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守法敬法主題演講稿範文

  法制的國家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創造出來,正如大哲學家蘇格拉底所說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有關知法守法敬法的主題演講稿範文3篇,歡迎大家閱讀。

  篇1

  古人云:“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魚在水中嬉遊,離不開大海之浩瀚;鳥在空中飛翔,離不開天空之遼遠,自由是它們的理想,天地是它們的準則。人也一樣,無人不向往自由,自由需要法律的約束,法律是人們共同的準則。它告訴我們,什麼事該做,什麼事不該做。

  法律看似離我們很遠,實則滲透在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排隊不講秩序、喧鬧擾人、髒物到處亂扔、騎車亂闖紅燈等,這些都是法規所禁止的。法律法規並不是文字的東西,而應該是心裡實實在在的準繩。同時,知法守法也並非成年人的責任和義務,知法守法對於我們小學生來說也非常重要。法國思想家、教育家盧梭說過這樣一句話:“人生當中最危險的一段時間是從出生到12歲。在這段時間裡如果還不摧毀種種錯誤和惡習的話,它們就會發芽滋長,以致到了以後採取手段去改的時候,它們已經紮下了根,永遠也拔不掉它們了。”那麼,要想從小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好孩子,應該怎麼做呢?

  首先,要自律克己。青少年違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識淡薄、在日常學習生活中不注意約束自己,在學校不遵守學生守則、違反校紀校規。作為一名小學生,在學校裡,我們要自覺認真地學習、貫徹和執行《小學日常行為規範》和《小學生守則》,時刻用它來約束我們的行為,做到自尊自愛、注重儀表,禮貌待人,遵規守紀、勤奮學習,自覺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和學習習慣,並自覺抵制不良行為習慣。當我們做某件事情時,首先要想一想,我們的做法是否對同學、對班級、對學校有利,損害集體和他人利益的事我們堅決不能做。在社會上,我們要用社會公德來約束自己,例如熱愛祖國維護祖國尊嚴,尊重生命愛惜生命,珍惜資源保護生態,遵守公共秩序,愛護公共財務保護公共設施,乘車購物自覺排隊,公共場所安靜不大聲喧譁,文明上網等,努力做到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其次,我們還要做到知法守法。我們要主動學習一些法律常識,不斷提自己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作為一名小學生,除了《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小學生守則》外,我們還應該主動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豐富自己的法律知識。為了強化同學們的法律意識,學校每年也都會開展相應的主題教育活動,今天下午將面向三至六年級同學開展“法律伴我行”青少年法制報告校園公益巡講活動,讓我們以井然的秩序,百倍的熱情投入到活動中去,積極主動地學習法律法規,做遵規守紀的小學生,做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同學們,俗話說:“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 昨日的習慣,成就了今日的我們,而今日的習慣,必將決定我們的明天。那就讓“自律克己,遵紀守法”也變成我們的一種習慣,貫穿於我們的學習和生活,從身邊小事做起,從學習每一條法律法規做起,從遵守校規校紀做起,讓法律守護我們健康成長。

  篇2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做遵紀守法的小學生》。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說到法律,往往給人以神祕、威嚴和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和習慣、紀律一樣,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讓我們的社會和諧有序。作為祖國未來,我們應該知榮辱,樹新風,做遵紀守法的小學生。

  遵紀守法,我們要從身邊做起。遵紀守法,遵紀是基礎,在學校,我們要從保證每一節課的紀律開始,從同學之間的互相監督,到能夠嚴格自律;從被動接受紀律約束,到主動養成良好習慣;從杜絕抄襲作業,到自覺抵制不良誘惑。

  遵紀守法,我們要從小事做起。有句古話說:“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點滴小事,積累成山,要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我們就要從身邊一點一滴的小事做起。舉個很簡單的例子,當你在過馬路的時候,“紅燈停、綠燈行”的規定,你有沒有時刻銘記在心?你有沒有每次嚴格遵守?或許在不經意間,我們就做了一個好公民;或許在不經意間,我們就違反了規章制度。

  遵紀守法,我們要從現在做起。鄧小平爺爺曾經說過:“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緊要處卻常常只有幾步,我們還是未成年人,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學會自我保護,學會依法律己,學會抵制不良誘惑,否則,一旦觸犯法律,法律無情,後悔莫及,家長傷心,老師煩心,社會擔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同學們,我們xx小學的每一名同學,都是祖國的花朵,祖國、社會都要求我們知法、懂法、守法。我們處在長身體、長知識的黃金時代,我們要認真學習《小學生守則》、遵守《中小學學生日常行為條例》,知榮辱,樹新風,從小事做起,從我做起,與同學和睦相處,冷靜地對待和處理問題,自強、自尊、自重、自愛。讓我們在紀律和法規的藍天下,和睦相處,快樂學習,健康成長;讓我們從今天開始行動,從現在開始行動,時刻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小公民;讓我們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學生,當一個講文明的青少年!

  我的演講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篇3

  各位領導,同志們:

  今天我在這裡演講的題目是:增強遵紀守法意識。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守法成為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說是黑色的,因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著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說是紅色的,因為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著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佈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律”是具體的規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聖的詞語。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說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邪惡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溫暖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裡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裡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緊緊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為。

  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因為整個世界的和平發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並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說的那樣:“這些神聖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裡,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並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為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說,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並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

  民眾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聖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並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蘇格拉底最終帶著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為什麼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為,由於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並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為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麼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為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備,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遵紀守法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和義務,是保持社會和諧安寧的重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層的規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產物,都是為維護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遵從人民意願、維護人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該是每一個積極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守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寧,經濟發展。倘若沒有法紀的規範,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展的環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群眾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十年“”,社會,民主與法制遭到瘋狂踐踏,黨紀、政紀、軍紀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蕩然無存,正常生產、生活無法進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維護,就連的人身自由與生存權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證。這種“史無前例”的混亂無序狀況,破壞了社會的安定,阻礙了經濟的發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教訓極其慘痛而深刻。今天,我們強調“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要進一步告誡人們,無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軍隊,還是一個地區、一個單位,須臾不可沒了法紀的規範,須臾不可亂了正常的秩序。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本質上是民主法治社會。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違法亂紀就是踐踏民意,危害社會。有人似乎覺得違法亂紀可以撿便宜、撈好處,所以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甚至沾沾自喜於鑽一下法紀的空子。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玩火行為。那些最終被繩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無例外地抱有僥倖心理,以為可以超越於恢恢法網,乃至為自己的違背法紀而驕傲。當正義的宣判來臨之際,他們才開始悔恨、自責,留下了多少以警後人的教訓!如果當初多一點遵紀守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為;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倖心,又何至於此!

  總之,只有遵紀守法才能獲得自由。法紀不僅反映人民的意願,也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反映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遵紀守法是遵從規律的表現,是聰明睿智的表現。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聖經”。逆法而動,越規而行,不是什麼勇敢的舉動,恰恰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這種無視實踐經驗、無視客觀規律的行為,絕不會帶來什麼好的後果,終究難逃客觀規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毫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己,也貽害他人,留給人們的絕不是對英雄行為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後的鄙視和警示。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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