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版汽車維修合同範本

  有時候汽車有一點小的問題也是需要維修的,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參考一下其它租賃合同,喜歡的大家一起來看看哦

  汽車維修合同範本閱讀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為規範機動車輛維修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1 “合同”係指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註明的甲方和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檔案。

  1.2 “合同價” 係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後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格。

  1.3 “維修” 係指招標檔案中規定的車輛大修、一、二級維護和小修、中修、車輛年檢以及其它有關汽車的維修服務。

  1.4 “配件材料” 係指乙方根據合同規定在提供維修服務時必須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1.5 “乙方”係指提供汽車定點維修服務的汽車維修廠家。

  1.6 “甲方”係指接受維修服務的甲方。

  2.服務範圍

  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中修、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專案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3.送修手續

  3.1 送修車輛時,甲方經辦人必須按照要求填寫乙方的“車輛維修派工單”以下簡稱“派工單”。派工單上應填寫清楚送修車輛的品牌型號、車輛牌照號、累計行駛里程、維修專案,經甲方經辦人簽字後交乙方,乙方憑此單確認專案的接修。

  3.2 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繼續修理。

  3.3 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儘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

  4.維修費用

  乙方應按照不超過《廣東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優惠幅度及標準見附件報價表。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稅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專案收取工時費的標準。小修、大修的含義在“維修工時費報價一覽表”中的備註已作說明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乙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5.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5.1 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後,須填寫“車輛維修結算單”以下簡稱“結算清單”,認真填寫車輛維修的具體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計價情況、工時費及質量保證期,註明優惠事宜後交甲方經辦人稽核簽字。此單多聯複寫備查。

  5.2 甲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甲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乙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覆,甲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5.3 修車更換下來的舊件應退還甲方。

  5.4 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車輛時,應將 “結算清單”聯和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明一同交甲方。

  5.5 如甲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6.結算方式

  6.1 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6.2 乙方憑下列單據與甲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甲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6.3 付款。

  每月30日為當月截止日期,乙方應於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並列印總報表和汽車維修專用發票交由甲方經辦人核對後簽名,後由甲方財務部門稽核後十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

  7.質量保證

  7.1 乙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於《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廣東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7.2 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7.3 乙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7.4 乙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效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效能。維修車輛移交甲方後,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於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7.5 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後,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甲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8.索賠

  8.1 甲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乙方提出索賠。

  8.2 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

  2乙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甲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採取措施,乙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

  8.3 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5天內,乙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10天內,按照合同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甲方將從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現金補足或用法律手段解決索賠事宜。

  9.乙方交貨延誤

  9.1 乙方應按送修通知單上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專案,並將竣工車輛交付甲方驗收使用。

  9.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時完成維修專案和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可能延誤的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後,應對情況進行分析,決定是否延長維修時間。

  10.誤期賠償

  如果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維修時間或沒有按照送修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工作以及不按期辦理車輛交接手續, 除合同第11條規定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誤期賠償費,賠償費按每車每天叄佰元收取,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但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壹萬元整,一旦到達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甲方可考慮終止合同,並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11.不可抗力

  11.1 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乙方不應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11.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下列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書面另行要求外,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時間持續20天以上的,甲方和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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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稅費

  政府稅務部門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對乙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13、履約保證金

  13.1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13.2 履約保證金應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後7個工作日內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14.爭議解決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21

  15.違約終止合同

  15.1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乙方執行合同的情況進行檢查,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方可向乙方發出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書:

  1經乙方維修出廠的車輛存在質量問題達3次的;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送修車輛交由其他維修廠家修理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廠生產的零部件用於送修車輛的;

  4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以舊件換取送修車輛零部件的;

  5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送修車輛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6每月不認真、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報送維修情況統計表的。

  15.2 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並沒收履約保證金,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15.3 甲方未按規定與乙方結算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究經濟賠償。

  16.乙方服務

  16.1 乙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16.2 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如發現違規行為累計三次的,甲方將扣除其履約保證金並取消其定點維修廠的資格的處理。

  17.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8.合同生效及其他

  18.1 合同應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8.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18.3 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方、乙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4 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汽車修理合同範本

  託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維修車輛

  1.車牌號 2.發動機號 3.顏 色 4.車型 5.vin程式碼/車 架 號 6.行公里數

  第二條 維修類別與專案

  乙方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專案,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甲方確認後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 維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並保證質量。

  2.乙方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 維修價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_%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汽車製造企業提供 □ 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

  3.維修預算費用: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4.維修費用高於或低於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 車輛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裝置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乙方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 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 □ 行業標準 □ 地方標準 □ 製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諾不低於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______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專案,從返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第七條 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乙方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乙方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乙方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第八條 結算

  1.車輛維修竣工後,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並附桂林市運輸管理處監製的《桂林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2.付款方式:現金 □ 轉賬 □ 其他 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對承修的車輛及車上附件、裝置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2.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無償返修,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3.乙方逾期交付車輛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乙方對車輛有權留置,並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在承修過程中,發現確需增加維修專案、增加約定維修費用或延長維修期限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說明理由並徵得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乙方擅自增加專案的維修費用或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違約責任;甲方接到通知後______天內應當給予答覆。

  甲方中途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通知乙方,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 其它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桂林市汽車維修行業協會等組織予以調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末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

  汽車修理合同書協議書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為規範機動車輛維修工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係指甲方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註明的甲方和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成合同的所有檔案。

  2“合同價” 係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後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格。

  3“維修” 係指招標檔案中規定的車輛大修、一、二級維護和小修、中修、車輛年檢以及其它有關汽車的維修服務。

  4“配件材料” 係指乙方根據合同規定在提供維修服務時必須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係指提供汽車定點維修服務的汽車維修廠家。

  6“甲方”係指接受維修服務的甲方。

  2.服務範圍

  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中修、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專案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3.送修手續

  3.1 送修車輛時,甲方經辦人必須按照要求填寫乙方的“車輛維修派工單”以下簡稱“派工單”。派工單上應填寫清楚送修車輛的品牌型號、車輛牌照號、累計行駛里程、維修專案,經甲方經辦人簽字後交乙方,乙方憑此單確認專案的接修。

  3.2 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繼續修理。

  3.3 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儘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

  4.維修費用

  4.1 乙方應按照不超過《廣東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優惠幅度及標準見附件報價表。

  1 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稅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專案收取工時費的標準。小修、大修的含義在“維修工時費報價一覽表”中的備註已作說明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乙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5.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5.1 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後,須填寫“車輛維修結算單”以下簡稱“結算清單”,認真填寫車輛維修的具體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計價情況、工時費及質量保證期,註明優惠事宜後交甲方經辦人稽核簽字。此單多聯複寫備查。

  5.2 甲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甲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乙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覆,甲方可報請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5.3 修車更換下來的舊件應退還甲方。

  5.4 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車輛時,應將 “結算清單”聯和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明一同交甲方。

  5.5 如甲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6.結算方式

  6.1 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6.2 乙方憑下列單據與甲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甲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6.3 付款。

  每月30日為當月截止日期,乙方應於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並列印總報表和汽車維修專用發票交由甲方經辦人核對後簽名,後由甲方財務部門稽核後十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

  7.質量保證

  7.1 乙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於《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廣東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7.2 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7.3 乙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7.4 乙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效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效能。維修車輛移交甲方後,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於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7.5 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後,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甲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8.索賠

  8.1 甲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

  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乙方提出索賠。

  8.2 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

  2乙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甲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採取措施,乙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

  8.3 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5天內,乙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10天內,按照合同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甲方將從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現金補足或用法律手段解決索賠事宜。

  9.乙方交貨延誤

  9.1 乙方應按送修通知單上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專案,並將竣工車輛交付甲方驗收使用。

  9.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時完成維修專案和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不能按時交貨的理由、可能延誤的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後,應對情況進行分析,決定是否延長維修時間。

  10.誤期賠償

  10.1 如果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維修時間或沒有按照送修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工作以及不按期辦理車輛交接手續, 除合同第11條規定外,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誤期賠償費,賠償費按每車每天叄佰元收取,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但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壹萬元整,一旦到達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甲方可考慮終止合同,並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11.不可抗力

  11.1 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乙方不應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11.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下列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書面另行要求外,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時間持續20天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12.稅費

  12.1 政府稅務部門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對乙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13.履約保證金

  13.1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13.2 履約保證金應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後7個工作日內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14.爭議解決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15.違約終止合同

  15.1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乙方執行合同的情況進行檢查,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方可向乙方發出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書:

  1經乙方維修出廠的車輛存在質量問題達3次的;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送修車輛交由其他維修廠家修理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廠生產的零部件用於送修車輛的;

  4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以舊件換取送修車輛零部件的;

  5因乙方維修質量問題,導致送修車輛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6每月不認真、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報送維修情況統計表的。

  15.2 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並沒收履約保證金,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15.3 甲方未按規定與乙方結算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究經濟賠償。

  16.乙方服務

  16.1 乙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16.2 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如發現違規行為累計三次的,甲方將扣除其履約保證金並取消其定點維修廠的資格的處理。

  17.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自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8.合同生效及其他

  18.1 合同應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8.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18.3 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方、乙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5 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