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人員要進行什麼轉變

  審計師是專門從事檢查並進一步證實公司會計賬目和報告的正確性、合理性和可接受性的專業人員。審計師是公司的高階職員,一個公司可以有一到數名審計師,其任免權在股東大會,任期由公司法規定,可以連選連任。如果在股東大會上沒有任命新的審計師,務必在規定的期限內把該情況通知公司的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任命審計師來填補缺額。在某些情況下,法院可以罷免股東大會任命的審計師,並在必要時,任命新的審計師。

  審計責任是註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出具審計報告所應負的責任,包括註冊會計師的審計法律責任和審計職業責任。法律責任是指註冊會計師出現工作失誤或欺詐時,在法律上應承擔的責任;職業責任是指註冊會計師在承辦審計業務時應履行的義務和職責。法律責任和職業責任是審計責任的兩個方面,兩者是互相補充、緊密相連的,法律責任一般建立在職業責任基礎上,即註冊會計師首先應當違反了職責,並給相關利益人造成了經濟損失,才有承擔法律責任的可能。

  在經過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體制的第一次轉型後,由生產大國轉向消費大國的第二次轉型是後危機時代中國發展方式的現實選擇。基層審計人員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應積極改變工作作風,創新審計模式,在強監督、重服務、創特色上下功夫,來推動審計工作由傳統審計模式向現代審計模式轉變。

  ?小編帶你去看下

  一是在指導思想上突出前瞻性,由被動性服務向主動性參謀轉變;

  二是在思維模式上突出整體性,由避實就虛、就事論事的監督型思維向舉一反三、以小見大的服務型思維轉變;

  三是在審計理念上突出源頭性,由注重結果、“揚湯止沸”式治標向注重過程、“釜底抽薪”式治本轉變;

  四是在審計職能上突出雙重性,由單純監督向監督與服務並重轉變;

  五是在審計目標上突出管理性,由查錯糾弊向內控制度評價轉變;

  六是在審計評價上突出效益性,由側重審查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向促進增收節支、堵塞管理漏洞、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轉變;

  七是在審計內容上突出控制性,由審查財務收支會計資料為主向審查內控制度和經營風險管理為主轉變;

  八是在審計形式上突出全程性,由事後審計向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審計轉變;

  九是在審計建議上突出實用性,由無操作性的“萬金油式”的原則性意見向有針對性的具體的實用性意見轉變;

  十是在審計形象上突出服務性,由簡單“挑刺型”向複合的“育花型”轉變;

  十一是在審計與被審計的關係突出相依性,由“貓和鼠”的對立關係向“魚和水”相依關係轉變;

  十二是在審計專案安排上突出精益性,由專案量的擴張向專案質的提升轉變;

  十三是在審計期間上突出時期性比如一至二個五年計劃,由過去偏重於時點、區域性、階段性的靜態事後監督向注重於時期、整體、全程性的動態事前、事中跟蹤審計轉變因為公正的過程比公開的結果更重要、更有意義;

  十四是在審計手段上突出網路性,由過去翻賬本手工操作為主向充分利用電子計算機網路資訊科技轉變。

  十五是在審計境界上突出“無為”性,由為審計而審計向“今天審計揭問題背後的‘家醜’是為了明天再審計無‘家醜’可揭露”轉變。

  這十五個轉變不僅有助於從司空見慣、見怪不怪的非正常小現象的發生發展過程中看出了大問題,從不足掛齒的行為細節中看出了問題的癥結所在,而且有助於解決了審計科研與審計實踐、科研務虛與查賬務實的兩張皮分離問題,形成了“科研在實踐中紮根,實踐在科研中創新”的工作格局。只有這樣才能有力推動社會制度轉型,經濟體制轉軌,發展方式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