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公司各級領導,安全生產專職管理機構,有關責任部門及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責任,保障施工人員在施工作業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建築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長經理、法定代表人:
1.嚴格遵守並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組織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領導編制和實施本企業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主獎懲辦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和有效實施。
4.組織制定並實施公司的生產安全事故救援預案。
5.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聽取安全生產情況彙報,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的隱患及存在的不安全問題。
6.在事故調查組的領導下,領導組織本企業有關部門或人員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調查處理的具體工作,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迅速採以有效措施組織搶救並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並親臨事故現場,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防範措施的制定和落實,預防事故的重複發生。
7.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公司主管生產副經理:
1.在公司董事長領導下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董事長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組織制定並落實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組織實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參與編制特殊複雜工程專案或專業性工程專案施工方案。
4.組織制定專案經理部、分包隊伍安全生產考核辦法及指標。
5.領導組織公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制定公司施工現場設定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的統一標準,安全生產考核。
6.審批每項工程專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所需材料裝置,並協助專案部調配。
7.領導組織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時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問題。
8.認真聽取、採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保障公司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
9.組織並配合董事長主持做好工傷事故、配合調查組做好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10.每半年以書面形式向董事長彙報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並保障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辦法。
11.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務。
公司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
1.在公司董事長的領導下工作,對公司施工安全生產負技術領導責任,協助董事長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組織落實公司安全生產所必需的技術要求。
2.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嚴格審查依施工組織設計所列分部分項工程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負責審批如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並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1地下暗挖作業;
2深度超過1.5米的基坑;溝槽土方開挖施工作業;
3人工挖擴孔樁作業;
4腳手架、水平安全網搭設和拆除作業;
5大模板和跨度超過6米的樑、板、模板施工作業;
6施工升降機、整體提升腳手架、高空作業吊籃的安裝、頂升、拆除作業;
7起重吊裝作業;
8拆除、爆破作業。
3.審批季節性施工技術措施時,要重點審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並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4.對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嚴格審查其安全技術措施和保證安全的工藝要求,領導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勞動保護研究專案,並組織鑑定驗收。
5.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
6.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