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庫消防安全知識點

  加強油庫消防設計工作,對於石油化工行業的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下面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油庫消防安全方面的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一:

  一、常用滅火材料和用具

  1、水

  水既可撲救一般建築和可燃物火災,也可用於冷卻降溫,防止火勢蔓延。但它不適宜撲救易燃液體火災和未切斷電源的電氣裝置及化工材料火災。

  2、滅火砂箱

  滅火用沙子,一般採用細河沙,防治於油品作業場所適當的地點,配備必要的鐵鍬、鉤杆、斧頭、水桶等消防工具。發生火災時用鐵鍬或水桶將沙子散開,覆蓋火焰,使其熄滅。適用於撲滅漏灑在地面的油品著火,也可用於掩埋地面管線的初期小火災。

  3、石棉被

  石棉是不燃物,將石棉被覆蓋在著火物上,火焰會因窒息而熄滅。適用於撲滅各種儲油容器的罐口、桶口、油罐車口、管線裂縫的火焰以及地面小面積的初期火焰。

  4、泡沫滅火機

  泡沫滅火機的滅火液由硫酸鋁、碳酸氫鈉和甘草精組成。滅火時,將泡沫滅火機機身倒置,泡沫即可噴出,覆蓋著火物而達到滅火目的。適用於撲滅桶裝油品、管線、地面的火災。不宜用於電氣裝置和精密金屬製品的火災。

  5、二氧化碳滅火機

  二氧化碳是一種不導電的氣體,密度較空氣大,在鋼瓶內的高壓下為液態。滅火時只需扳動開關,二氧化碳即以氣流狀態噴射到著火物上,隔絕空氣,使火焰熄滅。適用於精密儀器、電氣裝置以及油品化驗室等場所的小面積火災。二氧化碳由液態變為氣態時,大量吸熱,溫度極低可達到-80℃,因此,在使用時要避免凍傷,同時,二氧化碳有毒,應儘量避免吸入。

  6、乾粉滅火機

  乾粉主要是由碳酸氫鈉、滑石粉、雲母粉和硬脂酸組成,鋼瓶內裝有乾粉和二氧化碳。使用時將滅火機的提環提起,乾粉劑在二氧化碳氣體作用下噴出粉霧,覆蓋在著火物上,使火焰熄滅。適用於撲滅油罐區、庫房、油泵房、髮油間等場所的火災,不宜用於精密電器裝置的火災。

  7、1211滅火機

  1211滅火機是由二氟一氯一溴甲烷組成,它是在氮氣壓力下以液態灌裝在鋼瓶裡,使用時拔掉安全銷,用力緊握壓把啟開閥門,1211即可噴出,射向火焰,立即抑制燃燒的鏈鎖反應,使火焰熄滅。廣泛用於撲救各種場合下的油品、有機溶劑、可燃氣體、電器裝置、精密儀器等火災。

  二、防火滅火設施管理

  1、油罐上固定消防泡沫管,應定期檢查。

  2、消防水池應保持規定好儲水容量,水質乾淨且不受油品汙染,消防小泵京戲處於完好備用狀態。

  3、各崗位配齊必須消防器材,定期檢查,專人負責。

  4、使用過期失效的滅火器用時補充更換。

  二:消防工作

  消防工作,是人們在同火災作鬥爭過程中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的一項專門工作。它具有安全保障的性質。在我國,消防工作是保衛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保護公共財產和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一項重要措施。

  凡失去控制的燃燒並對公私財物和人身造成損失的都是火災。按照一次火災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受災戶數和財物直接損失金額,火災劃分為三類:

  A、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大火災:

  死亡十人以上含本數下同;重傷二十人以上;死亡、重傷二十人以上;愛災五十戶以上;燒燬財物損失五十萬元以上。

  B、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火災:死亡三人以上;重傷十人以上;死亡、重傷十人以上;受災三十戶以上;煉毀財物五萬元以上。

  C、不具有前列兩項情形的燃燒事故,為一般火災。

  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預防為主"就是在消防工作的指導思想上,要把預防火災放在首位,動員和依靠人發群眾,貫徹落實各項防火的行政管理措施、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從根本上防止火災發生。只要人們從思想上、物質上、管理上狠抓落實,就可以從根本上取得同火災作鬥爭的主動權。所以說火災是可以預防的。

  "防消結合"是指同火災作鬥爭的兩個基本手段--預防和撲救必須有機地結合起來。在做好預防工作的同時,必須積極主動地從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做好充分的準備,以便一旦發生火災,能迅速有效地撲滅。

  消防管理工作的總任務,就是要根據社會主義經濟發展規律和新時期經濟建設的新情況、新特點來決定消防管理總目標,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依靠各級黨政領導、充分發動群眾,進行嚴格管理、科學管理、依法管理,要有效地防止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衛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其具體任務是:

  一、建立健全各級消防管理機構,選擇、考核、培養各級消防管理人員;

  二、制定消防責任計劃,選擇並決定近期或遠期消防管理奮鬥目標;

  三、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動員每個社會成員參加消防管理活動;

  四、研究如何利用最少的人力、物力、財力、時間、採取現代化的科學管理方法,為社會提供最佳消防安全環境;

  五、建立健全消防法制,實行依法管理、從嚴管理;

  六、對消防業務進行監督、檢查、控制、協調工作。

  燃燒是物質的一種放熱發光的化學反應。燃燒並不是隨便就會發生的,它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這就是:

  第一、要有可燃物不論是固體、液體、氣體,凡是在空氣中能燃燒的物質都叫可燃物;

  第二、要有助燃物凡是能夠幫助和支援燃燒的物質,就叫做助燃,如空氣、氧化劑等;

  第三、要有著火源凡是能夠引起可燃物燃燒的能源叫著火源。

  但是,在某些情況下,雖然具備了燃燒的三個條件,而由於可燃物質,助燃物質的數量不夠,氧氣不足或著火源的熱量不大,溫度不夠或三者沒有互相作用,燃燒也不能發生。因此,可燃物物質要發生燃燒還必須具備四個互補條件:

  第一、必須具備一定數量的可燃物質,否則就不會發生燃燒。

  第二、要有足夠的氧或氧化劑。

  第三、著火源要有一定的溫度和熱量。

  第四、燃燒條件的相互作用。

  燃燒有許多種型別,主要是閃燃、著火、自燃和爆炸等。

  在一定溫度下,易燃或可燃液體包括能蒸發的少量固體,如石蠟、樟腦、萘等產生的蒸氣與空氣混合後,達到一定濃度時遇火源產生一閃即滅的現象,這種燃燒現象就叫做閃燃。液體發生閃燃的最低溫度,叫做閃點。達到閃點時,它的燃燒速度並不快,生成的蒸氣僅能維持一剎那的燃燒,還未來得及供應新的蒸氣繼續燃燒下去,所以閃燃一下就滅了。但閃燃往往是火警的顯蛔。液體的閃點越低,火險越大,它是評定液體火災危險性的主要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