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紅木傢俱買賣合同

  紅木傢俱是指用酸枝、花梨木等古典紅木製成的傢俱,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一

  甲方賣方: 合同編號: 乙方買方: 簽訂地點:

  第一條 紅木傢俱基本情況 請逐項填寫,勿寫“同樣品”;“驗收說明”等內容請在驗收後填寫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二條 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QB/T2385-2008 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簽訂合同後,乙方於10日內付清全額貨款,甲方將於收到貨款3天內發貨。

  第四條 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甲方應在交貨時督促乙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乙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五條 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 10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購買傢俱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 7 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範文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本真友好、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進行協商後,對紅木傢俱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 產品詳情:

  1、產品名稱:

  2、材 質:

  3、產 地:

  4、數 量:

  5、價 格:

  7、簡 介:

  二、合同價款:

  本合同所列紅木傢俱總計人民幣: ¥ 元。

  三、 包裝及運輸:

  乙方必須採用在運輸過程中不使合同貨物受損的方法進行包裝,並承擔其包裝費,貨物的運輸費用及在運輸過程中的損壞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驗收方法:

  按照紅木傢俱的有關行業標準如無行業標準則按廠家標準驗收,因本合同標的物全部為手工製作,世紀所供貨物難免有差異存在,因此驗收時按實際到場貨物為準。

  五、貨款的支付:

  貨物送到後,驗收合格後10天內結清所有還款。

  六、交貨規定:

  1、交貨地點:甲乙雙方約定交貨地點。

  2、交貨方式:乙方車運送貨。

  3、交貨日期:合同簽訂後60天內交貨。

  4、運輸費:乙方承擔。

  七、雙方責任、義務及權利:

  1、甲方如在合同執行中途變更標的物的規格及形狀的,需徵得乙方同意,在和乙方協商確認變更價款後方可比變更,否則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2、乙方必須保證按時交貨、如不能在約定時間內交貨的,需經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延長供貨期的,承擔因此引起的責任。

  3、因乙方原因導致標的物的規格、形狀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時,乙方應進行更換;乙方如提供替代產品的,其質量等級應等同或高於合同約定標的物,否則不予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