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中以的用法

  古文字,即古代的文字,在中國則特指秦以前留傳下來的篆文體系的文字,如甲骨文和金文還有蝌蚪文。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歡迎閱讀

  古文中以作為代詞的用法

  表示指代,可譯作“這”、“這樣”。

  例如:① 子貢曰:“無以為也!”***《論語•子張》***譯:子貢說:“不要這樣做!”

  古文中以作為連詞的用法

  只表順接,不表轉折。

  1、表原因,作“因為”、“由於”解。

  例如:① 是以謂之“文”也。***《〈論語〉十則》*** 譯:因為***這個原因***,***所以***用“文”做他的諡號。

  2、表目的,作“***用***來”解。

  例如:① 河曲智叟亡以應。***《愚公移山》***譯:河曲智叟沒有話來回答。

  3、表結果,作“以至”解。

  例如:① 以至於寸。***范曄《樂羊子妻》***譯:以至達到一寸。

  古文中以作為副詞的用法

  相當於“己”,表示事情已經完成或結束,可譯成“已經”。

  例如:① 以齧人,無御之者。***柳宗元《捕蛇者說》***譯:***假設***已經咬了人,就沒有辦法治好了。

  古文中以作為介詞的用法

  1、引出動作、行為的工具或憑藉。可譯為“用”、“憑”、“根據”等。

  例如:① 以刀劈狼首。***蒲松齡《狼》***例句中“以”引出“劈”的工具“刀”,“以”譯為“用”。

  ② 以我酌油知之。***歐陽修《賣油翁》***例句中“以”引出“知之”的憑藉***或根據***“酌油”,可譯為“憑藉”。

  2、引出動作、行為涉及的物件。可譯為“把”。

  例如:① 醫之好治不病以為功。***《扁鵲見蔡桓公》***例句中“以”的賓語省略,可譯為:醫生喜歡給沒有病的人治病,把***治好“病”***作為***自己的***功勞。

  ② 以告富者。***彭端淑《為學》***譯文:把他的情況告訴了富和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