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聯誼管理規章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對於學校聯誼也有自身的管理規章制度,下面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xx緊密互助型同~誼會以下簡稱“聯誼會”,所屬xx,是由xx經濟與管理學院和xx教育中心創辦的非獨立組織機構 ,以認同聯誼會章程並自願加入聯誼會的xx學員和畢業學員、單位為聯誼會的特定服務物件。

  “xx緊密互助型同~誼會”作為xx同學和校友的自治型組織,設在xx經濟與管理學院,由理事會決定重大事項,祕書處處理日常事務。

  第2條 聯誼會宗旨:以武大“自強、弘毅、求是、拓新”的文化氛圍,營造同~誼體系,構建終身學習平臺,分享成功經驗,為會員提供商務交流和合作發展的平臺,使學員最大程度地獲得知識、人際關係和財富的增量。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3條 聯誼會的一切重大事項由聯誼會理事會做出決策,包括制定、修改聯誼會章程,審議聯誼會的發展計劃、各項工作計劃和工作報告,年度預算和結算報告,重大活動策劃和專案的立項審批,決定機構設定,常務理事單位、理事單位等重大事項以及聯誼會主要行政和工作人員的任命等。

  第4條 聯誼會設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分為普通會員、專業會員、理事會員和常務理事會員;單位會員分為理事單位和常務理事單位。常務理事單位、理事單位均是聯誼會授予貢獻重大會員的榮譽,將獲得聯誼會更多的服務和支援,享有聯誼會活動的更多參與權。

  第5條 聯誼會設顧問委員會、專家委員會和理事會,其成員均由xx經濟與管理學院決定聘任。顧問委員會和專家委員會是聯誼會的顧問機構,理事會是聯誼會開展活動的工作機構。

  第6條 聯誼會理事會由名譽理事長、理事長、副理事長、常務理事單位、理事單位、祕書長、常務祕書長、副祕書長構成。

  第7條 聯誼會理事會設祕書處,負責聯誼會日常事務處理和業務開拓。

  第8條 聯誼會的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召集主持,每年召開一次,負責討論、決定理事會的重大事宜。必要時可由理事長決定提前或推遲召開。

  第三章 服務定位

  第9條 服務定位以會員的學習和交流為服務起點,為會員提供學習支援和交流平臺,幫助單位會員建立學習型組織。在有計劃、分步驟地為會員提供系列化專項和特色活動的過程中,營造xx特色的文化氛圍和環境。

  第四章 申請聯誼會會員的條件和程式

  第10條 聯誼會會員是指承認和遵守本章程及其相關管理規定,自願申請加入聯誼會,符合入會條件、辦理入會手續的個人、法人企業或事業單位及其它社會組織機構。

  第11條 會員資格要求:

  1.個人會員應是xx學位班的在讀、已畢業的學員。

  2. 單位會員應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的聲譽。

  第12條 加入的程式:

  1.申請加入聯誼會,可以通過聯誼會和學院相關分支機構、電話、傳真索取或通過網站下載申請表,申請表填寫完整後可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提交給聯誼會。單位會員申請加入聯誼會,提交申請表時需加蓋單位公章。

  2.聯誼會理事會的祕書處是受理會員申請的機構,祕書處在收到申請表的15個工作日內,經資格稽核通過,通知申請人交納會費;

  3.在確認付款已成功之後,由聯誼會理事會5日內對會員身份作出確認,並在10個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或傳真的形式通知申請人,正式接受其為會員,並開始提供相關服務。

  第五章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13條 本聯誼會會員的權利:

  1. 參加聯誼會組織的各項活動,享有優先權和優惠權;

  2. 有權提議成立或參加聯誼會各專業組織、地方組織;

  3. 有權對聯誼會的建設、發展提出意見和建議等;

  4.享有聯誼會持續開發的其他服務。

  第14條 聯誼會會員的義務:

  1. 會員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尊重行業規則,遵守本章程及聯誼會其它有關規定;

  2. 自覺維護xx和聯誼會的聲譽;

  3. 會員應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資料或單位資訊,以便聯誼會與會員聯絡;

  4. 會員應按規定交納會費及聯誼會明示的其它費用;

  第15條 常務理事單位享有的利益:

  1.參加聯誼會提供的各類學習、培訓、論壇、諮詢服務等的各項活動,並在活動中享有優先權和優惠權 ;

  2. 可以在聯誼會提供的各種宣傳平臺上,進行推介和宣傳。常務理事單位享有的具體利益詳見《xx緊密互助型同~誼會會員協議》

  第16條 各類會員的相應權責本章程未作規定的,將根據具體情況另行制定。

  第六章 會員管理

  第17條 會員費用

  聯誼會實行會籍管理制,會員須按規定交納年費,享受會員利益,詳見《xx緊密互助型同~誼會會員入會須知》。

  第18條 資訊變更

  會員的通訊方式、地址、電子郵件、傳真等相關資料變更時,應及時通知聯誼會,以方便聯絡。

  第19條 監督管理

  會員有以下行為,聯誼會將取消其會員資格:

  1. 嚴重違反聯誼會《章程》、規章制度或觸犯國家法律;

  2. 損害聯誼會名譽,造成嚴重影響;

  3. 嚴重破壞工作秩序,致使聯誼會工作無法正常開展,妨礙聯誼會正常運營。

  第20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聯誼會,在15個工作日以內,經聯誼會確認後,登出會員資格,不退會費。

  第七章 其它

  第21條 本章程是聯誼會為會員提供服務的基本準則,並在今後服務過程中不斷修正完善,請廣大會員關注xx緊密互助型同~誼會的網站xxxx。

  第22條 本章程未能盡述之條款和細節,將由xx經濟與管理學院另行修改、制定,以本章程補充檔案的形式頒佈,具有與本章程等同效力。

  第23條 會員在聯誼會活動中的言論僅代表該會員個人觀點,不能代表聯誼會在同一問題上的立場和觀點。

  第24條 本章程自聯誼會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25條 本章程之最終解釋權屬於xx經濟與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