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務員會面的禮儀
導語:會面,通常是指在較為正式的場合與別人相見。在日常工作中,基層公務員往往需要會見各式各樣的客人。在會見他人時,尤其是當基層公務員以主人的身份在工作崗位上會見正式來訪的客人時,既要對對方熱情、友好,又要講究基本的會面禮節。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假如不講究基本的會面禮節,那麼基層公務員對會見物件的熱情友好往往便難以得到體現。在工作崗位上,會見客人的禮節甚多。對一般的基層公務員而言,稱呼、問候、介紹、握手、座次、合影等,當屬人人皆須掌握的最基本的會面禮節。
一、稱呼的習慣
稱呼,一般是指人們在交往應酬中彼此之間所採用的稱謂語。選擇正確的、適當的稱呼,既反映著自身的教養,又體現著對他人的重視程度,有時甚至還體現著雙方關係所發展到的具體程度。
基層公務員在正式場合所使用的稱呼,主要應注意如下兩點。
一稱呼正規
在工作崗位上,人們所使用的稱呼自有其特殊性。下述正規的五種稱呼方式,是可以廣泛採用的。
1.稱呼行政職務。在人際交往中,尤其是在對外界的交往中,此類稱呼最為常用。意在表示交往雙方身份有別。
2.稱呼技術職稱。對於具有技術職稱者,特別是具有高、中級技術職稱者,在工作中可直稱其技術職稱,以示對其敬意有加。
3.稱呼職業名稱。一般來說,直接稱呼被稱呼者的職業名稱,往往都是可行的。
4.稱呼通行尊稱。通行尊稱,也稱為泛尊稱,它通常適用於各類被稱呼者。諸如“同志”、“先生”等,都屬於通行尊稱。不過,其具體適用物件也存在差別。
5.稱呼對方姓名。稱呼同事、熟人,可以直接稱呼其姓名,以示關係親近。但對尊長、外人,顯然不可如此。
二稱呼之忌
以下四種錯誤稱呼,都是基層公務員平日不宜採用的。
1.庸俗的稱呼。基層公務員在正式場合假如採用低階庸俗的稱呼,是既失禮,又失自己身份的。
2.他人的綽號。在任何情況下,當面以綽號稱呼他人,都是不尊重對方的表現。
3.地域性稱呼。有些稱呼,諸如,“師傅”、“小鬼”等,具有地域性特徵不宜不分物件地濫用。
4.簡化性稱呼。在正式場合,有不少稱呼不宜隨意簡化。例如,把“張局長”、“王處長”稱為“張局”、“王處”,就顯得不倫不類,又不禮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