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技術諮詢合同

  技術諮詢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為另一方就特定技術專案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所訂立的合同。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模板,歡迎參考閱讀。

  模板一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簽署,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同意提供下列條款規定的服務:

  一、 服務內容:

  消防裝置維護保養:

  1.1檢查消防管道的保壓情況,每三月一次。

  1.2檢查消防噴淋泵、消火栓泵自動,手動及控制箱的工作情況,每三月一次。

  1.3每月對煙感、溫感報警器,氣感及手報抽查1/3。每三月全部檢測一次。

  1.4檢查聲光報警器、防排煙機、消防廣播工作情況,每三月一次。

  1.5噴淋系統末端排水閥排水,每月一次。消火栓檢查三月一次。

  1.6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主、備電轉換情況及控制的工作情況,每三月一次。

  1.7室內消火栓壓力檢測,消火栓箱內的報警器,水帶及其它附件檢查。每三月一次。

  1.8消防主管部門進行年檢時,乙方人員到場,並保證系統工作正常。

  1.9遇到突發火災報警系統故障,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需緊急派員排除和維修。對於一般故障,乙方在24小時內到達進行維修。

  1.10整個消防系統維保一次結束後,需在一週內遞交維護保養記錄。

  二、 服務要求:

  2.1乙方每月到甲方現場作維護保養工作。特別情況甲方發現裝置有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人員接通知後3小時內到進行維護。

  2.2平時一切消防裝置保證正常工作。

  三、 合同總價和付款方式:

  本合同全年總價為

  3.1每次乙方須先進行一次服務,然後甲方按一年技術服務費用的四分之一付款,即 元。

  3.2購買備件、備品及更換另部件的費用,另行按實計算收費。

  四、 技術服務質量:

  乙方保證所有經驗檢測和保養的裝置在合同期內都能正常發揮功能。如在感應元件的檢測範圍內發生消防事故時,感應元件沒有動作,如:不報警,不噴水等,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五、 合同終止:

  任何一方如需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六、 違約責任:

  如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甲方所在地,每次應向甲方支付100元人民幣以作為乙方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導致的相關責任和損失。

  七、 仲裁:

  由本合同引起或執行本合同時所引起的所有爭議應由雙方採取友好協商後解決。如協商無法解決,應提交當地法院進行裁決。

  八、 其他事項:

  8.1乙方在維護保養時應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維持工作環境整潔。如有違反,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以經濟罰款。

  8.2在維護保養時間,甲方應提供乙方工作方便。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2.3緊急聯絡:

  模板二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上海南曉消防工程裝置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定,就甲方消防系統的維護保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的消防系統包括: 系統、 系統、 系統、和 系統,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由乙方負責維護保養,保養期為 年。

  二、 保養期責任細則:

  一、本合同簽字生效後,乙方在日內完成對消防系統的全面檢查,檢修。

  二、本合同生效後一年內,乙方免費對本消防系統進行4次全面例行檢查、維護,分別在每季度的第一個月進行。

  三、遇到突發火災報警系統故障,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須緊急派員排除和維修。對於一般故障,乙方人員在24小時內到達進行維修。

  四、消防主管部門進行年檢時,乙方人員到場,並保證系統工作正常。

  五、甲方應為乙方工作人員現場工作提供方便及相應安全措施,乙方工作人員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六、乙方在提供技術服務時,不負責任何間接責任或由此引起的其它責任如間接損壞、損失及營業利益之損失。

  七、乙方維修保養範圍不包括人為損壞、更改裝修而產生的損壞。

  八、每次維護保養後,甲方有關負責人需在維修記錄表上簽字,一式 份,雙方備案。

  三、 費用及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總價為: 元整。

  二、在完成對消防系統每季度一次的全面檢查、測試及維修後,甲方預付給乙方合同總價的 %,即: 元整。以此按每季度類推。

  四、 其它:

  一、本合同以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三、合同中未盡事宜,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上海南曉消防工程裝置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聯絡人: 聯絡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模板三

  委託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專案聯絡人:

  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郵 編

  受託方 乙方: 公安部瀋陽消防研究所

  住 所 地:

  法 定 代 表 人:

  項 目 聯 系 人:

  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 郵 編: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就新產品進行新產品效能測試分析 的專項技術服務,並支付相應的技術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服務的內容如下:

  1.技術服務的目標: 完成消防電氣控制裝置等新產品效能測試分析。

  2.技術服務的內容: 對上述產品進行報警效能、監控報警、絕緣電阻等專案的分析。

  3術報告。

  第二條 乙方應按以下要求完成技術服務工作:

  1.技術服務地點: ;

  2.技術服務期限: 3.;

  4.

  5.

  第三條 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服務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

  條件和協作事項:

  1.提供技術資料:

  1

  2

  3

  4。

  2.提供工作條件:

  1 ;

  2

  3.其他:

  4.甲方向乙方及時提交技術資料和樣品 。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

  1.技術服務費總額為

  2.技術服務費由甲方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具體

  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1;

  2;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帳號為:

  開戶銀行: 地址: 帳號:

  第五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

  2.涉密人員範圍:。

  3.保密期限:。

  4.洩密責任:。

  乙方: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

  2.涉密人員範圍:。

  3.保密期限:。

  4.洩密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 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第七條 雙方確定以下標準和方式對乙方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1.乙方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形式:。

  2.技術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標準:

  3.技術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方法:。

  4.驗收的時間和地點:

  第八條 雙方確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利用乙提交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 無 甲、雙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 無 乙、雙方所有。

  第九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 甲 方違反本合同第 3、4、5、7、條約定,應當 按成交額的50%給乙方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 乙 方違反本合同第 2、5、7、 條約定,應當 按成交額的50%給甲方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3. 無 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 無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4. 無 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十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專案聯絡人,乙方指定 為乙方專案聯絡人。專案聯絡人承擔發下責任: 1.

  2.

  3.

  一方變更專案聯絡人時,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一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發生不可抗力;

  2.

  第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 1 種方式處理: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第十四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檔案,經雙方以

  方式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 ;

  2.可行性論證報告: ;

  3.技術評價報告: ;

  4.技術標準和規範: ;

  5.原始設計和工藝檔案: ;

  6.其他: 。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 無 。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 三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 公安部瀋陽消防研究所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