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式傳統婚禮的注意事項

  在中國傳統習俗中,婚俗的講究佔是非常重要的。結婚意味著兩個姓氏的結合,是每個人人生中的頭等大事。因此,傳統婚俗中的禁忌頗多。比如中國古代有同姓不婚的禁忌,中式婚禮婚禮禁忌也很嚴格。我們一起來看看中式婚禮中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以下是小編為你精心整理的,希望你喜歡。

  介紹

  一、生花易於枯萎,故婚事諱之,只有連招花和石榴不禁。因為前者的紅色花瓣開自葉心,其狀可以意喻閨女出嫁,誠等丈夫,後者則意諭多子多孫。中國傳統婚俗中非常重視多子多孫的寓意。

  二、安床後到新婚前夜,準新郎忌一個人獨睡新床,要找個未成年的男童,和新郎同睡在新床上。婚俗禮儀謂之〝困空鋪,不死尪,亦死某″認為是凶兆。有個小男孩先同新郎同睡新床也預示著多子多福。

  三、婚後三日,按照婚俗禮儀新人要回門,須在當天日落以前趕回夫家,不能留宿。萬一有特殊原因無法回家,夫妻也要分開睡,以免新娘子蜜月裡的血光,衝撞了孃家人使孃家倒黴。

  四、迎娶途中,若花轎和花轎相逢,叫做〝喜沖喜″,會帶來不祥。解決的辦法是所以必需互放鞭炮,或是雙方媒人各以預備的花交換,婚禮習俗中這叫做換花。

  五、新郎到女家接新娘時,新娘可能離開孃家或在過度興奮下喜極而泣,這也甚為普遍而不成問題甚至是好事,留下“水頭”旺女家。但過門至男家後就不能流淚。

  六、新娘於結婚吉日忌穿“舊鞋”。所有的婚紗鞋、繡花鞋及晚裝鞋等應全是新的。若恐防新鞋硬而不舒服,宜較優質的軟皮,尺寸不妨預鬆少許及加上厚墊,亦不宜穿著過高的高跟鞋。

  中式婚禮習俗中媒婆的重要性

  媒婆還有月老、紅娘、伐柯和冰人等許多稱謂。封建社會男女“授受不親”,強調“天上無雲不下雨,地上無媒不成親”。兩家要想結得秦晉之好,即結為兒女親家,這時候就需要媒婆從中牽線、說合,稱為“說媒”。建國之後,“說媒”曾改稱為“做介紹”,媒人也改成為“介紹人”。隨著社會的進步,青年男女通過自由戀愛,兩情相悅而結成伴侶已佔了相當的比例,但由於工作環境、生活環境等諸多因素的制約,許多還是沿用傳統作媒的方式,因而通過媒人介紹也是男女婚姻常見的擇偶方式。

  古代的媒人大多是專職的。封建社會的意識形態使人們的勞動、教育、娛樂的圈子大都侷限在家庭裡,家長對於兒女的婚事只能通過媒人的搭橋牽線才能締結成功。說成一樁媒,媒人可以得到一些錢財,稱之為“謝媒禮”。這筆錢一般由男方支付如果是男到女家,則由女方支付,在成親的前一天,連同送給媒人的雞、肘子、鞋襪、布料一起送到媒人家。媒人第二天一定要去引導接親,稱之為“圓媒”或“啟媒”、“發媒”。謝媒錢的多少,視主家經濟狀況自行決定,但無論多少,均需用紅紙封好,稱為“紅包”或“包封”。紅包上習慣寫上“包封籤子”。

  說媒不是一件輕鬆事,俗話說“說好一門親,好穿一身新”,媒人只有嘴上功夫十分了得,才能獲得相應的高收入。說媒是一種技巧,媒人不僅要熟悉男婦雙方及其家庭的基本情況,力求門當戶對地提親,而且必須做到既基本上準確地向男婦雙方及其父母反映對方的情況,又要儘可能隱惡揚善,使雙方充分認識對方的長處,從而樂於達成嫁娶的協議。就是說,要生就一張“媒婆嘴”。做媒人要勤於跑腿,從開始為男女雙方牽線搭橋之日起,要經常往來於男女兩家之間,交流情況,傳達彼此的願望和要求,防止發生意外的變故。習慣上男女兩家都有義務招待媒人,鄉下人說“媒百餐”並不是誇張,可見其奔走撮合之勤。

  在男女兩家對婚事取得基本一致的意見之後,媒婆要引導男方去相親,代雙方送換庚貼,帶領男方過禮訂婚,選擇成親吉日,引導男方接親,協辦拜堂成親事宜,一直到“新人進了房”,才把“媒人拋過牆”。媒說得好,雙方都滿意,以後常來常往,成為故舊;媒說得不好,雙方不滿意,往往歸咎於媒人,從此視為路人。

  傳統婚俗跨火盆

  跨火由來

  跨火,亦稱燎火、躍火,是民間殯葬活動中的一道程式。大抵是喪家和送葬者由葬地歸來後,在進家門前,須從一盆火或一堆火上跨過,有的還伴有磨刀、含糖或吃糖茶、洗手、薰衣等各種手續。《金瓶梅》第六十五回敘李瓶兒葬禮畢,“眾主管夥計,都陪西門慶進城。堂客轎子壓後。到家門首燎火而入”,便是此等風習在文藝作品中的寫實。如今普遍實行火葬,葬地由墳場變成了火葬場,但這一習俗依然保留著,有所變異的則是火盆草木改成了將一二隻從火葬場帶回來的花圈點燃,也有再添上一些死者生前穿用的衣物以助火勢的。

  跨火習俗始於何時,似已失考,但明清史籍上記錄頗多。清範祖述《杭俗遺風》:“孝子孝眷人等,將孝衣脫下,往火上薰越畢,均皆吉服洗手進內”;明沈榜《宛署雜記》:“送葬歸,以盂盛水,置刀其旁,積薪燃火於宅門之外,喪主執刀礪盂者三,即躍火而入,餘從者如之”。略見南北習俗雖有薰衣、礪盂之別,但舉火的主題則是一致的。

  沈榜曾於明代萬曆年間任宛平知縣,因留意時事世俗,搜求掌故佚聞,所以筆下連“躍火”這一細節也沒有放過,但寫畢這條資料,又加一句“不知何義”,表示他也不知這種風俗的意義何在。

  關於“跨火”這一習俗的確切涵義,人們曾作出過種種解釋。

  一說此俗目的是防止死者亡魂跑回家來:俗信以為新歿者的亡魂害怕去陌生的冥界,即使把他埋進土裡,依舊有可能鑽出墳墓,隨送葬者的背後返家。所以過去有“繞墓三週鬼不追”的俗話,即葬禮畢,送葬者皆繞新墳轉三圈,以使亡魂迷失方向;如今送參加葬禮者去殯儀館的車輛,往往有去時一條路轉回時必須另走一條路的講究,或也是此義。但即便如此,送葬者仍不放心,恐亡魂貼附在衣服上,摜甩不掉,故又點燃火焰防範,因鬼魂喜寒怕火,送葬人只要跨火,它就只得開溜,至於“執刀礪盂”則帶有恐嚇的意味。

  一說“跨火”防範的物件是墳地野鬼。俗信以為墳場乃遊魂野鬼叢集之地,這些遊魂野鬼有追隨生人返歸陽世登堂入室的可能,因此要執刀燎火趕走它們。這一點,《民社北平指南》曾有明確表述:“喪眷戚友,均磨刀於街門外之小盆中,始入;漢俗更焚草於門前,每人給冰糖一塊而含之,跨草而入——意避外鬼也。”倘是自己親友的亡魂,哪有動刀恐嚇的道理?再如日人武田昌雄《滿漢禮俗•白事篇•無名禮》對此習俗的解釋,也說是“送殯的人帶回凶煞,如此一辦可以嚇退的”。

  一說此俗的意義在於趨吉避凶,變禍為福;以盂盛水有洗手之意,表示此後不再有送葬之事,轉而引申出希望活著的人增壽添歲之義,故含糖品甜以示祝吉,而跨火之舉則有從此遠離不祥、興旺蓬勃的象徵。如今有些葬禮歸來的年輕人沒有迷信觀念,不肯跨火,表示不信鬼魂附體,喪家卻不高興,原因就在於認為沒給他們祝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