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有很多人會用房地產去抵押來換資金,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分享一下借款合同,有喜歡的來參考哦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參考

  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電話:

  債務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電話: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用於生意週轉,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產證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於生意週轉需要,不作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4、借款利息:月息為

  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房屋產權證證號:

  2、抵押物價值:乙方房產證經雙方議定估價為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並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全部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甲方有權任意處置該抵押物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並收回相應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國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產證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____________萬元整。

  2.借款期限:時間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區________號樓_________室的樓房一套,面積為_____平方米,房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二 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歸還借款。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歸還借款,該抵押物歸甲方所有,用於抵償借款金額,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為止。

  第五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並收回相應借款。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甲方償付借款本金。

  3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時間:

  身份證號碼:

  乙方簽字、蓋章: 時間:

  身份證號碼:

  房產抵押合同範本閱讀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自願公平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房產抵押事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為了確保甲、乙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日已達成的《合同》以下簡稱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並擁有使用權的位於____市____鎮,面積為_____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為抵押物的全部權利抵押給乙方,作為履行該主合同的擔保。該抵押物名稱、數量和價值等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的範圍為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甲、乙雙方特別宣告,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該抵押物的證明檔案,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甲方還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後,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前,土地使用權等證明檔案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處置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甲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甲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發生以下情況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辦理: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六條;

  二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九條甲方保證乙方對主合同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第十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清償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二條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宣告及保證如下:

  一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甲方在佔有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三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在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在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債務人已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償了債務或已提前清償了債務,或甲、乙雙方簽定房地產轉讓合同並完成登記後,抵押權自動撤銷。

  第十五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一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產生後,甲方未依約清償債務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償債務。

  二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

  第十六條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構成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一切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既得利益、預期利益和為處理此違約行為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等。

  第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的協議。在未達成書面的協議之前,本合同的各條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在雙方協商後仍未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補充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關房產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附件:

  1。抵押物清單

  2。甲、乙雙方的有效證明包括住所、電話、郵編、開戶行、帳號等。

  甲方:_____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