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箱合同範本

  租賃合同Lease Contract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當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出租人;對租賃物有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承租人。租賃合同是諾成合同。租賃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為要件。

  今天小編為大家準備了,具體內容如下,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租箱合同
 

  1.交箱條款

  交箱條款主要是制約租箱公司的條款,指租箱公司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將符合合同條件的集裝箱交給租箱人。

  其內容主要有:

  1交箱期。為了給雙方都提供一些方便,交箱期通常規定一個期限,一般為7~30天。

  2交箱量。合同中對交箱量有兩種規定方法,一種是規定交箱數量或最低交箱量;另一種是實際交箱量可高於或低於前者,在可能的情況下,租箱公司都希望租箱人超規定量租箱。

  3交箱時箱子狀況。租箱人交箱時箱子的狀況是通過雙方簽署的裝置交接單來體現的。在具體操作中,規定租箱人僱用的司機和堆場的箱管員、門衛可作為雙方代表,簽署裝置交接單。
 

  2.還箱條款

  租箱合同中的還箱條款,主要是制約租箱人的條款,是指租箱人應在租用期滿後,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地區,將狀況良好的箱子還給租箱公司。其主要內容為:

  1還箱時間。在實際租箱業務中,經常有到期不能歸還或沒有到期卻要提前歸還的情況一般統稱為不適當還箱,如是超期還箱,合同一般通過對超期天數加收租金的方式解決;如果可能提前還箱,則要求事先訂立提前終止條款。

  2還箱地點。在訂立合同時,租箱人應儘量使還箱地點與箱子最終使用地點一致或接近,這樣可以減少空箱運輸費用。

  3還箱時箱子狀況。租箱人在還箱時應保證外表狀態良好,即保證使箱子保持提箱時雙方簽訂的裝置交接單上說明的狀況。該條款一般規定,如果還箱時外表有損壞,租箱人應承擔修理責任與費用。

  租箱合同中一般還規定,還箱期滿若干天有的是30天后,租箱人仍未還箱,租箱公司將以箱子全損來處理,租箱人應按合同規定的金額支付賠償金。在租箱公司未收到賠償金前,租箱人仍需按實際天數支付租金。
 

  3.損害修理責任條款

  租箱人還箱時,應按裝置交接單上記載的狀況還箱,如有損壞,則應負責將箱子修理好後還箱或承擔修理費用。

  如租箱合同中訂立損害修理damageprotectionplan,dpp條款並按規定付費,則租箱人對租箱期內所造成的損壞,在一定程度上不負修理責任,可將未修理的箱子退還租箱公司。不論箱子在租箱期內是否損壞,dpp費用一律不予退還。
 

  4.租金及費用支付條款

  租箱人應按時支付合同中規定承擔的各種費用及租金,不按時支付費用和 租金,則構成違約,租箱公司有權採取適當的行動,直至收回集裝箱。

  租箱合同的租金與費用支付條款,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租期。租期一般理解為從交箱之日起至還箱之日止的一段時間。

  2租金計算方法。租金按每箱天計收,租用天數一般從交箱當日起算,至租箱公司接受還箱次日為止。在超期還箱情況下,超期天數按合同規定的租金另行支付通常比正常租金高一倍。如合同中定有提前終止條款,租箱人支付提前終止費用一般相當於5~7天租金後,租期到集裝箱進入還箱堆場日終止。

  3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支付方式一般有兩種,按月支付或按季支付。租箱人應在收到租金支付通知單後,在規定的時間內一般為30天支付,如延誤則需按合同規定的費率加付利息。

  4交、還箱手續費。租箱人應按合同規定支付交、還箱手續費。
 

  5.裝置標誌更改條款

  租箱人可以在租賃的集裝箱體外表貼上自己的標誌,但須徵得租箱公司同意。在長期租賃情況下,租箱公司一般接受租箱人更改原有標誌的要求,但還箱時,租箱人必須除去新增上的標誌,恢復原來標誌或承擔恢復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