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貨買賣合同
供貨是一種合作方式,根據進貨和售出來爭取中間的差價,是價格實現自身功能時對市場經濟執行所產生的效果,是價格的基本職能的外化。那麼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一
供方: 簽訂時間: 需方: 簽訂地點:
經供需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誠實守信,平等自願,互利雙贏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雙方自願建立長期合作關係,就鋼材供應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產品名稱、型號、牌號、標準、金額、計量單位、數量、單價
二、 運輸方式到達地及費用:汽車運送到需方工地,包括上車費和運費,卸車及卸車費由需方負責和承擔。
三、 計量方式:圓鋼及螺紋鋼理論計重檢尺交貨,盤元過磅交貨國家標準±0.3%
四、 驗收標準方式和期限及異議期限:1、需方在使用材料前,對供方所交付貨物必須先檢驗後使用,如有質量異議需方必須在貨到現場7日內通知供方,且不得散捆並儲存好吊牌。供方必須在48小時內趕到現場處理。
2若貨到現場7個工作日內需方未提出質量異議則視為合格。 五、定價原則,根據《我的鋼鐵網》重慶市場建築鋼材價格,每天第一次價格為準備註欄有標註的按標註的價格執行,若遇節假日以上班第一天公佈的價格為準。並且雙方在確認價格後,螺紋鋼每噸加價______元,線材每噸加價______元,作為月結的資金佔用費。
六、付款方式:每月25日對賬結算,次月5日前需方必須一次性以現金或轉賬支票結清累計貨款。
七、收貨憑證
供方以需方確定簽收人簽字認可的送貨單作為結算依據。 八、違約責任:
1、供方在接到需方供貨通知後,應根據需方要求,按時,足量將貨送到需方指定工地現場。若需方未按時付清貨款的情況,而供方未按需方指定的地點及工程專案交貨或延遲送貨三天以上則視為供方違約,將從第4日起計算延誤時間,每日賠償該批鋼材未供部分貸款總額0.1%。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若需方延遲三天以上付款,從四日起每天按該批應付未付款總額的0.1%向供方支付違約金。
九、供需雙方均確認本協議的違約金適當,無《合同法》第114條所訴違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的異議。
十、其它約定事項
供方供應的鋼材廠家為:達鋼、威鋼、水鋼、重鋼、德鋼、萍鋼、
敬鋼、大冶、富鑫、永航、鵬程、恆龍等鋼廠的合格產品。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解決,如有爭議協商未果,須向原告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訴。
供方: 名稱: 代理人:電話:
年 月 需方: 名稱: 代理人:電話:
年 月
日 日
範文二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供貨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供貨的品種名稱: .
二、質量標準:符合國家食品衛生標準或國家相應的標準要求。
三、甲方保證:依照國家相關准入條件,持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合法經營。所供貨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索取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同批次的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合格檢驗報告或定點屠宰企業出倉單和動檢部門檢疫合格證或農藥殘留檢驗合格證。並提供每批貨品的清單或購物憑證。
四、貨物驗收:乙方對甲方所供的每批貨品應進行驗收,對交付的貨品不符合質量、衛生要求或來自不具備合法資質企業的,乙方有權拒收,並及時通知甲方,因質量問題嚴重或被相關監管部門查處,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供貨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商定。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範文三
買方一施工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二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供貨方: 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其他有關法規、規定,並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甲、乙、丙三方經過充分協商就貨物供貨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供貨產品名稱、數量、規格及技術要求
1.1 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及數量 :詳見附件3
1.2 技術要求及技術規範:詳見附件3
1.3 技術資料:合同生效後10天內,乙方應將有關材料的技術資料包括 貨物清單、產品樣本、產品詳細技術引數、包裝說明等提供給甲方和丙方各一套。同時還應將上述資料完整地隨貨提供一套。
1.4 供貨範圍:詳見附件3
第二條 交 貨
2.1 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或指定倉庫。
2.2 交貨方式:乙方將貨物運送到甲方指定地點並在移交甲方前負責保管。
2.3 合同交貨期:
2.4 貨物移交甲方前,由乙方負責運輸、卸貨和派專人保管,由此發生的費用和風險由乙方承擔。貨物移交甲方時,雙方應辦理書面移交手續。
2.5 乙方發貨前48小時,應將貨物合同號、貨物名稱、件數、總重量、總體積立方米、運單號、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等,以傳真或電傳方式通知甲方和丙方,以便做好接貨準備工作。
2.6 乙方提供的貨物應保證滿足本合同第一條所要求的技術資料。
第三條 包裝及運輸
3.1 貨物包裝應按照國際及中國國家、貨物使用地地方規範、標準規定執行,由於包裝不善引起貨物鏽蝕、損壞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2 包裝費應包括在貨物總價內,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一份詳細的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3.3 包裝箱應有明顯的包裝編號和起吊部位標誌,組裝件應有明顯的組對標誌。
3.4. 運輸
3.4.1 運輸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之內。
3.4.2 貨物計劃裝運前2 周,乙方應將以下內容通知丙方:貨物待運日期、運輸方式、合同號、貨物名稱、件數、總重量、總體積、裝運地點名稱等。對有特殊要求的貨物,乙方應在3 周前將特殊要求的說明文字傳真至甲方及丙方。
第四條 開箱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期限
4.1 所有材料均應按附件3所列內容提供,並確保符合規範、設計圖紙要求,並提供有關質量合格證明。
4.2 貨到工地後 日內,由丙方、甲方、乙方和監理共同根據合同要求的產品型號、供貨範圍、數量及產品合格證等進行驗收,清點驗收無誤後,共同簽署驗貨證書。如因包裝、運輸不當造成貨物質量下降或破損、缺件等事故,由乙方承擔補充、更換的責任。
4.3 貨物到貨驗收時,乙方必須提供 ① 產品合格證書;② 原產地證明檔案;③使用說明書中文④出廠檢驗報告;⑤相關資料指標說明等。
4.4 所有貨物到達工地後,在與甲方交接以前,乙方應指派專人負責保管、看護,若發生遺失或損壞,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5 若甲方或監理對所驗貨物有異議,應該於開箱後 天內向乙方提出,實屬乙方責任的,由乙方負責補換,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驗收後天內未提出異議的,則視為所交貨物外觀質量和數量符合驗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