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法律知識黑板報

  學習宣傳憲法,推進民主法制建設。那麼關於怎麼做呢?下面小編整理了一些關於的文字資料和圖片,希望對你有用,歡迎閱讀!

  內容1:

  物權法規範了所有被人們稱為“他們的”的事物。

  不動產是指對土地和地上物的所有權。

  動產則是指不動產以外的事物;可移動的物品如電腦和三明治,或無形的權利,如股票。

  “對物權”是一種對特定物所擁有的權利。若一人弄丟了他的電腦,而另一人撿到了它並賣給了第三者,對物權是持有人有這個權利去由第三者身上取得這臺電腦。而“對人權”則是某物對特定人所擁有的權物。若一人弄丟了他的電腦且被轉賣給第三者,對人權允許這人向小偷請求電腦的價格賠償***而不是真的電腦,當其可能已屬於其他人的時候***。

  傳統歐陸法系的物權概念是由弗里德里希·卡爾·馮·薩維尼所發表的,指對世界是好的的權利。物權和合同或侵權行為等義務不同,是一種對人與人之間皆好的的權利。對英美法系而言,物權的概念較近似一種義務;對其他的競爭方,個人若可對一物權提出最好的宣告,則是此物權的所有者。物權的概念產生了許多重要的哲學和政治上的議題。

  很多人知道,約翰·洛克曾談論過我們的“生命、自由和身份”都是我們的財產,因為我們擁有我們自己的身體,且將勞動與環境相結合。私有財產的概念仍然是存在著爭議的。法國哲學家皮埃爾-約瑟夫·普魯東曾寫過一句很有名的話,“財產是盜竊!”

  土地法構成了大多數型別物權法的基礎,且是最為複雜的一種。它含括抵押、不動產租賃、執照、蓋印合同、地役權和土地登記的法令制度等。動產的規範則落在智慧財產權、公司法、信託法和商法等法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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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2:

  我國憲法對公民私有財產的保護是如何規定的?

  ***一***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二***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三***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