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感冒用藥家長應警惕注意什麼
兒童是一個特殊的群體,因為這個群體的各方面體徵都不是非常的健全,所以很多用藥需要特別謹慎。,那麼,應該如何捉住春天這個黃金增長期讓孩子增高呢?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兒童感冒用藥家長應警惕注意的事,歡迎大家閱讀。
兒童感冒用藥家長應警惕注意的事:
一、對輸液治感冒說“不”
抗菌藥物是用來治療細菌等致病菌感染的,對病毒沒有作用,因此我們應該對濫用抗菌藥物治療普通感冒堅決地說“不”,對以輸液的形式濫用抗菌藥物更要說“不”。
輸液是將藥液直接注入人體靜脈參與迴圈治療,其風險要比口服藥物大,會增加藥物不良反應的發生率,尤其是輸液反應和過敏反應。
家長謹記:中藥注射液有極大的用藥風險。兒童千萬不要使用中藥注射劑治療感冒。
二、緩解感冒症狀,關鍵靠護理
感冒伴隨鼻塞的症狀很常見,寶寶鼻子堵了會特別難受,尤其是在晚上,鼻塞經常會把寶寶憋醒。我們用什麼方法緩解鼻塞呢?比較溫和的方式是把生理鹽水滴到寶寶鼻孔裡,用來幫助寶寶保持鼻孔滋潤和清潔鼻腔,幫他們通氣。
這裡說的生理鹽水指的是醫院輸液時使用的滅菌生理性氯化鈉,用滅菌的小滴管吸出來,滴一滴到寶寶的鼻孔,也可以把生理鹽水滴到滅菌棉棒上,然後小心地塞進寶寶的鼻孔,刺激他的鼻子,讓他打噴嚏,這樣就可以把堵鼻子的東西打出來,鼻塞就可以得到緩解了。如果你嫌去醫院裡開生理鹽水麻煩的話,可以去藥店買生理性海水鼻腔噴霧劑,這個價格稍微貴些,但使用方便。
如果寶寶流鼻涕很嚴重的話,為了不讓他擦鼻涕那麼辛苦,對於6個月以上的寶寶,可以在醫生的指導下給他使用含單一抗過敏成分的藥物,比如氯雷他定糖漿或者西替利嗪滴劑。這類抗過敏藥有抑制身體分泌組胺的作用,組胺被抑制住了,流鼻涕的症狀也就止住了。但這類藥會同時引起寶寶犯困、口乾、眼乾、皮膚髮乾等副作用,不是很嚴重的流鼻涕、打噴嚏的話,不要隨意使用。另外,多喝水也有助於稀釋鼻涕,使它易於排出。
三、抗過敏成分過量可致命
早在2007年,美國FDA統計了之前收集到的不良反應資料,發現有69例因服用含“馬來酸氯苯那敏”等抗過敏成分的感冒藥過量死亡的病例,其中多數為2歲以下的嬰幼兒。
馬來酸氯苯那敏就是“撲爾敏”,很多感冒藥裡都有這個成分。
於是FDA組織召開了兒科顧問委員會。會上,專家們討論了使用兒童感冒藥的受益和風險,認為感冒是可以自愈的疾病,感冒藥不能去除病根,也不能縮短病程,還可能帶來傷害。
於是,專家們在會上達成共識:
禁止2歲以下嬰幼兒服用感冒藥,不推薦4歲以下兒童服用感冒藥,4~6歲的兒童要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感冒藥。
FDA把這個共識執行了下來,要求藥廠在隨後生產的兒童感冒藥外包裝和說明書上印上這句話。這個共識一直延續至今,而且很多大品牌兒童感冒藥生產廠商更是直接把不推薦的年齡提高到了6歲,在藥品說明書裡直接註明“不用於6歲以下兒童”。
四、退熱成分過量可致肝損傷
兒童感冒藥過量除了要考慮裡面含的“撲爾敏”成分可能造成致命的傷害外,更需要關注的是裡面含的退熱成分“對乙醯氨基酚”過量造成的肝損傷。
對乙醯氨基酚在許多地方是非處方藥,且含有該成分的兒童感冒藥也大都是非處方藥,如氨酚烷胺顆粒、氨酚黃那敏顆粒、氨金黃敏、氨酚麻美糖漿、酚麻美敏混懸液、999感冒靈顆粒等。
一般而言,如果服用某個藥物成分過量,我們會建議觀察患者的反應。
但是,對乙醯氨基酚過量造成肝損傷不會出現直接觀察得到的變化,要化驗肝功能才能監測到。
所幸,對乙醯氨基酚中毒後,可以用乙醯半胱氨酸解毒。
因此,過量後第一時間就醫很關鍵,儘早使用解藥可以有效避免對肝臟造成的損傷。
五、利巴韋林不治感冒
在美國,利巴韋林只有口服劑和霧化劑兩種劑型。
利巴韋林的口服劑型只用於與干擾素聯合使用治療成人的慢性丙型肝炎。
利巴韋林的霧化劑型只允許用於治療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重度下呼吸道感染。
注意,這裡說的是“重度”,而且是氣管以下的下呼吸道感染,尤其是原來就有肺部疾病的住院病人的治療。
世界衛生組織2013 版《基本用藥目錄》,在這份目錄裡,強調了利巴韋林用於兒童時,只治療流行性出血熱;用於成人時,除了治療流行性出血熱外,也只是和干擾素聯合使用治療慢性丙型肝炎。
看到這裡明白了吧,利巴韋林對上呼吸道感染***也就是普通感冒***沒有作用,因此別再濫用了。
藥品說明書暗藏的安全隱患:
1.用法用量未標明“成人”帶來隱患
一些人習慣於快速掃一眼來獲取資訊,在這張說明書上,快速掃一眼用法用量獲得的資訊就是“口服,一次10-20mL”。只看前半句、不看後半句的人,就會導致嬰幼兒服用過量。
我們除了責怪這些人粗心外,也必須指出,藥品說明書文字設計上存在缺陷。如果加上“成人”兩個字,就能有效攔截這部分用藥差錯。所以提醒各位家長,請一定在每次喂藥前仔細核對說明書劑量,以免憑經驗、直覺給錯劑量。
提醒家長們警惕這些兒童感冒藥隱患的同時,我們也呼籲藥品監管部門負起自己應該負擔的責任,加強兒童感冒藥使用及藥品說明書修訂的監管,從源頭上消除這些用錯藥的隱患,為兒童的安全用藥提供實在的保障。
2.藥品說明書沒有及時修訂
藥品說明書是醫生開方、藥師指導用藥以及患者服藥的最基本、最主要的藥品資訊源,應該隨著醫學發展以及臨床使用情況不斷進行修訂,但有的藥品說明書卻多次沒有修訂。
比如有藥品說明書10年未修正了,其在注意事項欄提到“和對乙醯氨基酚類解熱鎮痛藥同時使用會損傷腎”,事實上,對乙醯氨基酚服用過量還可能造成髒損傷,該藥品說明書上卻根本沒有提及。
3.同一名稱不同規格藥品帶來隱患
如果你能買到同樣名稱、兩種規格的藥,其成分濃度相差一倍,那麼服用量也會相差一倍。
早在2011年前,美國市場上有兩種不同濃度規格的泰諾林溶液,分別是每5毫升含500毫克,和每5毫升含160毫克。由於藥名相同、含量不同,導致家長們經常弄混,而給兒童用錯藥。FDA從收集到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中看到了這些用錯藥的案例後,出臺一項規定,要求這個兒童藥在美國市場上統一規格為每5毫升160毫克,這大大減少了該藥在美國的用藥錯誤事件。
而目前在中國,泰諾林溶液還是兩種含量規格,臨床中也不時會有弄混規格而服藥過量的病例,期待中國也能早日統一規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