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專案名錄由誰建立

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專案名錄由國務院建立的。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專案名錄是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再由文化部和旅遊部確定並公佈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專案名錄


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建立是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一種方式。聯合國就有《保護非物質遺產公約》和《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包含民間文學、傳統音樂、民間舞蹈、傳統戲劇、曲藝、傳統體育、遊藝與雜技、民間美術、民間技藝、民間醫藥、民俗等內容。

為了更好的保護非物文化遺產,國家文化部建立了“國家+省+市+縣”四級保護體系,不僅有國家級非遺名錄,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也建立起了自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並逐步向市/縣級擴充套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