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規的勞務合同範本

  勞務合同是我國當今經濟社會生活中廣泛存在的現象,正規的勞務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正規的勞務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正規的勞務合同範文一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為兩個月,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內經甲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單方面內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延長乙方的試用期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條 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 工作地點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崗位、工種。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8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 40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工資標準為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甲方單位相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實行計時工資。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每月 10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第七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字雙方各執一份。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提前 天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

  第九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時 間: 年 月 日 時 間: 年 月 日

  正規的勞務合同範文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正規勞動合同範本。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四十五條中明確。

  第十三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五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 元。

  第十七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正規的勞務合同範文三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總則

  1.應乙方聘請,甲方同意從內地選派_________名勞務人員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勞務人員以下簡稱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3.勞務人員的年齡為_________至_________週歲,並具有_________畢業文化程度。

  4.勞務人員須身體健康,須經內地縣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包括肺部x光檢查合格。女性人員臨赴港前應提交縣級以上醫院的未孕證明。

  5.勞務人員須在技術專業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並經乙方考試或其他形式考核認可方可派出,考試或考核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與甲方勞務人員個人之間所簽訂的僱傭合約必須採用香港有關當局規定的標準合約《聘用外地僱員的僱傭合約》,該合約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工資和其他待遇

  1.勞務人員與香港當地僱員實行同工同酬的原則。本合同僱傭的勞務人員底薪為:工種_________;人數_________;?a href='//' target='_blank'>咳嗽鹿ぷ蔩________港幣元。

  2.乙方對勞務人員工資每月結算一次。乙方須以自動轉賬方式將工資直接存入以勞務人員名義開立的銀行賬號內。

  3.勞務人員除上述薪酬外,還享有與當地同等職位僱員一樣的獎勵、增薪和其他應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內並無相等的職位,則與其他公司相等職位的本地僱員相等。

  4.合同期內,若因企業臨時停產、息業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勞務人員暫時不能工作,乙方須照常支付該期間內的基本工資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資作為代替通知金。

  第三條 工作時間、休假及加班待遇

  1.勞務人員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6天,超時工作,乙方須按香港現行勞工法例及當地同等人員標準付給勞務人員相應的報酬。

  2.勞務人員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節、假日。節假日加班與當地僱員享受同等待遇。

  3.勞務人員服務滿一年,可享有最少6天有薪年假。

  第四條 勞保福利待遇

  1.乙方負責為勞務人員提供適當的住宿,住宿條件須符合香港有關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共同核定。

  2.勞務人員由於受僱及在僱傭期內遭遇意外而受傷、患上職業病或發生有關醫療事宜,乙方應負責一切必需的醫藥費及住院費,並支付補償。此條款自勞務人員抵港之日起生效。

  3.勞務人員享有與當地人員同等的醫療服務和職業意外、人身意外及職業疾病醫療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現行法例負責購買保險及承擔所需費用。

  4.如醫生證明勞務人員因生病或受傷不適宜再繼續受僱,乙方便應將勞務人員遣返並立即通知甲方,並承擔有關費用及傷遣費。

  5.勞務人員在合同期內發生意外,乙方須按保險條例負責為勞務人員向保險公司索賠。如意外死亡,乙方須負擔將勞務人員遺體及個人物品運返其居住地的運輸費用。

  6.勞務人員工作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由乙方免費提供。

  7.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稅收,均由乙方負責申報,按香港現行稅法執行。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在內地初選所需各類勞務人員,安排時間由乙方面試考核;

  2負責安排核定人員到縣級以上醫院檢查身體,辦理體格合格證明書;

  3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出境的一切手續;

  4教育勞務人員嚴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2.乙方責任

  1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許可等手續並承擔所需費用_________港幣,此費用自簽約時交付;

  2乙方負責勞務人員體檢的費用;

  3乙方負責勞務人員從內地居住地至香港及於合約終止或屆滿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4負責合同期內對勞務人員在香港期間的管理;

  5負責勞務人員滿一年後延期簽證費用,該項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香港簽證處當時的規定支付;

  6負責在規定的14天內安排因停產、息業、破產、或其他原因被解僱的勞務人員返回內地。

  第六條 勞務人員的責任和人員的更換

  1.勞務人員的責任

  1必須遵守香港現行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合同的條款;

  3合同期內,不準私自變換工作另行求職或兼職;

  4不得與任何人發生借貸關係;

  5合同期滿,必須按時回內地,不準以任何理由滯留不歸;

  6遵守廠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不準罷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員更換,如發生下列情況,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可以遣返或更換人員:

  1勞務人員申請與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遊客結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為,不宜繼續工作;

  3不履行或破壞合同;

  4懷孕;

  5因病需長期治療,不能繼續工作。

  3.屬以上1~4款的情況,如與乙方有關,路費及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如與乙方無關,路費由被遣返的勞務人員自負,屬第5款的情況,路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終止和延長

  1.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按雙方簽字之日起並經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有效期從勞務人員進入香港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續約,甲、乙雙方需提前兩個月協商續訂。勞務人員到期後須返回內地;續約後乙方所需人員,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後不準單方面終止。如單方違約,須支付對方為此而付出的費用並加付工人一個月工資。

  4.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雙方可協商終止合同:

  1香港新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香港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為非法或本合同規定的勞務人員不能繼續受僱;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等使得合同無法執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況下終止,乙方則負責安排勞務人員回內地並負擔所需費用。

  第八條 仲裁

  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爭議,由簽約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仍不能解決,將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為最終裁決,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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