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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安石變法是發生在北宋宋神宗期間的一場社會改革運動,下面是小編為你搜集,希望對你有幫助!

  王安石變法的故事

  王安石變法發生在1069年到1079年,王安石變法也稱為熙寧變法或熙豐變法。王安石變法的主要內容主要是在財政和軍務上面。財政方面,王安石的變法提出了青苗法、均輸法、農田水利法、方田均稅法、免役法和市易法,軍務方面,王安石的變法提出將兵法、保甲法、保馬法和設軍器監等。

  青苗法的主要內容是在每年莊家還未成熟時,農民可以向政府借貸糧食,在春、秋兩季交稅的時候一併歸還,但是要收取二分或三分的利息。均輸法的主要內容是設立發運使,統一收購運輸。農田水利法的主要內容是興修水利,由當地居民按富到貧的等級出資修築,也可向州縣政府貸款。方田均稅法的主要內容是清丈土地,將土地分為五等,向土地所有者徵收田賦。免役法則是不願服役的百姓可用錢來免除服役,政府可用這部分錢再僱傭別人服役。世易法是設立市易務,在產品滯銷的時候政府低價購入,在產品供不應求的時候再賣出。

  將兵法的主要內容是把各路駐軍分為若干單位,每單位的軍隊訓練由將和副將負責訓練。保甲法是將農戶加編制,家裡有兩名男子的就要抽取一位在農閒時接受軍事訓練。保馬法是是由保甲法中的農戶養馬,可由政府給馬匹或者給錢購買。設軍器監的主要內容是監督武器製造,提高武器質量。

  王安石變法的目的

  王安石是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思想家,提出了王安石變法。旨在改變北宋“積貧積弱”的社會格局,抑制兼併,限制官僚集團的特權,裁撤冗兵冗員,從而達到富國,強兵的終極目標。這是歷史對於王安石變法的目的的解說,但是在後世眼中,卻對這個目的抱有懷疑態度,認為這個說法是一個障眼法。

  這個反對意見是由兩位宋史專家提出的,分別是王曾瑜和楊子忠。他們認為王安石變法的最終目的是要“求富”而不是所謂的抑制兼併,增加財政收入才是變法的最終目的。其實從王安石變法所推行的新法都可以看出來,新法推行前,土地兼併嚴重,官僚結構人員龐大,且吃著國家飯不幹活,國家積貧積弱嚴重。王安石變法的背景就是這些存在的社會矛盾,新法推行後,就是要改變這種現狀,並且一系列的新法也是為解決這種問題而頒行的。

  新法推行後,推行了數十項新法,包括青苗法,均輸法等但是沒有一條是關於抑制兼併這種現象的新法,而且從實際效果中也沒有看出任何對於目的有效的。

  變法是變了,新法是推了,冗員沒變,土地兼併現象只有多沒有少,冗兵數量是少了,但是國防力量變小了,王安石變法都沒變到點子上。但是有一個方面他做到了,那就是富國。

  王安石變法中的理財新法中,很多新法都是增加財政收入的,均輸法,青苗法都是基於錢的基礎上。

  所以王安石變法的目的就是為國家求富,充盈國庫,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

  王安石變法的評價

  王安石變法其出發點是好的,他最終要打到兩個目的,就是“富國”和“強兵”,在王安石的堅持不懈下,王安石變法在一定程度上有了很好的效果,加強了北宋封建專制統治,鞏固了北宋政權。新法推行以來,大力興修水利,共修建了17000多處,開墾荒地,墾田面積佔了國土面積的十分之一。更是針對理財和整軍頒佈的新法不同程度的抑制了官僚地主的特權及惡勢力,為百姓謀得了福利。這些舉措不僅增加了政府的財政收入,也減少了農民的負擔。

  但是王安石變法是一次創新型的全面社會改革活動,處於封建社會的人們因循守舊,很難接受新事物,新想法,而且這次變革嚴重的干擾和觸犯到了官僚地主的經濟利益,所以他們想方設法攻擊變法。守舊派與新法派雙雙對決。

  王安石為人剛愎自用,黨同伐異,不聽取老一輩改革家范仲淹,司馬光等人的意見,最終遭到了嚴重的抨擊,讓新法的推行難上加難。王安石則深陷變法中,不能自拔,他急於求成,對於各方面的考慮欠缺周到。不僅如此,王安石在用人方便有著嚴重的問題,只要同意王安石變法的人他對認為是一派的,不問其人品,從而引狼入室,培養了一批奸臣小人如曾布,魏繼宗等人。

  王安石只知理財和整軍,卻忽略了行政改革,北宋朝政千瘡百孔,王安石在其傷口上繼續撒鹽,這顯然是不可為的。新法本身也存在著很多的漏洞與缺點,種種內因外因最終導致了王安石變法的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