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租賃協議範本

  租賃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為要件,今天小編要與大家分享的是:加油站租賃協議相關範本。具體內容如下,歡迎閱讀與參考!

加油站租賃協議

  甲方出租人:加油站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乙方承租人:石油化工公司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20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租賃甲方加油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加油站基本情況:

  甲方所有的金泉加油站以下簡稱加油站坐落於山西省,具體情況為:

  1、土地情況。佔地面積為708.04平方米,土地所有權狀況為:【集體】;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批准拔用企業用地;土地使用權人為太谷縣任村鄉東賈村;宗地編號為:0060120001;證件名稱為“土地證” ;證件號碼為太集用2006第060號。

  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甲方須提供土地所屬方出具的“同意加油站租賃及所佔用土地轉租意見書”。

  2、房屋情況。房屋共5間,150平方米;

  3、該站共有加油機4臺,加油槍4支;油罐100立方20立方兩個,30立方兩個,共四個油罐。

  4、雨棚一個264平米,室內暖氣裝置一套,10千瓦發電機一臺及配套設施一套。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計五年,從20 年1月1日起,至20 年12月30日止。

  第三條 用途

  加油站經營、成品油銷售以及其他在乙方營業執照範圍內的合法經營活動和為經營而進行的管理活動。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該加油站的年租金為淨5萬元人民幣不含水、電、取暖費。

  租金付款以下列方式執行:

  按年度支付:每年租金一次性支付,支付時間:第一年租金在交付加油站前支付,以後年度租金提前一個月支付。

  支付方式:現金或支票

  甲方收到租金時,必須出具正規的租賃業發票。無租賃業發票的,乙方可拒付租金。

  第五條 水電費及其他費用

  甲方保證現在正常運轉的水電暖設施交付乙方使用,乙方使用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由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獨立的供電水計量設施。

  水電費由乙方交付,水電費的基數以水電錶記載的經雙方核實並簽字蓋章認可後的數字為準。

  甲方應當繳納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等稅項由甲方自行支付。因甲方出租加油站可能產生的土地合法化涉及土地方面的或者其他方面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雙方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應當自行按照土地管理法律的要求辦理相關登記備案、變更手續,並自行交納有關費用和收益,由此產生的責任和費用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甲方向乙方宣告並承諾如下:

  1、甲方是依照中國法律設立的企業法人,依據中國法律具有出租本合同第一條載明的加油站及其附屬設施的資格。出租該加油站的行為如果需要股東或董事會批准,已經得到股東或董事會的書面同意,甲方保證該書面同意的真實性,並將該書面同意作為合同的附件。

  2、甲方對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條載明的加油站及其附屬設施享有完全的所有權,對於出租房屋佔用範圍內土地已經獲得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或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權。

  3、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條載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屬設施及國有土地使用權或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權之上未設定抵押權、典權以及其他形式的物權。

  4、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條載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屬設施及國有土地使用權或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權之上沒有司法機關、行政機關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5、如果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條載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屬設施及國有土地使用權為甲方與其他人的共有財產,則甲方出租該不動產的行為已經獲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甲方保證該書面同意的真實性,並將該書面同意作為合同的附件。乙方向甲方交付價款,視為向該不動產所有的權利人交付價款。甲方保證已經獲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授權,由其代為受領價款。甲方保證該書面授權的真實性,並且將該書面授權作為合同附件。

  6、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條載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屬設施系合法建築,已經獲得相應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條載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屬設施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環保、衛生、市容、消防等方面的規定。如果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條載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屬設施因甲方的原因而被罰款,甲方承擔交付罰款的義務,並且有義務使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條載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屬設施符合有關規定,免於以後被處罰。

  7、甲方保證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條載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屬設施符合國家安全規定,並且符合加油站營業的安全要求。

  第七條 加油站及附屬設施的修繕

  經雙方協商,租賃期內,現有裝置設施非磨損性毀壞的維修由甲方負擔,經營過程中,磨損性損壞的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房屋、雨棚等建築物非人為因素造成房屋裂縫、地基下陷由甲方負責,發生其它問題由乙方負責。

  租賃期內,油罐、輸油管道乙方發現質量問題,及時與甲方協商解決。加油站及其附屬設施的修繕義務和費用承擔按照下列第3種方式確定:

  1、涉及出租加油站房屋主體結構、用電線路、上下水管道的維修保養以及出租加油站油罐、加油機、管線等主要經營設施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組織維修由甲方或乙方進行,從甲方交給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或乙方從應付甲方的租金扣減。

  2、涉及出租加油站房屋主體結構、用電線路、上下水管道的維修保養以及出租加油站油罐、加油機、管線等主要經營設施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

  3、其他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按第一種方式執行。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按照合同收取租金的權利;

  2、甲方在本合同期滿後,如無違反合同的情形有權要求乙方返還履約保證金無利息。

  3、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對出租加油站的修繕義務或承擔修繕費用。

  4、除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賃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外,甲方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金,如果因此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當負責賠償。

  5、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後,乙方甲方允許乙方不必徵得甲方的同意即可對租賃加油站進行改造、重修、擴建,只要這種改造、重修、擴建是乙方經營管理的需要否則不可動工。

  6、甲方允許乙方不必徵得甲方的同意可以將承租加油站直接轉租別人或承包給別人,但轉租後甲方仍與乙方直接結算租賃費,不與轉租人發生關係,由於轉租發生的責任和刑事事故由乙方負責。

  7、甲方不得繼續從事與乙方經營專案雷同的經營活動。

  8、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加油站經營管理所需要的各種正常手續,並應乙方要求辦理變更手續。具體證照清單見本合同第十條。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享有出租加油站及其附屬設施完全的使用權。按照乙方規劃與安排使用出租加油站。

  2、乙方有無權對出租加油站進行改造、重修、擴建;乙方有權對出租加油站進行站容、站貌、設施、環境等進行改造和維修;有權更換該站名稱,懸掛“中國石化+朝陽圖案”的標識,乙方的該項權利不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只要這種改造、重修、擴建是為了使加油站和附屬設施適合經營管理的需要。

  3、由於上述改造、重修、擴建而給出租加油站增加價值的,在出租期滿後,按照下列第3種方法處理:

  1繼續租賃加油站的,新增財產的產權無償歸甲方所有,但是不得因此而提高租金;

  2新增財產的產權無償歸甲方所有,由甲方折價予以補償。

  3由雙方協商解決。

  4、乙方有權在出租加油站內外設立自己的形象標識,有權以加油站及其附屬設施作為釋出廣告的載體。

  5、乙方有權使用構成出租房屋主體的設施及附屬設施。

  6、乙方可依據自己的安排設立安全保衛設施。

  7、乙方可以將承租加油站轉租,轉租不必徵求甲方的同意,但是,轉租期限到期日應在本合同租賃期間屆滿前。

  8、租賃期滿,乙方有優先承租加油站的權利。

  9、在租賃期間或者租賃期滿兩年內,甲方轉讓出租加油站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10、乙方應當向甲方如數按時交付租金,但依據本合同做出扣減的除外。

  11、乙方在出租加油站內依法經營,不得進行非法活動。

  13、租賃期間,不得自行完全拆除租賃加油站。

  14、嚴格執行消防安全有關規定,健全防火、防盜措施。租賃期間由於經營不善引起的火災,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租賃期間,加油站的安全防範,刑事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15、水、電、煤氣、暖氣、電話、有線、衛生、物業管理等費用,由乙方按規定自行承擔。

  16、乙方要在租賃期冬天下雪時,要對國家批准和公路兩邊進出口甲方硬化路面及罐區共計2160平米的積雪進行清理,否則由於積雪造成的損壞和在租賃期乙方的人為損壞完全由乙方負責維修費用。

  第十條 加油站資產、證件完善

  本合同簽訂前,甲、乙雙方對該加油站所有資產登記填表,經乙方對所有財產進行驗收,不符合加油站建設或設計規範的,甲方應在合理期限內按照乙方要求進行整改,該站財產以雙方簽字確認的登記表為準。

  本合同簽訂前,甲乙雙方應對該加油站經營應具備的各種資料、證件原件、附件等有關證照進行清點,證照包括但不限於:

  租賃加油站需備手續表其中*是必備的

  經甲乙雙方對證照進行清點後,認為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後60天內,對下列的證照進行完善,並將完善後的證照交付乙方,由此產生費用乙方不承擔任何給付義務。

  需要完善的證照清單:1、 2、 3、

  經雙方協商,乙方委託甲方將下列證照變更至乙方名下,甲方協助辦理,費用由甲乙方承擔,該委託事項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後30 天內無償辦理完畢。

  需要委託甲方予以變更的手續有: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2、稅務登記證國稅正副本3、稅務登記證地稅正副本4、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5、消防驗收合格證 6、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 7、企業法人程式碼證

  第十一條 加油站資產和證照的交接

  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雙方對該加油站進行交接,交接包括財產交接和證照交接,交接中形成的《財產交接清單》和《交接紀要》等檔案屬於本合同的附件。

  當甲方交付的加油站財產和證照不符合合同約定時,乙方有權拒絕支付其餘款項,並且該拒付行為不構成本合同項下的違約。乙方隨時有權要求其補齊,且該項權利屬於不可抵消的乙方單方享有的獨立的權利,無論合同各方是否有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水、電

  加油站交付後,甲方應保障為乙方提供加油站運營所需的水、電等全部配套設施,確保水、電的暢通使用;水源、電源應當接入國家供水、供電部門的統一網路。

  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無法正常使用水、電而導致該站無法正常經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該情況持續超過15天,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增補租賃時間、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並單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租賃期滿後事宜

  1、租賃期滿後,加油站的不動產歸甲方所有;動產部分屬乙方投資的歸乙方所有,其餘部分歸甲方所有。

  2、租賃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經營,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與乙方續簽轉讓加油站經營權合同;如乙方不願繼續經營,應將加油站移交給甲方,並保證其連續性。

  3、租賃期滿後,如果乙方不再繼續租賃加油站且甲方沒有違反合同情形,乙方應當在加油站交回甲方後10日內返還履約保證金。

  租賃期滿後,如果乙方不再繼續租賃時,乙方有權拆除“中國石化+朝陽圖案”標識。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下列行為構成本合同項下的違約行為: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向乙方交付符合合同約定的加油站財產和證照;或未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加油站。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交付租金。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證照的完善、變更、代辦義務,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加油站的。

  4、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規定,作出虛假宣告或未履行承諾。

  5、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辦理土地合法化手續,影響加油站正常經營的。

  6、雙方違反合同其他規定的。

  違約救濟措施:

  1、一方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停止違約行為並採取補救措施。

  2、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3、一方根本違約,造成另一方履行合同對自己重大不利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

  4、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賠償因此而受到的實際損失。

  5、雙方特殊約定的違約責任和違約金:

  1違約金:由於甲方原因終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10000元。由於乙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10000元。

  第十五條 保密義務

  本合同的條款內容和合同任一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非公開的商業資訊和技術資訊以下統稱“保密資訊”,只能由本合同各方及其人員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對於本合同的條款內容和合同任一方提供的保密資訊,未經合同雙方或提供方的書面同意,合同各方及其知悉保密資訊的人員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給任何第三方。

  如相關政府部門或監管機構要求本合同一方披露合同內容或任何保密資訊,接受方可在該政府部門或機構要求的範圍內做出披露而無需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責任,但披露方應盡商業上合理的努力確保該等被披露的資訊獲得有關政府機關或機構的保密待遇.

  在任何情形下其中包括本合同終止、解除的情形,本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永久持續有效。

  第十六條事前事項

  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因該加油站與其他法人、自然人發生的一切未盡債務關係,均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接管該加油站後,由於甲方事前原因如:未結民事糾紛、未結行政處罰等致使該加油站無法正常經營,甲方對此負有排除義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增補租賃時間、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

  1. “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水災、地震或其他災難,戰爭或,以及其他在受影響的一方合理控制範圍以外且經該方合理努力後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類似事件。

  2.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遲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視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免除部分或全部違約責任。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通知可能的情況下立即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15天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檔案,以便其他各方審查、確認。

  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終止或消除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終止或消除後15天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檔案確認不可抗力事件的終止或消除。

  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響持續超過1個月,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與對方取得聯絡,以便解決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問題。如果不可抗力的影響持續超過6個月,任何一方都有權終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5.因地震、戰爭、洪水、火災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免除違約責任。甲方按照實際租賃加油站的時間收取乙方租賃費,多收部分,由甲方退回乙方。

  6.經營期間,如遇國家規劃、拆遷、政府徵收等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甲乙雙方應解除合同,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政府拆遷補償費歸甲方所有,經營補償費至合同到期日剩餘日期的經營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同時,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限減去乙方的實際租賃期限,退還乙方剩餘年限的租賃費。

  第十八條 協助義務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遇到需要使用加油站鄰近馬路、場地時,甲方應給予及時協助幫助處理好相鄰關係。

  第十九條 通知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絡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並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檔案,屬於合同的補充檔案。雙方聯絡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未作特殊約定的,通訊地址為本合同首部載明的地址。

  第二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端,雙方應首先本著相互諒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則充分協商,解決爭端;若協商失敗,任何一方均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爭端;若調解無效,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在調解和仲裁、訴訟過程中,雙方應保證本合同正常履行。

  1、 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由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

  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後,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2.雙方應按本合同書全部條款所約定的事項完整全面地履行合同。

  3.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應當以書面方式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4.如果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

  5.合同簽約後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後可做調整,並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四份。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對方要求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