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外包合同
外包合同是指將某項業務活動、流程或功能的管理與執行責任轉移給外部的服務供應商,以便提高效率和績效。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一
甲方發包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雙方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公司的日常安保服務工作承包給乙方,乙方負責公司區域的全部安保工作。本合同中甲方與乙方的關係是公司與公司之間的服務外包關係,不是勞務派遣關係。甲方將安保工作外包給乙方,乙方作為一個整體對甲方提供服務,乙方員工代表乙方進行服務。
第二條 安保範圍: XX公司或XX大廈 。
第三條 合同有效期 年,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乙方派出保安人員 名在甲方安保範圍24小時輪流值班,確保甲方物業範圍內的安全。
第五條 付款
1.每月的保安服務費用共計:¥ 元不含稅,大寫人民幣 圓整。
2.甲方於每月底以支票或現金的形式支付上一個月的保安服務費用,乙方在收款後應開列發票或收據。合同到期後,甲方付清所有款項。
第六條 安保標準、要求
1.發現執勤區域內的安全隱患,立即報告甲方公司,並協助予以處置。
2.對發生在執勤區域內的不法侵害應及時制止並採取措施控制事態擴大,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並及時報告當地公安機關。
3.夜間應定時對合同約定安保範圍進行巡邏,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4.甲方要求的其他安保標準和安保要求。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如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遇緊急安保事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迅速派保安到現場維持秩序,保護公司所有人員及財產,保證公司人員、財產安全。
2.甲方有權對乙方職責範圍內的工作提出要求和進行監督;甲方對乙方保安工作不滿意的,有權要求乙方加強管理或更換保安員。
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保安服務費用。
4.為乙方保安人員提供工作必備的值班室。
5.甲方應尊重保安員的工作,對保安員履行職責的行為予以支援、配合。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和其保安員簽訂《勞動合同》,負責對所有保安員的全面管理工作。
2.乙方針對甲方場所實際情況及甲方的安保要求,乙方在保證本合同約定的安保範圍時時安全的前提下,自行負責所派保安員的培訓、管理、人員崗位分配、排班、休假安排等。
3.乙方保證準時向乙方聘請的員工支付相應的報酬,不存在拖欠報酬的情況,若乙方存在拖欠報酬的情況,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4.乙方承擔乙方員工的安全責任保險、工資、勞保福利及其他一切費用。
5.乙方自行配備承包業務所需通訊聯絡工具、手電筒、警棍等工作裝備,按合同規定的安保範圍和安保要求開展安保工作,
6.乙方保證不會因乙方與保安員之間的勞動爭議或糾紛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7.乙方對安保服務範圍記憶體在的安全隱患有權向甲方提出改進意見。
8.乙方應嚴格履行甲方規定的保安員崗位職責要求。當甲方公司領導及員工在安保範圍內遭遇危險時,乙方保安員必須保護好甲方所有人員的安全,並且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若因乙方保安員的消極行為導致甲方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乙方承擔由此導致的一切賠償責任。
9.乙方保安員職務行為或非職務行為造成自身傷亡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害,乙方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甲方作為發包人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10.保安員有事不能值班必須向乙方請假,乙方所派頂班人員到崗後,請假的保安員方可離開崗位,如值班保安員有擅自離崗、脫崗、擅自調班、擅自找人頂班等擅離崗位的行為,致使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須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1.如果因為乙方保安員進行保安服務工作時的過失或故意行為或保安公司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負責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2.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的有關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單面解除合同,乙方須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 合同解除
1.合同期間雙方都有權利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否則視為違約。
2.合同履行期間,如果乙方達不到甲方安保要求,甲方可以隨時向乙方發出書面警告,甲方向乙方發出三次書面警告後,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雙方中途變更或者終止合同未及時通知對方,應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損失,並支付一個月服務費作為違約金。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可以協商解決糾紛,若無法通過協商談判的形式進行解決的,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雙方各執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且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範文二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派出所
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1條 服務範圍
1·乙方向甲方提供公司保安服務,服務包括門衛,守護以及巡邏等,並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等安全工作;
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供與保衛、安全相關的其它服務。
第2條 執行方式
受甲方的委託乙方全權負責甲方安全保衛工作,並對甲方負責。乙方向甲方派駐保安人員,派駐的保安人員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
第3條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為壹年,其中試工期叄個月。自2013年3月5日起至2014年3月4日止,其中2013年3月5日至2013年6月5日為試工期。
第4條 服務人數:乙方首次向甲方派駐的保安人員12名,以後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增減保安人數,需增加或減少保安人員甲方要提前3天書面通知乙方。
第5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
1·甲方按每月每名保安1500元向乙方保安支付服務費用;
2·甲方於每月15日前以現金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