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任法官個人實習總結

  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產生,在司法機關中依法行使國家審判權的審判人員,今天小編為大家精心挑選了關於的文章,希望能夠很好的幫助到大家。

  篇一

  為期一年的預備法官培訓已經結束,現我就在廣西崇左市大新縣人民法院的實習表現作個人總結。

  在廣西法官學院面授培訓回來以後,我認真回顧複習了在校期間老師們教的各教學環節所學習的課程,在把理論基礎知識鞏固好的同時我還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精神、科學發展觀等思想理論和學習法官職業道德、法律文書製作等內容,從整體上提高了自己政治理論水平,培養出自己法律思維能力,樹立起現代司法理念。經過認真的回顧複習,我對刑事、民商事、行政審判、執行中法官應具備的基本能力—適用法律、駕馭庭審、製作裁判文書等“三個能力”有了較好地掌握。經過複習,強化了我的職業技能,初步掌握審判技能和技巧。對一審刑事審判、民商事審判、行政審判和立案、審判監督以及執行等審判實踐中所出現的熱點、難點、疑點問題,通過運用相關理論的分析研究及司法解釋的闡釋,使我深刻理解立法本意,正確把握法學基礎理論知識,熟悉相關司法解釋,掌握解決問題的思路、方法和基本對策,不斷地提高運用理論解決審判實際問題的能力和水平。

  在法院實習期間裡,單位的領導很重視我的實習情況。指定各個審判庭的庭長或負責人作為我的指導老師,我先後在立案庭、民事第一審判庭、刑事審判庭、執行庭四個業務部門進行實習。在實習期間,本人能夠自覺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嚴守法院的規章制度,工作積極主動、虛心好學,認真完成指導老師交給的任務。做到嚴格保守司法機密,尊重法院各位法官,在工作中

  發現不懂的問題就及時向法官請教。通過實習掌握了基本的審判工作,進一步學會了法律文書的寫作及案卷材料的整理。同時,對待當事人能夠做到細心、耐心、責任心,把自己所學到的法學知識運用到實際工作中,為當事人釋疑解難,得到了當事人的充分肯定,工作適應能力得到了法官們的一致好評。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我在本院立案庭進行了為期三個月的專業實習。實習期間,本人能夠積極主動、虛心好學,認真完成指導老師交給的任務。在實習過程中,我學習掌握了民事、刑事、行政、執行案件中有關立案方面知識,並熟悉了案件審判的流程管理、立案收費、信訪接待、立案調解等基本方法,同時,把自己所學到的法學知識運用到實際工作中,為來訪的當事人釋疑解難,以極大的耐心去接待,用誠心與他們交流,用公心去釋法解疑,得到了當事人的充分肯定,工作適應能力得到了法官們的一致好評,自己引導當事人理性訴訟的能力也得到了提高。

  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我在本院民事第一審判庭實習。實習期間,由庭長擔任我的指導教師,在庭長的指導下,從庭前審查起訴材料、做好閱卷筆記、組織證據交換、製作庭審提綱,到開庭審理、裁判文書的製作、文書送達等各個民事審判的環節我都可以直接參與,並對庭審中發現的問題及自己的意見認真做好記錄,庭審結束後,及時和指導教師交流,請指導教師對庭審情況進行點評和指導,使自己的法律適用能力和案件法理分析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我製作的法律文書格式規範,表述妥當,邏輯嚴密,層次分明。在實習中,我特別注重向指導教師學習調解方法,增強調解意識,培養調解能力,並實際參與案件調解工作,樹立起和諧司法的理念,在案件處理過程中以案結事了做為衡量自己工作成敗的重要指標。

  20xx年7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我在本院刑事審判庭實習。在刑庭實習期間,我虛心求學,以能為師,刻苦研習,一絲不苟。指導教師從庭前閱卷,做好閱卷筆記,製作庭審提綱,開庭審理及相關工作應注意的事項等辦案過程中的各個環節,都對我進行認真細緻地指導,傳授寶貴的辦案經驗。在每一次庭審後,我都會對庭審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案件可能需要進一步查明的問題及途徑,審判案件的初步思路及時地進行總結,並和主辦法官、合議庭成員進行交流,請他們提出自己的看法。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我還作為旁聽人員參與案件的庭審、合議,學習如何駑駕庭審、如何對證據進行分析認定。在庭審結束後和合議庭評議之前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及時製作審理報告。在文書製作上我做到了文書邏輯清晰、說理充分、內容詳實和詞語規範。在刑庭實習,我真真切切的感到了我僅有的專業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在加強理論修養的同時,更需要積累實際操作的辦案經驗,這些,都有待以在今後的工作中繼續不斷努力學習和實踐。

  20xx年10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我在本院執行庭實習。通過實習,使我瞭解了執行的程式和採取強制執行的主要措施有凍結、查封、扣押、拍賣、拘留等。實習中,我多次參與執行工作,也協助執行員進行了執行和解,強制與說服教育相結合, 促使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或者雙方達成執行和解。

  篇二

  成為一名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的初任法官,是全國法學院許多學生的嚮往。但是,對於擔任一名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初任法官必須經過哪些步驟,瞭解的人恐怕很少。本文大致勾勒一下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初任法官路線圖,以供有志者對自己的法律人生作一個規劃。

  一、通過全日制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考試,並取得學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九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法官學歷條件是本科以上,且不限於法律專業。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作為全國最具有吸引力的基層人民法院,對於擬作為法官候選人的新錄用公務員,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提出了更高的學歷要求,即要求具備全日制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因此,對於大學本科生來說,要想成為一名上海法官,首先應當通過全日制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考試,並完成學業,取得碩士研究生學位。

  二、通過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對於新錄用公務員,還提出了通過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要求。因此,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在讀三年期間,應當爭取以360分以上的成績通過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才能具備從事法律職業的資格和報考上海基層人民法院的條件。

  三、通過上海市人事局組織的政法類公務員考試,並體檢、考核合格

  上海市公務員考試採用“2+X”的考試模式:“2”即2門公共科目綜合考試《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X”為1門崗位專業考試,報考法院的必須參加政法類專業考試。筆試成績合格者,參加統一組織的網上職位報名,並接受招錄單位的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人員可進入招錄單位的面試。經面試合格的人員由招錄單位統一組織到指定的上海市二級甲等以上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就可以被錄用。在各門考試中,上海市人事局組織的政法類公務員考試難度最大,最具有決定意義。因為錄用名額有限,而考生不受地域範圍限制。

  四、到基層單位或崗位實習鍛鍊一年

  新錄用人員除已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或已在街道、鄉鎮和基層、執法一線崗位上工作的,應當在規定的試用期到基層單位或崗位實習鍛鍊一年。2005年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新錄用人員均到街道、鄉鎮等鍛鍊一年。由於基層人民法院也可以理解為基層、執法一線崗位,且工作非常繁忙,到街道、鄉鎮等鍛鍊一年的收穫並不比直接到基層人民法院工作鍛鍊價值更大,因此,基層人民法院新錄用人員有可能壓縮到其他單位鍛鍊的時間,或者直接到基層人民法院工作。

  五、在試用期內通過培訓測試

  在試用期內,新錄用人員必須先參加上海市人事局組織的國家公務員的初任培訓,為期約兩週;再參加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組織的初任書記員培訓,為期約三週。初任培訓採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公務員初任培訓在新錄用人員上崗前進行,培訓期滿後,經考試考核合格者,發給公務員培訓證書,作為上崗前及試用期考核、定級的依據之一。新錄用公務員不參加初任培訓或初任培訓不合格者,不能任職定級。在試用期內,新錄用人員還必須通過專門語言類的專門考試:職業英語必須四級以上或博思英語三級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二級乙等以上。

  六、試用期滿被任命為書記員,定級副科或正科

  試用期一年表現合格的,被任命為書記員。今後可能被任命為法官助理,但工作職責與書記員並無實質差異,只是可能會將庭審記錄等工作分離由專門的速錄員擔任。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定級副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定級正科。在職取得碩士或者博士學歷或學位的,並不當然定級副科或正科。

  七、定級後從事一年以上的書記員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九條第六項規定,獲得碩士以上學位的,從事法律工作滿1年以上的,具備擔任法官的條件。由於有的法院不將試用期計入從事法律工作年限中,碩士研究生定級後再從事一年以上的書記員工作,才有晉升助理審判員的機會。由於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政治部對初任法官實行總額控制,而各基層人民法院仍有一部分通過司法考試的本科學歷的資深錄用制書記員,因此碩士研究生晉升助理審判員的年限大致在定級後一年到三年。但是,由於上海法院從2005年起開始招收聘任制書記員,實行書記員隊伍專門化,因此,儘管法官員額有限,可是在法院內錄用制書記員有限,今後碩士研究生在定級一年後晉升助理審判員仍然是有保障的。

  八、被推選作為初任法官候選人

  各個法院每年可以晉升一批初任法官。首先由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政治部根據行政編制和法官員額等情況,決定各個法院可以晉升初任法官的名額。然後由各個法院黨組討論決定擬任初任法官的人選,並上報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政治部稽核。稽核通過的人選,可以參加預備法官培訓。

  九、參加為期一年的預備法官培訓

  從2006年起,書記員擔任初任法官,必須經過為期一年的預備法官培訓。預備法官培訓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集中培訓階段,集中在法官培訓基地進行法官職業素養與審判技能培訓,時間為1個半月,課程設定為法官職業素養、審判基本技能和相關知識三個部分。教學方法為授課、案例分析、小組討論、觀摩和模擬庭審、裁判文書製作。對模擬庭審的案例或教學案例,每個學員都要獨立製作裁判文書,交指導教師閱卷後講評。第二階級是分散實習階段,時間為9個半月,提任後擬從事的審判專業4個半月,由學員任選或指定其中一項其他審判專業3個月,立案、信訪2個月。家居遠郊的學員回原單位實習,家住市區的學員統一安排到實習點實習,實習點設立在受聘擔任帶教法官所在的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每個帶教法官指導學員一般不超過2名。實習按實習大綱要求進行。每一專業實習結束後,帶教法官要對實習學員的能力和表現進行鑑定,評定實習成績。第三階段是總結考試階段。學員集中在法官培訓基地進行總結、提高和考試,時間為1個月。總結要形成書面材料,進行交流。學員還要結合實習撰寫一篇案例,3-5千字,以法律適用為主。提高是對司法理念和所學知識進行梳理、歸納,對審判實踐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法學理論的前沿問題進行研討,力求使感性認識逐步向理性認識昇華。考試由上海高院政治部和國家法官學院上海分院共同組織,主要以裁判文書製作中的論證說理部分進行考試,檢驗學員運用法學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考察學員對法官素養和審判技能的掌握程度。通過考試後,學員取得預備法官培訓合格證書。

  十、被正式任命為助理審判員

  預備法官培訓結束,取得合格證書的學員,完成了法院系統內的“兩考一培訓”,具備了擔任助理審判員的資格。由各個法院黨組分別討論決定,由法院院長任命為助理審判員,就正式成為了一名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的初任法官,可以開始從事審判工作。以後如何成長為一名優秀法官,那將是另一個需要探討的課題了。

  篇三

  本次實習工作既受到了法學院領導的高度重視,又得到了白沙縣法院的大力支援,此外法學院學工辦李昌鬱老師對實習工作的很多細節都作了統籌安排,使得這次實習從整體情況來看,組織管理有序,後勤保障無憂。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白沙法院作為法學院新的實習基地,對我院學生的實習工作考慮得非常周到細緻,法院領導和各位法官對學生們的熱情接待和親切關照也為大家更快地適應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好的管理制度是成功的前提和保障,這次實習活動又印證了這一點。

  二、實習工作實施方面

  在白沙法院實習的共有六名同學,二女兩男,經過與法院辦公室李主任溝通和協商後,我們初步決定六位同學分成三組,分別到案件較多的三個法庭民庭、刑庭、執行庭實習,經過一段時間後,再進行輪換,以使他們儘可能多地接觸不同的案件。按照學院要求,學生在實習過程中要遵守法院紀律,每天寫心得體會,記錄典型案例,外出要請假報告;帶隊老師要貫徹執行實習計劃,按照實習計劃安排實習日程,嚴格要求並督促檢查學生的實習進度,指導實習學生進行實習工作,關心學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體健康,與實習所在單位保持密切聯絡等。在整個實習工作過程中,師生均都按要求完成了實習任務:學生虛心求教,勇於實踐,取人之長,補己之短,書寫了實習日記,記錄了典型案件,實習材料完整規範。作為帶隊老師,我也用各種方式及時和法院以及學生聯絡、溝通,以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思想穩定、學有所獲,以使實習目標得以實現。

  三、實習的收穫

  1、對法律知識的學習有了更多的興趣和動力

  實習的學生普遍認為,在實踐中應用法律與書本中所學到的並不一樣。本來根據法學理論和法律規定被認為是無可置疑的東西,在他們辦理真實案件時往往會遇到挑戰。當同學發現在現實生活裡,他很難直接原裝使用在法學院學到的法律概念,同時又發現現實生活裡有很多在法學院裡沒有接觸過的新事物的時候,就會促使他們“尋找”法律,增加其學習的動力和熱情。在學生以往的認識中,常常有法條、法理可以直接套入並解決問題的誤解。但在實務中,碰到案件時,如果沒有紮實的基礎知識和分析、解構和適用這些知識的能力,那麼問題不可能得到解決。學生要麼發現自己的知識不夠,要麼發現能力不足,解決案件的壓力會促使他們更自覺地學習。

  2、法律實務技獲得了鍛鍊和提高

  法學專業本科教育不僅要求學生掌握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更要掌握從事法律實務的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實習活動是獲得實務技能的重要環節。法律實務技能包括的內容很多,但非常重要的是其中的法律表達技能和對法律事實的探索與解決技能。法律表達技能可以分為口頭表達能力和書面表達能力兩個方面。法律人在其職業活動中總是需要以口頭的方式與他人進行交流,表達自己對特定事實或問題的認識和看法,也都需要以書面的形式表達自己的法律意見,記載特定的法律事實和法律關係。因此,法律表達能力是法律人必備的重要能力。準確、精練的表達是法律人必須具備的職業技能素質,而深刻的、雄辯的、創造性的表達則是法律人優秀的法律思維能力和高超的法律表達能力的具體體現。實習學生通過參與庭審,發表審理意見,書寫案件彙報材料,協助法官作出裁判結果,無一不是在進行著表達能力的訓練,其目標是使他們具備準確、精練地表達自己的思想和所涉問題的能力。對法律事實的探知和解決技能是一項綜合技能,學生通過調查、蒐集、製作、組合、分析、認證等方法探知法律事實,獲得解決案件的經驗和方法,是實習活動的重要環節。在這個過程中,瑣碎的事務,對實習學生來說都具有積極的意義,如傳票何時送達、如何送達,當庭反訴該怎麼處理等等。

  3、部分填補了司法倫理培養不足的缺陷

  目前我國法學本科教育基本上沒有司法倫理教育的內容,取而代之的是“兩課”和“思想道德修養”課程,明顯缺乏對法學專業倫理的特殊考量。其次,司法倫理的培養也不是簡單的理論學習可以培養的。最高法院把職業操守作為規定固定下來,但並非把這些規定背下來就提高了職業倫理。司法倫理是在實踐中無數次的義務衝突中形成的比較穩定的價值觀念。實習中指導老師的職業道德和操守有助於學生司法倫理的形成和強化,填補了學校教育的不足。

  四、存在的問題和改進建議

  1、實習時間較短,學生親身感知有限。應結合假期,增加實習時間。

  2、缺乏對實務技能的專門和系統訓練,學生學到什麼全憑運氣,案件多就學得多,案件少就學得少。可否考慮在學生實習中期,由帶隊老師和指導法官就實務方面的一些具有普遍性的技能進行專門授課和系統培訓,學用結合。

  總之,通過為期兩個月的實習,學生普遍感覺到自己的環境適應能力,為人處事的能力,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實際工作能力等方面都有明顯的進步,實習豐富了實踐學習的內容,補充了學校理論學習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