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劍殺人意思

注音 ㄐㄧㄝ ˋ ㄐㄧㄢˋ ㄕㄚ ㄖㄣˊ

拼音 jiè jiàn shā rén

釋義 見“借刀殺人”。

成語出處 清·曹雪芹《紅樓夢》第16回:“‘坐山看虎鬥’,‘借劍殺人’,‘引風吹火’,‘站乾岸兒’,‘推倒了油瓶不扶’,都是全掛子的本事。”

簡體字 借剑杀人

常用程度 一般

感情色彩 中性

相似詞 借刀殺人

教育部成語典

注音 ㄐㄧㄝˋ ㄐㄧㄢˋ ㄕㄚ ㄖㄣˊ

拼音 jiè jiàn shā rén

成語解釋 義參「借刀殺人」。見「借刀殺人」條。

成語典故 此處所列為「借刀殺人」之典源,提供參考。※明.汪廷訥《三祝記.卷上.造陷》方今趙元昊謀反,勢甚猖獗。朝廷欲選將興師,恩相明日表奏1>仲淹2>為環慶路經略招討使3>,以平元昊4>,這所謂借刀殺人,又顯得恩相以德報怨。此計何如?〔注解〕(1)表奏:上表奏請。(2)仲淹:范仲淹(西元989?1052),字希文。宋名臣,吳縣人。秀才時即以天下為己任,官至參知政事。元昊反,時仲淹經略陝西,號令嚴明,夏人不敢犯。喜好彈琴,然平日只彈〈履霜〉一曲,故時人稱之為范履霜。卒諡文正。(3)經略招討使:掌管招撫討伐事務之官。經略,唐始設,後多以節度使充任。宋置經略安撫司,掌兵民之事。明代於用兵時特置,權任極重,在總督之上。清初亦曾設有此職,中葉以後則廢。招討使,唐始設,有兵事暫置,宋多以大臣充任,元多置於邊塞,明為士官武職。(4)元昊:趙元昊(西元1103?1148),西夏開國君主。李繼遷孫,又名曩霄,因先世宋賜趙姓,故稱為趙元昊。雄毅大略,不甘臣服於宋,遂稱帝,建國號夏。宋伐之不能克,乃封為夏國主。曾訂定官制、軍制、法律及創制西夏文字。卒諡武烈皇帝,廟號景宗。

典故說明 此處所列為「借刀殺人」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借刀殺人」指借別人的刀來殺人。例如在《後漢書.彌衡傳》裡有一則故事:東漢末年,有個名叫禰衡的年輕人,他相當有才華,但脾氣不好,常常得罪人。曹操本來很喜歡他,但後來被他傲慢的態度觸怒了,氣得想殺掉他。但又因為他聲名在外,怕遭來非議,於是將他送給荊州刺史劉表。劉表之前也聽聞禰衡的才華過人,對他十分禮遇,所有的文書奏章都徵詢他的意見。但禰衡仍不改暴躁的脾氣,以致劉表也受不了他,想到江夏太守黃祖跟他個性一樣,於是就將他送給黃祖。黃祖剛開始也相當重用他,而禰衡也克盡職責。但有一次黃祖在宴請賓客時,禰衡當場和他起了衝突,而且出言不遜,黃祖一怒之下就將他殺了。曹操當初把禰衡送給別人就是想借別人的手殺他,後來果然成真。這就是「借刀殺人」。明代戲曲《三祝記》裡,用到這句成語。劇中描述宋代名臣范仲淹的政敵想除掉范仲淹這個眼中釘,屬下便獻計說:「目前正值趙元昊的叛變,朝廷欲選將帶兵平亂,您不如明天上奏推薦范仲淹,他沒有帶兵經驗,說不定會死在前線,這正是借刀殺人之計,又可以顯現出您不計前嫌,以德報怨。」後來,「借刀殺人」就用來比喻假他人之手去害人。

近義成語

反義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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