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房屋出租合同書樣本
崑山在新石器時代已有人類居住。古名婁邑,春秋戰國時期先屬吳,後屬越,繼又歸楚。吳王壽夢曾在這裡豢鹿狩獵,故又名鹿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崑山房屋出租合同範文,歡迎參考閱讀。
崑山房屋出租合同範文一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甲方願意將房屋出租,乙方自願承租,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雙方達成如下租賃條款: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坐落在崑山市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2.該房屋的現有裝修及設施狀況,由雙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房屋時的驗收依據。簽定本合同時,甲方應確保房屋設施能正常使用,乙方應對甲方的房屋設施進行驗收。乙方認可後,向甲方支付 元押金。
二、租賃用途
1.本合同簽定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該房屋的《房產產權證》權證編號:第號,《房地產權證》影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其用途為本合同證明。
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使用該房屋僅作用途,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為個月。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在租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的前 天向甲方或中介方提出通知,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3.租賃期滿或終止後,甲方應在乙方交還房屋的當天會同乙方對房屋進行檢查、交接,如發現損壞、破壞等情形應立即向乙方提出,由雙方協商解決。甲方未在交還房屋的當天提出的,視為對房屋狀況的認可。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小寫¥; 付款方式為 ,乙方在每期租金到期前 日,支付下一期租金。
2.租賃期間、乙方若將該物業分租或轉租必須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使用該物業時發生的水電費、電話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費、其它: 由乙方承擔。
3.該房屋租金
五、雙方責任
1.合同期滿,乙方如不再續約,在乙方結清使用該房屋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後,甲方應將押金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2.乙方若於租期內違反本協議之規定,致使甲方未能如期收取租金或因而發生費用。甲方可以扣除部分或全部押金作為補償。若押金不足以抵付有關費用,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書十天內補足。
3、租賃期間內,乙方如對該房主其設施故意或過失損壞,應負責修繕和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因房屋正常使用而引起的房屋損耗由甲方負責修繕。
4.乙方使用該房屋時,不得擅自改變結構和用途,不得儲存任何違禁物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同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遵守社會道德。
5.租賃期間,乙方不按時交租,甲方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如還拖欠租金達三日,或欠交管理費等費用達五日視為乙方違約,協議因違約而告終止。乙方需承擔因違約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本協議簽定後,交房前如若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終止協議,毀約方需提前通知對方,並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租賃期內如若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終止協議,須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若乙方利用甲方物業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甲方有權不經乙方同意單方收回物業,乙方須無條件立即退出該物業。
六、其它
1.本協議如發生糾紛,協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即可向崑山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判訴結果對協議各方均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備註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崑山房屋出租合同範文二
出租方: 身份證號: 中介方: 公司
承租方: 身份證號: , 經中介方介紹,承租方願承租出租方提供如下房屋作 用途,為明確責任,恪守信譽,特簽訂本合同。
一、房屋簡介
房屋地址號樓室,房屋結構 ,面積 平方米,間數 間,留用設施附簽署設施清單, 房屋產權性質 ,租賃許可證編號 ,治安準租證編號 。
二、約定事項
1須提前一個月與出租方協商或通過中介方再統一辦理續租手續。
2、租金,每月租金為元,付款方式 ,出租方、承租方向中介方支付服務費 元,其中出租方支付 元,承租方支付 元。
3、租住人員,共人,其中男人,女人,16週歲以下兒童 人,租用期間,承租方不得留宿他人及搭客居住,一旦發現,由出租方或中介方告知公安部門查處。
4、租用期間,水費、電費、電話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收視費,有承租方自理。即:水費起 噸,電費起 度,煤氣費起 度,電話費 月起,有線收視費- 月起,物業管理費 月起,支付形式在其他的約定事項中體現。
5、租用期間, 出租方交房前應確保房屋設施能正常使用, 承租方應在 年 月 日之前對出租房屋設施進行驗收,出租方的一切設施在簽署設施清單並經承租方查核後,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 元押金。
6、租用期間,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牆壁、地坪、內部裝潢等用途設施,如需改變,須徵得出租方同意,並與出租方簽訂協議後方可動工。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壞的,承租方和中介方不承擔責任。
7、承租方不得將房屋擅自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否則,出租方有權或委託中介方將房屋收回並扣留其房屋組經餘款的全額作為違約金處理。
8、租用期間,出租方、承租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一方如因特殊情況需終止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補償一個月房租金。
9、承租方租用期間,需在首期房租金到期一個月前支付下期房租,不得拖欠或
拒交,吵過15天仍不付款,出租方有權責令承租方退房,還並可扣留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處理。
三、各方責任
1、出租、承租及中介方均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江蘇省、蘇州及崑山市人民政府的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如有違反行為的,有關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出租、承租及中介方均應積極接受、服務公安、工商、建委、衛生、計劃生育、物價、地稅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3、承租方應遵守社會公德,妥善處理好鄰里關係,遵守住宅小區管理制度。
四、關於委託管理
在租用期間,出租方如委託中介方代為負責日常管理的,雙方應簽定委託管理協議書;出租方應向中介方支付一定的委託管理費;中介方應落實專職人員和有關管理制度,切實履行好委託管理責任和治安管理責任。
五、其他約定事項
六、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選擇:1、由蘇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承租雙方、中介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中介方: 單位或個人蓋章 單位或個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手機BP: 手機BP: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崑山房屋出租合同範文三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甲方願意將房屋出租,乙方自願承租,根據國家及崑山市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雙方達成以下條款: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坐落在崑山市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2.該房屋的現有裝修及設施狀況,由雙方在合同中加以列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內容作為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房屋時的驗收依據。簽定本合同時,甲方應確保房屋設施能正常使用,乙方應對甲方的房屋設施進行驗收。
3. 甲方向乙方交房時,房屋的裝修情況為:,牆壁為:內部設施為: 4. 甲方向乙方交房時,水電煤表的數字如下:水錶:電錶: ,燃氣表: ,
二、租賃用途及期限
5.在租賃期限內,乙方使用該房屋僅作用途,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使用用途。
6.該房屋租賃期為年,自年日起至年月
7.在租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的前 壹個月 向甲方提出書面通知,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8.租賃期滿或終止後,乙方交還房屋前應對房屋進行檢查、清理、交接,如發現損壞、破壞等情形應立即修復並還原。
9、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該物業分租或轉租,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0.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小寫¥;付款方式為付後用,付三押一,每三個月支付一次 ,乙方在每期租金到期前 日,支付下一期租金。
11.乙方需在合同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相當於
12.租賃期間該物業發生的水電費、電話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費、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擔。
五、雙方責任
13.合同期滿,乙方如不再續約,在乙方結清使用該房屋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後,甲方應將押金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14.乙方若於租期內違反本協議之規定,致使甲方未能如期收取租金或因而發生費用。甲方可以扣除部分或全部押金作為補償。若押金不足以抵付有關費用,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書三天內補足。
15、租賃期間內,乙方如對該房屋其設施故意或過失損壞,應負責修繕和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因房屋正常使用而引起的房屋損耗由甲方負責修繕。
16.乙方使用該房屋時,不得擅自改變結構和用途,不得儲存任何違禁物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同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遵守社會道德。
17.租賃期間,乙方不按時交房租及應付費用達三日視為乙方違約,協議因違約而告終止。乙方需承擔因違約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18.租賃期內如若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終止協議,須提前日通知對方,並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若乙方利用甲方物業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衛生或噪聲嚴重影響鄰里作息、存放危險品等情形,甲方有權不經乙方同意單方收回物業,乙方須無條件立即退出該物業。
六、其它
19.本協議如發生糾紛,協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即可向崑山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判訴結果對協議各方均有法律效力。
20、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備註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