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不拾遺意思

注音 ㄉㄠˋ ㄅㄨˋ ㄕㄧˊ ㄧˊ

拼音 dào bù shí yí

釋義 遺:丟失的東西。東西掉在路上沒有人撿走;據為己有。形容社會風氣很好。也作“路不拾遺”。

成語出處 韓非《韓非子 外儲說左上》:“子產退而為政,五年,國無盜賊,道不拾遺。”

簡體字 道不拾遗

常用程度 常用

感情色彩 褒義

成語辨形 拾,不能寫作“失”;遺,不能寫作“遣”。

相似詞 路不拾遺

相反詞 打家劫舍

成語故事   商鞅,原名衛鞅,衛國人,戰國時期政治家。他在秦孝公時任秦國的宰相,因功勞顯赫而封賜商地十五邑,故稱商鞅。他制定了一系列新法,廢除了維護貴族特權的舊法。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商鞅變法。
  他堅決主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什麼人,只要對國家有功,就應該予以獎勵。他鼓勵耕織,生產多的可免去徭役,他認為,貴族世襲的制度應該廢除,應當按軍功的大小給予不同的爵位等級,執法應該嚴明,不講私情,以法為準。商鞅的變法遭到了貴族勢力的反對,但在秦孝公的支援下,變法很快就推行開了。
  一年以後,由於商鞅積極地推行變法,老百姓的生產積極性提高了,軍隊紀律嚴明,民風也變得純樸起來,人們不隨意拿取,夜不閉戶,道不拾遺,秦國一天天強大了起來,別的諸侯都對秦國心存畏懼。

英語翻譯 Passersby do not touch others lost articles on the street.

教育部成語典

注音 ㄉㄠˋ ㄅㄨˋ ㄕˊ ㄧˊ

拼音 dào bù shí yí

成語解釋 義參「路不拾遺」。見「路不拾遺」條。

成語典故 此處所列為「路不拾遺」之典源,提供參考。#《戰國策.秦策一》衛鞅亡魏入秦,孝公以為相,封之於商,號曰商君。商君1>治秦2>,法令至行,公平無私,罰不諱3>強大,賞不私4>親近,法及太子,黥劓5>其傅。期年6>之後,道不拾遺,民不妄取,兵革7>大強,諸侯畏懼。然刻深寡恩,特以強服之耳。〔注解〕(1)商君:商鞅(西元前390??前338),姓公孫,名鞅,戰國時衛人,或稱「衛鞅」。少好刑名法術之學,初為魏相公叔痤家臣,後入秦為相,說服秦孝公推行新法。秦國富強後,因功受封於商,號為商君。其人用法嚴苛,樹敵眾多,孝公卒,遂被車裂而死。(2)秦:周朝國名。嬴姓,周孝王封伯益之後於秦,以為附庸。嗣後屢經遷徙,至秦襄公始立國。傳至秦孝公時定都咸陽,國勢日益富強,為戰國七雄之一。迨始皇統一中國,乃代周而有天下。(3)諱:避開、顧忌。(4)私:偏愛、袒護。(5)黥劓:音ㄑ|ㄥˊ |ˋ,古代刑罰名。黥,在犯人面、額等處刺字塗墨。劓,將犯人鼻子割去。(6)期年:一周年。期,音ㄐ|。(7)兵革:指兵器及甲冑等軍械裝備。〔參考資料〕另可參考:《韓非子.內儲說下》、《韓非子.外儲說左上》

典故說明 此處所列為「路不拾遺」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路不拾遺」原作「道不拾遺」。商鞅原本是衛國的貴族,喜好刑名之學,事魏相公叔痤。後公叔痤死,魏王不用,於是逃亡至秦國,得到秦孝公賞識,用為秦國宰相。商鞅治理秦國,實行變法,施行法令極其澈底,一切公正無私。懲治犯罪之人,不避強權貴族;獎賞有功者,也不會偏袒親信。即使是太子犯法,也處罰其老師,施以黥劓之刑。新法施行一年後,路上有別人遺失的物品,大家都不會把它撿起來據為己有,人民對於不應得的東西,也不會任意地攫取,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在軍政方面,國家軍備也顯得十分強大,諸侯各國因此都很畏懼秦國。後來「路不拾遺」這個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於形容社會風氣良好。「路不拾遺」的實際例子,分別在《韓非子.內儲說下》及《韓非子.外儲說左上》有記載:孔子在魯國的時候,把魯國治理得很好。春秋時鄭國的子產當了五年宰相,也把國家治理得很好。二者都讓國家出現了「道不拾遺」的太平景象。

近義成語

反義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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