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違規停車被貼條怎麼處罰

  違章停車的行為是很常見的,但是我們要知道違章停車一旦被交警發現,交警就會對車主處以罰款。那麼,你知道嗎?下面就是小編為你整理的成都違規停車被貼條處罰規定,希望你喜歡。

  成都違規停車處罰標準

  一、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的,主要是指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62條的行為,包括:

  1、按順行方向靠道路左側停車,且駕駛員未離開車輛的。

  2、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彎路、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2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3、在公共汽車站、電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4、公共汽車、電車在站點以外的地方停車的。

  5、夜間臨時停車的,不開示寬燈的。有上述行為的,罰款五元,記二分。

  二、違反停車規定停放車輛的,主要是指駕駛員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61條的行為,包括:

  1、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的。

  2、在允許臨時停車的地方停車,駕駛員離開車輛的。有上述行為的,罰款五元,記三分,可以並處吊扣駕駛證一個月。

  三、不按規定停車或車輛發生故障不立即將車移開,造成交通嚴重堵塞的,主要是指駕駛員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75條的行為,包括:

  1、在車行道內停放車輛造成後方車輛擁堵的。

  2、在車行道內車輛發生故障造成後方車輛擁堵的。有上述行為的,罰款200元,記六分,可以並處吊扣駕駛證六個月以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於2003年廢止,根據2003年10月2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規定,該法律規定違章停車只罰款不扣分,違章停車有如下處罰條例: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違章停車交罰款的地點

  交通違章罰款以交警開具的違法行為通知單日期為準的,接到交警開具的違法行為通知單後必須15日之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超過15日之後就收滯納金。

  電子眼拍攝的非現場違章,只要在車輛年檢前去交警機關接受處理,然後持交警開具的違法行為通知單15日之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就可以了,超過15日之後也收滯納金。

  違章停車罰款繳納方式

  1、違章停車處罰情況

  一般被貼條了,即違章停車通知單,這種情況會罰款100,不扣分的。

  2、接受處理。

  拿著違章停車告知單後,需要去交通處理大隊或者中隊進行接受處理,去就近的交通處理中心都可以辦理。

  3、注意攜帶證件。

  接受處理時,要帶著駕駛證、車輛行駛證,比較重要的一點是要本人親自去辦理,用本人的駕駛證才行,要不就白跑一趟了。

  4、開出簡易程式處罰決定書

  違章停車的處罰是罰款100,處罰決定書出來了,我們就可以拿著這些單據去繳納罰款了,注意不要丟失了,否則補辦就很麻煩了。

  5、繳納時限。

  交警給你車輛貼違章停車告知書後,你處理違章沒有時限,但是一旦開出了簡易程式處罰決定書,就要在15個工作日內交上罰款,否則會有百分之3的滯納金的。

  6、繳納罰款地方。

  一般來說,在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等大型國有銀行都能繳納罰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