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紀守法校園演講稿

  21世紀是一個法制社會,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於3篇,歡迎大家閱讀。

  篇1

  尊敬的各位評委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遵紀守法》。

  大家都知道,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就有“禮儀之邦”的美譽,出生在新時代的我們更應該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去扞衛這一美譽!同學們,祖國、社會都要求我們要做一個有道德、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我們現在正處在長身體、長知識的黃金時代,我們要認真學習《小學生守則》、遵守《小學生日常行為條例》,知榮辱,樹新風,從小事做起,從我做起,與同學和睦相處,冷靜地對待和處理問題,自強、自尊、自重、自愛,讓我們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學生,當一個有道德、講文明的好少年!

  鄧小平爺爺曾經說過:“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緊要處卻常常只有幾步,我們還是未成年人,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學會自我保護,學會依法律己,學會抵制不良誘惑,否則,一旦觸犯法律,法律無情,後悔莫及,家長傷心,老師煩心,社會擔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

  古今中外,遵紀守法者層出不窮。像古稀臘著名哲學家蘇格拉底就是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聖的法律。在“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他並判他極刑關頭,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並且一切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蘇格拉底最終帶著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他成了古代人民遵紀守法的榜樣,成了當代人民頌傳的守法典範。

  在中華大地上,同樣遍佈著“遵紀守法”的光榮足跡。從為了大部隊的行動,堅守紀律,強忍著烈火燒身直至犧牲的邱少雲,到為了扞衛法律的尊嚴,以自己的畢生心血忠實地履行了“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神聖職責的任長霞……我們的身邊從來就不缺少學習的榜樣:我們的老師早早到校,從不遲到早退,即使生病了也堅守崗位;我們學生誠實做人、按時上學、認真聽講,即使拾到存摺、重金也能拾金不昧;我們周邊的居民或誠信經商,或廉潔為官,哪一個不是遵紀守法的楷模?!正因為有了大眾的守法,才有我們如今和諧的社會!

  然而,某些人骨子裡根本沒有把國家的法紀當回事,成了和諧社會不和諧的音符,他們不僅沒有把違法亂紀看作是一種恥辱,反而把善鑽法紀的空子當成是自己的“本事”!我們應該對他們的行為感到羞恥!

  那麼也許有人會問:如何遵紀守法?怎樣才算遵紀守法?顯然,每一天,我們都可能面臨著是非榮辱的選擇:今天考試,有一道題我不會,是作弊得高分,還是承認自己不會而去認真補習?經過十字路口,是停下遵守訊號燈,還是快步搶行?看到別人有困難,是熱心相助,還是冷漠處之?面對艱難,是自強不息,還是自暴自棄?……

  事實上,舉手之間,有善惡美醜;點滴之中,見是非榮辱。我們只有從身邊的一點一滴做起,才能成為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中華民族才能真正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就讓遵紀守法成為我們的時尚追求吧!那麼我相信我們的社會將會更和諧,更可愛的!

  謝謝大家!

  篇2

  各位領導,同志們:

  今天我在這裡演講的題目是:增強遵紀守法意識。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守法成為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說是黑色的,因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著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說是紅色的,因為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著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佈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聖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說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邪惡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溫暖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裡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裡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緊緊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為。

  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因為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並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說的那樣:“這些神聖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裡,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並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為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說,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

  民眾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聖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並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蘇格拉底最終帶著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為什麼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為,由於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為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為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守法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和義務,是保持社會和諧安寧的重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層的規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產物,都是為維護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遵從人民意願、維護人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該是每一個積極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守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寧,經濟發展。倘若沒有法紀的規範,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展的環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群眾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十年“”,社會,民主與法制遭到瘋狂踐踏,黨紀、政紀、軍紀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蕩然無存,正常生產、生活無法進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維護,就連國家主席的人身自由與生存權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證。這種“史無前例”的混亂無序狀況,破壞了社會的安定,阻礙了經濟的發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教訓極其慘痛而深刻。今天,我們強調“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要進一步告誡人們,無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軍隊,還是一個地區、一個單位,須臾不可沒了法紀的規範,須臾不可亂了正常的秩序。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本質上是民主法治社會。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違法亂紀就是踐踏民意,危害社會。有人似乎覺得違法亂紀可以撿便宜、撈好處,所以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甚至沾沾自喜於鑽一下法紀的空子。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玩火行為。那些最終被繩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無例外地抱有僥倖心理,以為可以超越於恢恢法網,乃至為自己的違背法紀而驕傲。當正義的宣判來臨之際,他們才開始悔恨、自責,留下了多少以警後人的教訓!如果當初多一點遵紀守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為;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倖心,又何至於此!

  總之,只有遵紀守法才能獲得自由。法紀不僅反映人民的意願,也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反映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遵紀守法是遵從規律的表現,是聰明睿智的表現。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聖經”。逆法而動,越規而行,不是什麼勇敢的舉動,恰恰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這種無視實踐經驗、無視客觀規律的行為,絕不會帶來什麼好的後果,終究難逃客觀規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毫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己,也貽害他人,留給人們的絕不是對英雄行為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後的鄙視和警示。

  篇3

  各位領導、各位評委、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

  前些天,老師安排我參加“八榮八恥”的演講,當時,我腦子裡一片空白:竟不知“八榮八恥”到底是一些什麼樣的內容。

  回到家裡,妹妹又纏著我玩什麼《拍手歌》的遊戲,我當時心裡很煩,正要對她發脾氣,見她滔滔不絕地念著你拍一我拍一,“八榮八恥” 要牢記;。。。。。。你拍九,我拍九,法律法規要遵守 。。。。。。

  我當時一下子就驚呆了:連五歲的妹妹都很熟悉的時尚,我竟茫然不知,我為我的無知感到恥辱。回到單位,猛然發現辦公室裡到處都有“八榮八恥”的內容,才如飢似渴地給自己補起這堂時尚課來。

  今天我在這裡要演講的題目就是:讓遵紀守法成為我們的時尚追求。

  大家都知道,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為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

  應該說,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令人痛心的是,先是十年浩劫撕裂了這種傳承,此後,財富和“地位”的劇增顛倒了一些人對是非榮辱的認知。某些人骨子裡根本沒把國家的法紀當回事,不僅沒有把違法亂紀看作是一種恥辱,反而把善鑽法紀的空子當成是自己的“本事”,正如這些無視法紀法規的所謂“本事”,釀成了克拉瑪依大火、衡陽大火等一幕幕群死群傷的人間悲劇,正是這些人破壞了共和國法規的尊嚴,動搖了社會的道德根基,弱化了民眾的法紀意識。

  民眾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聖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並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 蘇格拉底最終帶著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為什麼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為,由於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為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為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如果有一天,我們不再高唱“誰能告訴我,是對還是錯?”而是高唱“誰能告訴我,是合法還是違法?”;如果有一天,五歲的小孩能脫口而出“這是違法的”而不是“這是壞的”;如果有一天,公民遇到侵犯自己合法權益時能說:“我相信法院會為我主持公道”……。

  如果那一天到來,我相信正是遵紀守法成為我們時尚追求的那一天。

  我也相信對於以振興中華民族為己任而不懈努力的炎黃子孫來說,那一天肯定會到來,那一天一定會到來!

  看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