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乘三輪車倡議書範文

  拒乘三輪車,保證自身交通安全,積極維護城市的良好形象,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了,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篇一

  尊敬的廣大市民朋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規範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提升城市品味,結合今年的“美化、綠化、亮化”活動,我縣將開展三輪車三輪摩托車、電動三輪四輪車、黃包車全面整治活動,對無牌、無證、非法改裝、非法載客等違章違法行為的三輪車,一律依法查處,縣城範圍內禁止三輪車違法違章載客。

  目前,在路面上行使的三輪車,其設計使用範圍是方便搭載貨物,禁止載人載客營運。這類車輛安全係數比較低,加上普遍存在嚴重超員載客載物現象,近年來交通事故數量和傷亡指標大幅上升,號稱“馬路殺手”,已經成為危害人民群眾交通安全的一大隱患。此外,由於三輪車大部分無駕駛證、無牌照、無營運手續,車輛沒有定期接受檢驗,冒險上路拉客,安全隱患多,一旦發生車毀、傷人亡人交通事故,賠償無保障,容易造成矛盾糾紛。此次,縣委、政府下決心進行專項整治,是傾情關注民生的體現,是推進平安陽山、法治陽山、美麗陽山建設的現實需要,是積極迴應廣大人民群眾信任和期待的實際行動,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民意所歸。

  市民朋友們: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讓我們攜起手來,自覺拒乘違法違章三輪車,不從事三輪車非法營運,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三輪車違法違章載客行為,為維護陽山縣交通安全秩序做出貢獻。

  倡議人:XXX

  時間:XXXX年XX月XX日

  篇二

  廣大居民朋友們:

  你們好!

  近年來,我縣縣城三輪車急劇增加,數量達到2000輛以上,且不少三輪車擅自非法載客營運。

  由於三輪車結構簡單,制動效能差,行駛中非常不穩定,安全係數很低,極易造成交通事故;而且三輪車無牌無證、無保驗,一旦發生事故,乘客將承受巨大損失,無法取得合理賠償;加之三輪車駕駛員未經培訓,無資質、無駕照,且老齡、殘疾、女性佔比較大,交通安全意識差,行則不分快慢車道,隨意拐彎掉頭闖紅燈,停則成群結隊,聚集主幹道,嚴重影響了城市的交通秩序,給人民群眾的便捷出行和生命財產帶來嚴重威脅。

  生命權是人類至高無上的權力,三輪車非法營運的存在是對人類生命權的公然蔑視,因此,拒乘三輪車是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公民的人身安全的必然要求。

  為保證我縣交通安全、秩序暢通,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倡議廣大居民朋友們一定要從城市發展的大局出發,以自身和家人以及兒童的生命安全為重,自覺改變乘坐三輪車出行、上下學的習慣,自覺拒乘非法營運三輪車,以實際行動維護縣城良好的交通秩序。

  祝全縣人民家庭幸福安康、萬事如意!

  倡議人:XXX

  時間:XXXX年XX月XX日

  篇三

  廣大魚臺市民朋友們:

  “今天你被三輪堵了嗎?”關於魚臺紅色小三輪,微友們有著各式各樣的奇葩經歷和倒不完的苦水傾訴。曾幾何時,我們對於到處集聚的三輪車熟視無睹,麻木不理,當我們在爭分奪秒的上下班路上,當我們急著去醫院看病,急著去學校接孩子,急著去車站接親人,急著去超市買東西……它的出現打亂了我們整體的生活節奏。每天,你要被迫耐心為他們讓行,被迫看他們成群結隊堵死路口,被迫旁觀他們引發的各樣慘烈事故,被迫尋找“不尋常的路”,你會因為無路可走而焦慮不堪,因為耽誤時間而氣急敗壞,因為三輪成災而感嘆不已。

  有不少市民朋友會入鄉隨俗地選擇搭乘三輪車,懷著便宜不貴又幫助困難群體的樸素意願,毅然決然敢於乘坐三輪車,卻很少考慮自身的安全問題。據統計調查,我縣三輪車駕駛者普遍不懂交通常識,三輪車又多是私自改裝,視角盲區大,轉彎受力不平衡,沒有安全資質,更沒有任何保險。三輪上路就亂竄、喇叭一摁聲震天,左突右進全靠膽,一出事故生命危險。目前我縣因三輪車引發的交通事故在時時發生,刮蹭、撞車、翻車、致傷致死等案例令人觸目驚心,而最大的受害者是主動搭乘三輪車的市民朋友,他們得不到任何法定賠償。因為三五元錢,因為三五里路,你我選擇了三輪,可出了安全事故,一切都晚了、完了。

  當前,我縣因三輪亂象導致的城區交通擁堵問題尤為突出,嚴重影響了廣大市民朋友的生活幸福感,也是我縣加快完善公共交通體系建設的一大障礙。魚臺是孝賢故里,文明新城,魚臺人熱情勤勞、善良包容,魚臺身邊好人層出不窮,魚臺商貿發展勢頭正旺,可是三輪亂象愈演愈烈,這個問題給魚臺市民添堵,給美麗魚臺抹黑,影響了魚臺的明天發展。

  廣大市民朋友們,我們在此發出倡議:為了你和家人的安全,為了魚臺的交通安全,請從我做起“珍愛生命、拒乘三輪”,為了我們共同家園的宜居環境,並以主人翁的姿態和實際行動積極支援配合此次綜合整治,以自己的模範行動影響身邊親屬和朋友。共同抵制三輪車非法營運的行為,共同攜手建設美麗、和諧、幸福新魚臺。

  倡議人:XXX

  時間: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