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故事大世界 制服也是人生
今天從網上看到的一個工作服的故事,感覺非常的不錯,在這裡為大家呈現,如果誰看到了這片文章,相信也會受益匪淺。不經意間開啟衣櫥,一身身合體的廠服、制服、工服或靜靜地懸掛著,或整齊的擺放著,凝望著它們,心中不禁掠過一陣輕柔溫暖的情愫,它們無聲的見證著我與電力共同成長的點點滴滴,讓我不由的想要講述一個有關工作服的故事。
我穿的第一件工作服是一件綠軍裝。不是當兵發的,是當紅衛兵“弄來的”。文化大革命武鬥最厲害時,我們這個中學生“1018”造反團被對方圍在學校幾個月,吃的是從國家糧庫“弄來的”,穿的是從部隊倉庫“借來的”,男女學生全是一身軍裝,就這麼躲在大樓裡,軍事化地活了半年。此後,在造反派“大聯合”後,我就下鄉當了知識青年。父母挨批鬥,家也被抄了,我就穿著一身綠軍衣下了鄉。下鄉當農民,天天汗水雨水,衣裳爛得快。離開農村時,這件軍裝已經有三四十個補丁了。有人開玩笑說,留下將來放進博物館,我還真留了幾天。離開農村是進了軍馬場,部隊在陝北辦了個延安軍馬場,招工時說得挺美“總後勤部”,到了才知道只說了個頭,後面還有一串“山丹軍馬局延安軍馬場一大隊甘溝二連”。除了放馬,其他跟在農村差不多。等到發工作服,一人交上五塊錢,發下來的舊軍服,大概是抗美援朝時穿過的,黃軍裝還補了幾個綠補丁。我一看發的比我在農村留下的那件還有歷史感,就把那件準備給博物館的丟到了灶火裡。
從大學畢業後不久,有了出國訪問的機會。中國人出訪,西服就是工作服。公家發了制裝費,也就到“出國人員”專門店,做了西服,還買了皮鞋。到了國外,天熱,西服穿不住,到處參觀,皮鞋也磨腳,於是,脫了西裝只穿襯衣,扒掉皮鞋套上布鞋,自己解放自己。這下子快活多了,團長是馮至,從來不關心衣著小事。多事的倒是老外,一路上遇到外國人給我打招呼就問:“是日本人嗎?”“不,中國人!”“中國人??”在當時,出訪的中國人走到哪裡都規規矩矩西裝領帶,沒我這麼隨便。
看來,我這樣的人不配穿工作服。規規矩矩的東西到我的身上就變了規矩。應該說,制服是有其取向的,強調職業,注意統一,講究規矩,而做到這一點,才好穿制服。文人,不講穿衣規矩,特別是我們這樣經歷的文人,從中山裝和綠軍裝裡蛻出來,又鑽不進西裝領帶的套子裡。說好了,叫承上啟下的一代;說不好,叫不合時宜的一群。
不修邊幅,自在隨意,是不穿工作服者的快樂。但也有例外。故事一,前些年在省城工作,時興一種夾克衫,買一件穿上,挺隨身合體。過了數日,見報上一小品文,說是市長愛穿夾克衫,於是這夾克衫便像工作服一樣,在辦公室流行起來。放下報紙,我便脫衣,怕別人說是為“拍馬屁”而穿。第二天上班,同事笑:“怎麼剛買的夾克衫不穿了?”我覺得他的笑可疑。故事二,那年初夏,一下子熱了起來,從衣櫃裡拿了一件圓領衫套上就出了門。在街上轉了一圈回到家裡,覺得頭皮有點痛。用手摸,有個傷口,血還未乾。想不出在那兒碰傷,最後還是妻子發現了問題———這圓領衫是在美國工作的侄子送我的,圖案中有一行英文:“美國第一”。而那幾天美國佬正炸了我國駐南大使館。我怎麼就沒注意到這行小字呢?看來隨便穿衣也有不隨便的時候啊,雖說與工作服無關。
一個人的工作服小故事卻透出了一個人的一生和性格特點,雖然平凡卻也不平凡,雖然沒什麼文采卻顯得那麼質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