。我縣金融機構除對“三農”發展給予貸款支援外,還提供金融基礎知識宣傳普及、支付結算、銀行卡助農取款、人民幣反假和殘損幣兌換等服務。在支付結算上,目前在各鄉鎮共設轉賬電話2678部、ATM機106臺、POS機693部;在銀行卡助農取款上,農行採取整村推進策略,共發行惠農卡100多萬張,農合行福卡也達到了全覆蓋,各種惠農補貼、農村養老保險和外出農民工資金匯劃已實現了一卡通;在人民幣管理上,加強了反假幣知識宣傳,開展了殘損幣鑑定,推行了屬地兌換,極大地方便了農民朋友。20xx年,按照“政府主導、人行推動,一家商業銀行主辦、其他涉農金融機構參與、職能部門協調支援、鄉鎮村組配合”的工作模式,共建設村級惠農服務聯絡點327個,覆蓋全縣所有行政村,基本做到有牌子、有專人、有宣傳資料、有驗鈔機、有轉賬電話,並依託惠農服務點開展小額取現、轉賬匯款、小額零輔幣調劑、人民幣反假、金融知識宣傳等銀行基礎金融服務。但由於種種原因,目前惠農服務點的功能還沒有完全發揮出來。
三涉農貸款逐年遞增,但比例失衡。據統計,縣轄農行、農合行、郵儲行、中銀富登村鎮銀行4家機構近3年來涉農貸款呈逐年增長態勢見圖一,涉農貸款佔比也逐年提高。20xx年涉農貸款餘額18.1億元,佔全部貸款的58.67%;20xx年佔比為62.15%;20xx年涉農貸款餘額上升到28.94億元,佔比達65.09%,全年涉農貸款累放額達到33億元,佔全部累放額的60%。
從貸款投向分佈來看,主要側重於農業企業,傳統小額信用農貸份額明顯減少。涉農企業的貸款佔全部涉農貸款的比例逐年增加,20xx年為73%,20xx年為77%,20xx年為80.5%。與此相反,對農業生產主體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大戶、小額農貸的支援額度及佔比則逐年減少,其中,對合作社及家庭農場的貸款佔比幾近於零,對普通農戶的小額貸款由20xx年的22.58%下降到了20xx年的12.3%,兩年下降了10個百分點。
四貸款期限日趨靈活,但利率偏高。從貸款期限上看,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均能根據“三農”主體的生產、經營週期,靈活確定貸款期限,主要有三個月、半年、九個月、一年和一年以上,最長期限達十年,一年期貸款居主導地位,佔60%左右。近三年來,貸款期限逐步延長,20xx年一年期貸款佔比佔涉農貸款總量為65%,一年以上的佔13%,20xx年一年期貸款佔比下降到58%,而一年以上的貸款佔比則增加到21%,一年以下的貸款基本沒有變化。
在貸款利率上,各行均遵循風險定價原則,綜合考慮資金成本、風險水平、綜合回報率等因素後確定利率的浮動範圍,與央行基準利率相比,銀行機構最高上浮比例控制在2倍以內,小額貸款公司在4倍以內。目前一年期銀行機構涉農企業貸款平均利率在8%左右,農村種養大戶和小額信用貸款利率在9%-10%之間,實際貸款利率普遍在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30%-60%。
五信貸產品日漸豐富,但管理滯後。近幾年來,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信貸產品上以引進、借鑑、推廣為主,適當自主創新,支農信貸產品日漸豐富,如涉農企業供應鏈融資、速貸通、融貨達、助保貸等,農戶貸款有欣農貸牲豬、蛋雞、葡萄、水產等、好樂貸、定存貸、多享貸、富民貸、助業貸、“金梧桐”創業貸款等信貸產品。今年縣農行主推集約擔保貸款,中銀富登針對新農村建設創新推出了“宜居貸”單戶最高額度2萬至10萬元,期限3至10年。在擔保方式上,一是擔保融資性擔保公司擔保、龍頭企業擔保、自然人擔保、聯保;二是抵押 房屋、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水面灘塗養殖權、存貨;三是質押存單、國債、保單、理財產品。還款方式主要有:利隨本清主要運用於農戶小額貸款、按月付息到期還本、等額本息和等本遞減還款方式。在貸款審批上,各行積極優化審批程式,建立快速審批“綠色通道”,農戶貸款一般在3-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涉農企業類客戶在10個工作日至1個月內辦理完畢。但是我們也發現,各金融機構在貸款營銷與管理上創新不足,沒有針對基層網點和從業人員少的實際,出臺嚴謹高效的前期審貸方法和貸後管理措施,還是沿用以前的“五包”包放、包管、包收、包賠、包利管理責任制,涉農不良貸款由20xx年的3428萬元增加到20xx年的7267萬元,兩年內增長112%,進一步加劇了信貸人員對“三農”的慎貸、懼或拒貸和惜貸心理。
三、金融支援“三農”的阻滯因素
面對金融支援“三農”發展的現狀,從政府、金融機構和“三農”三個層面追根溯源,發現存在“五不五難”現象:
一基本條件不達標,信貸融資准入難。銀行機構對“三農”客戶的稽核標準為:個人客戶的人品及信用記錄、農業生產經營規模種養面積、產量、產值、基礎設施投入等、生產經營時長、連續利潤狀況一般3年盈利及潛力,法人類客戶還要考察是否有規範的治理結構、完整的財務制度、資產負債比例不超過70%、現金流、還款來源等。而新型農業經濟組織由於起步晚,很難達到銀行貸款標準。以農民專業合作社為例:一是組織架構不規範,普遍存在組織架構流於形式、規模小、制度不健全、成員權利義務不明晰、一人掌控情況;二是業務經營不規範,沒有形成產、供、銷一體化,社員與合作社之間利益分享、風險共擔的緊密型聯接機制尚未建立;三是財務管理不規範;四是避險機制不規範,未計提公積、公益、風險“三金”,抵禦自然災害、市場風險的能力明顯不足,遭遇風險損失的機率大,很難達到銀行貸款的准入條件,故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濟組織貸款只佔很小的比例。
二金融產品不適配,信貸供求對接難。主要表現為五個不適配:一是小額農貸不適配。小額農貸最高額度為5萬元,一般農戶因耕作面積小,加上國家惠農補貼,基本能夠自給自足,很少需要貸款。部分農戶因子女上學、建房、第三產業等非農業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又不符合農戶小額貸款准入要求。農村經營大戶由於承包經營規模大,小額信用貸款資金難以滿足。二是抵、質押方式不適配。在形式上農村雖有五權房屋產權、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水面灘塗養殖權、集體土地所有權抵押,但由於缺少產權登記交易平臺,實際無法流轉變現,形同信用貸款。三是貸款期限不適配。金融機構純農業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從表面上看農業生產一年一茬或一年幾茬有其固定的生產週期,但受市場價格因素影響,農產品不可能即收穫即進入市場出售,從而造成不能按期還款,對個人信用及銀行收益帶來負面效應。四是還款方式不適配。對一些種養大戶和家庭農場採取“按月付息、到期還本”的還貸模式,而種植、養殖業與加工企業有所不同,不是每月都能產生現金流,無法按月付息。五是貸後監管不適配。現行的貸後管理方式難以對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實施有效監管,不能動態掌握貸戶情況,易產生信貸風險。受此影響,銀行信貸很難與“三農”實現有效對接。
三銀農溝通不緊密,信貸主體甄別難。從金融機構來看,一方面總是以“支持者”自居,視“三農”為“被支持者”,未以支援“三農”和新型農村經濟組織發展為己任,很少主動了解他們的資金需求;另一方面對金融基礎知識和自身信貸產品與服務的宣傳普及不夠,未對新型農村經濟組織等潛在的信貸主體進行定向指導培植,未建立良好的溝通協作機制,對其經營情況知之甚少,無法對其風險進行稽核甄別。從農業主體來看,如果不缺資金,一般很少與銀行聯絡,加之缺少必要的財務收支報表,銀行很難象審查企業那樣來審查農業主體的資信狀況。一個高高在上、不願俯下身子,一個固步自封、害怕麻煩,這種老死不相往來的現象,致使銀行與農戶心存隔閡,缺乏信任,漸行漸遠。這些問題直接損害了銀農關係,既影響銀行的放貸信心,也影響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四信用環境不優越,信貸風險防範難。農業貸款風險來自四個方面,即自然風險--天災農產品欠收,農民健康風險--傷病,產品市場風險--價格,農戶道德風險--信用。信用風險表現為:一是農村誠信意識不強。現階段,農村信用觀念養成主要靠一個地方的民風自然形成,有的地方民風純樸,則誠信意識強,有的地方崇尚個人收益,為達眼前利益無所不用其極,惡意拖欠銀行貸款的事件時有發生。二是農村市場缺乏誠信教育制度和信用培養評價機制,農村誠信教育和徵信知識宣傳仍停留在面上,不深入、不繫統,誠信教育體系不完善,未開展信用培育,未建立信用評級檔案。三是農戶對個人信用自我保護意識不強,部分有借款資格的農戶出於人情,隱瞞借款用途為他人用款立據即冒名貸款,一旦出現風險不能歸還,一方面使自己留下不良信用記錄,被銀行列入貸款黑名單,另一方面影響到金融機構支農熱情,加劇了“懼貸、惜貸”心理。以縣農合行為例,20xx年該行不良貸款為6794萬元,其中“三農”不良貸款佔到81%,農戶貸款成了風險形成的重災區,某鎮營業網點因“三農”不良貸款居高不下,連續換了3任負責人,撤換人員專職負責貸款清收,嚴重挫傷了信貸人員支農扶農的積極性,也影響了該行的經營戰略。
五分擔機制不健全,信貸資產保全難。農業及新型農村經濟組織天生具有弱質性,一旦遇到經營風險,銀行信貸資產難以保全。一是自有資產少,抵押不足,加之未建立農村抵貸資產流轉、交易平臺,抵押品變現難度大,銀行債權難落實;二是區域擔保公司缺乏,銀行貸款難以通過擔保公司來抵償;三是農村保險市場缺位,不能分擔銀行資金風險;四是政府補償力度不夠,正向激勵政策落實不夠。由於地方財政資金不夠寬裕,不能實現財稅政策與農村金融政策的有效銜接。鑑此,金融支援“三農”需要承擔較高的風險代價。
四、金融支援“三農”的對策建議
一新型農業經濟組織應加強自身建設,增強資本積累和資訊溝通。合作社應嚴格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健全成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制度,加強社務管理的民主決策。建立成員賬戶制度,明晰成員在合作社中的經濟權益。規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盈餘分配製度和會計賬簿,確保成員出資、公積金份額、生產資料與產品交易、盈餘分配等產權資料記錄準確無誤。建立資本補充機制,每年從可分配盈餘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補充資本金。建立良好的內部積累和風險防範機制,增強自我發展能力。家庭農場和種養大戶要注重擴大生產規模,廣泛推廣應用農業科技,穩步提高機械化水平,加大對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增強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此外,各農業經濟主體還應注重提升在銀行的信用,尤其是在不缺錢時建立信譽,注重信用記錄、積累擔保條件,主動和銀行建立長期密切業務關係,提早進行融資準備,讓銀行了解自己。
二銀行應創新農村金融產品,主動與“三農”對接。轄內金融機構應針對農業的生產特點,根據不同的生產組織模式,實行不同形式的信用合作,創新農村金融產品。一是推廣土地流轉等多種經營權質押信貸產品。二是對龍頭企業帶動型可推廣“公司+合作社+社員”的信貸模式,提供企業為社員擔保、訂單質押和倉單質押等組合貸款。三是對專業大戶和科技人員帶動型農民專業合作社可推廣以大戶和帶頭人為核心的聯保貸款和組合擔保貸款。同時根據農時和農業經營主體的資金流,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方式。每年在“三農”資金需求高峰時,深入涉農企業、基層鄉鎮、村組、農戶瞭解信貸需求,宣傳信貸產品,主動為“三農”發展排憂解難。
三政府應主導建立風險分擔機制,保全銀行信貸資產。一是發展農村綜合保險業務,加大對個體農民和新型農業經濟組織保險知識的宣傳力度,建立健全農村保險機構的營銷機制,加強對農村保險機構的監督和管理,提高農村保險機構對農業生產的覆蓋程度,分散銀行業金融機構涉農信貸風險。二是研究建立“三農”擔保專項基金或者由地方財政、龍頭企業等共同出資建立擔保公司,切實解決“三農”貸款擔保難的問題。三是出臺對新型農業經濟組織貸款貼息、稅收優惠政策,在用電、用水、用地、綠色通道、人才支援等方面,儘快落實扶持優惠政策,促進我縣農業快速發展,不斷壯大基礎實力。四是可由政府出面設立風險補償基金,對因災造成貸款損失的金融機構給予補償。
四全社會應共同整治金融生態,優化農村信用環境。一方面加強農村誠信教育和徵信知識宣傳,將農村誠信建設作為新農村建設倡導“鄉風文明”的重要內容,提高農戶對個人信用認知水平,努力培育農村信用文化。另一方面大力開展“信用鄉鎮”、“信用村”、“信使用者”特別是“農村青年信用示範戶”的評定活動,建立健全農村各類經濟主體信用檔案,對誠實守信、無不良信用記錄的農業經濟主體,實行“貸款優先、利率優惠、手續簡化”的信用激勵政策,使廣大農民切身體驗到“誠信”二字所蘊含的價值,讓“守信得益、失信受損”的理念深入人心,推動農村信貸環境逐步改善。
五建立完善農村各類產權交易平臺,提升農村資產價值。比如進一步規範完善農村“三資”交易管理服務平臺,規範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抵押,建立農用土地評估、登記、抵押管理機構和配套措施,指導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抵押工作,規範操作行為;建立農村房屋、宅基地、林權、水面灘塗養殖權等登記交易平臺,在市場上實現流轉,啟用農村資產,提高農村資產市場化程度,提升農村資產價值,滿足“三農”發展的貸款需求。
篇2
專業: 數學與應用數學班級:10級B班
姓名: 林某某 學號:20xx012***
調查單位:河北省邯鄲市館陶縣淺口村
調查時間: 20xx年8月10日 至 20xx 年8月20日 共 10天
一、調查目的:
調查農村經濟發展狀況,瞭解三農問題落實情況,並在調查過程中瞭解社會,接觸社會,使這次調查活動成為投身社會的良好途徑;培養鍛鍊才幹的好渠道;提升思想,修身養性,樹立服務社會的思想。通過參加社會調查活動,有助於我們在校大學生更新觀念,吸收新的思想與知識。這次社會調查,讓我們從中領悟到了很多的東西,而這些東西將讓我終生受用。社會調查加深了我與農村的感情,拉近了我與中國國情的距離,也讓自己在社會調查中開拓了視野,增長了才幹,進一步明確了我們青年學生的成材之路與肩負的歷史使命。社會才是學習和受教育的大課堂,在那片廣闊的天地裡,我們的人生價值得到了體現,為將來更加激烈的競爭打下了更為堅實的基礎。更加明確學習的動力與使命!
二、調查內容:
瞭解三農問題及農民收入情況,瞭解調查地基本情況。對基層經濟建設情況深入瞭解,關注三農基本問題。通過走訪等形式,發現現存問題與優點,從農民收入來源,農民子弟的受教育程度,農民的業餘活動,農村的面貌變化等不同方面來展現農村這些年來的巨大變化。同時也要調查農村發展過程中的不足與缺點。
三、調查結果:
1農村經濟發展狀況
淺口村的村民熱情大方說起這些年來的變化,老鄉們可是有說不完的話,遠了不說,就說五六年前,農民收人還主要來源於糧食作物的兌換。小麥、玉米、等是農民的生活資料,在賣出的同時—定要留下至少—年的口糧。花生、芝麻等經濟作物自然是農民經濟的主要來源。糧食收入以後,該賣的賣,該留的留,農民收人微薄。當時副業養殖也是農民的收入之一,在農村幾乎每家都養兩三頭豬,此外還有牛、羊、雞等家禽,這些增加了農民收人,在種植上除去種子、化肥、灌溉等方面,技術不斷更新,在養殖上,品種培育,疾病預防等方面不斷創新。農村經濟穩步發展。隨著國家對三農問題的不斷完善,農民的收入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蔬菜大棚成為“時尚”,技術指導·商品運輸業都逐步解決,易於管理,操作簡單,收成好,具有豐厚利潤。部分村民男性居多選擇外出打工,近年來村裡的留守婦女不僅務農,還找到了新的收入來源,編制汽車墊·織假髮等手工製作。更有村民經商致富。
但是,在經濟發展的同時,也存在著許多不足與弊端。留守兒童成為不可迴避的焦點,沒有父母在身邊教育,爺爺奶奶的過分溺愛使很多的孩子輟學在家,難以管教,沒有得到應有的教育。子女在外打工,留下年邁的父母無人照看,只能守著諾大的房子,自我照顧,生病無人管。農村文化娛樂較少,不少農民缺乏娛樂活動,不利於家庭和睦。不可否認農村和城鎮還存在著不小的貧富差距,但村民與村民之間也有不小的差距,有的村民認識落後,行為懶散思想意識沒有更高的追求,或者家中勞動力缺乏等原因。有的村民經商,跑車拉貨,帶來可觀收益,貧富差距明顯不平衡。由於不合理的治理,村裡部分地段沒有及時規劃建設,村莊裡,舊屋閒置很多,大都是八·九十年代修的。有的在村邊新修樓房,老屋拋荒空閒,造成土地資源浪費。生活垃圾沒有合理處理,以至於垃圾遍佈地,嚴重影響了村容村貌。
2關於三農問題
我們瞭解到三農問題的基本內容:農民·農村·農業,其中
農民問題:是“三農”問題中的核心問題,集中表現為農民的經濟收入低,增收難,素質低,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大,貧富差距大。
農村問題:集中表現為農村面貌落後,基礎設施不齊全,經濟不發達。
農業問題:農業仍然是制約國民經濟的薄弱環節。集中表現為農民種的東西賣不出,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沒有形成規模經濟,農業產業化程度低。
三農問題產生的原因:
農民的收入水平低,增長緩慢,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大,這是三農問題產生的根源。
土地資源不足,農村勞動力嚴重過剩,及土地產權模糊。中國由於人多地少的國情,因而農民得到的土地很少,甚至有些地方的農民沒有土地,所以在農村種就出現了勞動力過剩的現象。在我國,土地的直接所有權屬於鄉﹑村社集體,但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城市經濟日益發達,因而城市經濟的發展對土地的需求加劇,使得地方政府和村社集體不斷改變土地使用方式,獲取農民的土地,修路建工廠等改為他用,地方政府以“經濟發展”的名義過分使用土地的代理權,從而村社集體對土地的使用權日益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